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
近代王国维对“境界”所作的区分。语见《人间词话》。所谓“境”,通常指“境界”或“意境”,即艺术中情与景,意与象的交融统一。王国维认为“境界”是艺术之最高范畴。
“境界”作为审美范畴,在中国美学史上由来已久,六朝、唐宋均已使用。对“境界”作分类则始自王国维。所谓“有我之境,”乃“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如“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即作者移情入物,以物况人,使客体主观化,成为主体情绪,意向的化身,终至物我交融,物我一体。所谓“无我之境”,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如“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即主体完全消隐于客体之后,仿佛看不见主观情绪的浸染,只是纯然的物象世界。这种区分实际上行不通。因为艺术都要表现一定的主观的思想感情,没有纯粹的“以物观物”,因此不可能有“无我之境。”王国维自己也说过,“一切景语皆情语也。” “境界”的区分也使他的理论陷入自相矛盾。所以朱光潜先生对此提出批评,他认为, “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就是移情作用。”移情作用是凝神注视,物我两忘的结果。所以王国维的所谓“无我之境”都是诗人在冷静中所回味出来的妙境,没有经过移情作用,所以实是“有我之境”。因为严格地说,诗在任何境界中必须有我,是自我性格、情趣和经验的返照,朱光潜先生的批评反映了一般人的看法,具有代表性。当代有人进一步认为, “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的内涵区别即“壮美”和“优美”的区别,并引王国维《人间词话》为证: “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王国维的优美、壮美的观点来自于叔本华。这种区分的实质乃是对审美观照中不同状况的区分。区分的理论前提是把审美观照规定为“纯粹的、不带意志的认识”,即用“知之我”排除“欲之我”,其中当然包括排除感情在外。这样王国维不免要陷入理论上的自相矛盾在王国维之前,美学家们曾经对“意境”作过种种阐释,但都只限于境界本身的特点,王国维企图进一步对“意境”作出分类,不管这种尝试成功与否,其对于美学思想的发展是一种推动,因而在美学史上不乏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