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建立与领导的中央政府。前身是1923年3月在广东成立的以孙中山为大元帅的大元帅府(即大本营)。1925年孙中山逝世后,7月1日,大元帅府改组为国民政府,一般称之为广州国民政府。国民政府委员会委员长汪精卫(1926年3月20日以后谭延闿代理)。1927年1月1日,国民政府迁到武汉,被称为武汉国民政府,简称武汉政府,政府委员会主席仍是汪精卫(1月至4月谭延闿代理)。直到1927年7月15日以前,广州、武汉的国民政府是革命政府,是国共合作的政府。
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4月18日在南京另立“国民政府”,通常简称南京政府或国民党政府。7月15日武汉政府宣布反共,不久,与南京政府合流。从此,“国民政府”成为代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利益的反动政权。胡汉民、谭延闿、蒋介石、林森先后任南京国民政府主席。国民党召开行宪国民大会后,于1948年4月设立总统府。蒋介石任总统。1949年1月21日李宗仁以副总统身分代理总统。南京政府下设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1949年4月23日,人民解放军解放南京,宣告南京政府覆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