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惠特曼《我听见美国在歌唱》赏析

《〔美国〕惠特曼·我听见美国在歌唱》经典文赏析

我听见美国在歌唱,我听见各种各样的歌,

那些机械工人的歌,每个人都唱着他那理所当然地快乐而又雄伟的歌,

木匠一面衡量着他的木板或房梁,一面唱着他的歌。

泥水匠在准备开始工作或离开工作的时候唱着他的歌,

船夫在他的船上唱着属于他的歌,舱面水手在汽船甲板上唱歌,

鞋匠坐在他的凳子上唱歌,做帽子的人站着唱歌,

伐木者的歌,牵引耕畜的孩子在早晨、午休或日落时走在路上唱的歌,

母亲或年轻的妻子在工作时,或者姑娘在缝纫或洗衣裳时甜美地唱着的歌,

每个人都唱着属于他或她而不属于任何其他人的歌,

白天唱着属于白天的歌——晚上这一群体格健壮、友好相处的年轻小伙子

就放开嗓子唱起他们那雄伟而又悦耳的歌。

(邹绛 译)

在这首诗中,我们可以听到美国劳动人民的大合唱,在这个合唱中,每个歌唱者都以不同的声部将自己融进歌中, 汇成那个时代的民族精神。

惠特曼一生从事过许多职业,木工、乡村教师、建筑师、排字工、编辑、记者、护士等,这使他有可能接融到社会各阶层,尤其是中下层。他立志要为普通劳动者歌唱,为平等、民主、人性歌唱。他在诗中写道, “来呀,我要创造不可分离的大陆……我要创造出分离不开的城市,让它们的手臂搂着彼此的脖子”,正因为他的诗反映了广大人民的生活, 表现了那个时代的精神,使他成了家喻户晓的民主诗人、平民诗人。

这首诗给我们描绘了一幅美国十九世纪中初期的生活图画。在这幅画中,每个人都是主体,谁也不是谁的陪衬,这里没有痛苦、哀伤,古老神圣的劳动得到歌颂,在这里,每个人都是社会的建设者,历史的推动者,机械师、木匠、泥水匠、船夫、水手、鞋匠、伐木者、母亲、年轻的妻子……他们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歌唱着,千姿百态。他们在为自己歌唱,也在为别人歌唱。他们热情、奔放、开朗,对未来充满信心; 他们白天歌唱,夜晚又以另一种方式歌唱,他们似乎永远在歌唱,而没有时间叹息、悲鸣。这就是美国精神。

这首诗是当时美国社会的剪影,当时,大机器生产还不很发达, 社会正处于财富积累的初级阶段,所以,那些歌者大多数是手工劳动者。惠特曼的诗在主题上的特点就是使美国社会中几乎所有的人都能在诗中得到表现, “草叶”就是人民的象征,普通事物的象征,草叶的特点就是众多, 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在诗歌形式上, 惠特曼冲破了传统的束缚。他认为,诗如果要深入民众,就必须丢开传统的诗歌形式(欧洲诗歌的形式), 抛开传统诗文华而不实的东西,创造出自己的形式来。他是美国诗界的真正的革命者。他的诗既不讲究音步,也不讲究韵脚,而是靠那些强有力的排比、奔放的热情、炽烈耀眼的思想火花去打动读者或听众。他的诗所采用的节奏往往是大海的节奏,郎诵的节奏和口语的节奏,总之,是自然的节奏,而不象传统诗将内容注进一些固定的模子中。惠特曼一生热爱大海,渴爱意大利歌剧,对演讲技巧也感兴趣,这三个方面是他诗的节奏的主要来源。有论者认为,他的有些诗作直接模仿意大利歌剧的结构和节奏,而在这首诗中,一行行诗句则象一排排海浪向我们涌来。这首诗中的排比(也包括他其它一些诗作中的排比)与我们所指的传统意义上的排比不一般,更具体地说,他的诗在排列上采用的是一种平行手法,即行与行之间,思想,意象,用词,构句十分相近,但不很整齐。 这种平行有时是在两三行之间,如“船夫在他的船上……,……歌唱,鞋匠在他的凳子上,……唱着歌,”有时则是十几行或几十行之间的彼此平行,如《我自己的歌》。仅从这首诗即可看出,惠特曼的诗总是呈明快的色调,这与他本人的气质和美国民族精神是相吻合的。

当然,在这首诗中我们也不难看出, 惠特曼的这种诗歌形式也有其弱点,即有时过于平白而缺少诗美, 有时激情有余而韵味不足。在这首诗中, 虽然那么多的劳动者得到了表现,但都是粗线条的,对他们的内心却没有作刻画。不过,也不必责备求全,每种风格的艺术只能在某些方面富于表现力。如果我们想在惠特曼的诗中去找缠绵悱恻之类,那就错了。

(义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