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学·约翰·厄普代克·兔子三部曲》作者简介|内容概要|作品赏析
作者简介 约翰·厄普代克 (1932— )美国小说家,1932年3月18日出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小村镇,父亲是中学教师,母亲是个有些文化教养的家庭主妇,上辈都是虔诚的路德教派信徒。他从当地中学一跃而进哈佛大学深造,以优异成绩毕业,又赴英国牛津的罗斯金美术学院进修。1955年至1957年,他担任《纽约人》杂志编辑,同时开始发表短篇小说。当他认为自己在发掘题材和写作技巧训练等方面积累了足够的经验以后,便辞去了编辑职务,开始专业写作。迄今30多年过去,尽管美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危机频仍,文坛上各种思潮流派此长彼消,相互更迭,然而,这位从一开始就被批评界誉为“才气无量”的厄普代克,却不断能从“急速转变之中寻找出美国文学的主流和机会”,使自己站稳脚跟,以充沛的创作力活跃于文坛之上。近来年,厄普代克仍辛勤笔耕,新书迭出,屡屡获奖;他的“兔子” 三部曲中的第三部《兔子,富了》 (1981) ,当年出版后就先后荣获美国全国图书奖、全国图书批评奖和普利策小说奖,最近又被西方评论家选为整个80年代的世界最佳十部文学作品之一。
厄普代克对文学创作一向持严肃认真的态度。他认为作家应该牢记“自己的使命和对艺术与社会的责任”,不要失去“人生的方向”。他说,“三十年来,作家的社会地位大大降低,世人对作家的尊敬也不如以前”。他认为这是“作家本人失去了使命感”所致,其结果造成了“现今的小说,苍白无力,繁琐,毫无气魄,有的甚至是迂腐,令人厌恶”。他强调,现实是作家的主要题材,远离了社会和人民,摸不着社会的脉搏,创作则不存在。
厄普代克在文学创作中坚持写自己最熟悉的东西,坚持从生活经验中发掘创作素材,而通过对创作素材的选择,透露出他对社会和人生的探究和批评。不少评论家指出,他的作品有很大的自传性,他早年生活过的宾夕法尼亚州的农村和城镇风情,几乎在他所有的主要作品中时隐时现,他的《贫民院的集市》(1959),《奥林格故事集》(1964),《鸽子羽毛及其他》 (1962),《农庄》 (1965)当然不在话下,即使是在他套用古希腊神话框架写成的 《马人》 (1963)中,情况也不例外,主人公凯德威尔在很大程度上是按作者父亲的经历和性格塑造的,其逼真程度连他父亲本人也不否认。除“兔子”系列以外,他还有“贝赫”系列——《贝赫,一本书》 (1965),《贝赫的复出》 (1982); “罗杰”系列,其中包括《罗杰的自白》(1986)和他的最新作《S》,后者的女权主义的思想内容已经引起批评界的重视。
厄普代克独具风格的语言技巧也很为当代美国批评界称道。他擅长“工笔白描”,能毕肖地再现人物环境的细节真实,人们称赞他“具有画家的眼睛,诗人的耳朵”,他善于捕捉一般人难以把握的线条、颜色和音律、能用出人意料的比喻贴切地表达,给读者以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如临其境的印象。
内容概要 第一部 《兔子,跑吧》的故事发生于50年代,主人公侮利·安斯特罗姆(绰号“兔子”)是一个涉世未深的青年。他曾是中学篮球队的一名球星,走上社会后,发现“这个世界是偌大一个蜘蛛网,非得小心翼翼才得勉强通过”; 在家里,他又得不到任何安慰,他的妻子詹妮斯是个庸俗卑琐的女人,终日抽烟、喝酒、看电视,使他无法忍受。出于一种无以名状的内心冲动,他屡屡弃家出走。在他过去的教练的撮合下,他认识了妓女露丝,与她姘居鬼混。他把她当作自己的“另一半身体”,企求在与她的结合之中重返人类的质朴状态,达到一种无差别的境界。然而,无论他怎样放纵自己的情欲,却仍觉得他们只是“各不相干的肉体”。詹妮斯又生了个女儿。“兔子”回到家里,试图与妻子重归于好,他妻子内心也想改弦更张,可是他们却无法消除一种生理心理上的荒疏和冷漠。“兔子”再度出走,詹妮斯借酒浇愁,糊里糊涂地竟使婴儿在浴缸中溺死。他忍住悲痛,安慰詹妮斯,牧师和亲友都劝他日后应该安份守己。可是,就在牧师为天亡的婴儿祈祷完毕,他又不辞而别,牧师“拯救灵魂”的努力化作徒劳,“兔子”按他在球场上养成的第二天性,漫无目的地跑着,跑着……进入60年代以后,美国社会的动荡、纠纷、骚乱,包括黑人抗暴,学生风潮,越战升级,肯尼迪被刺,阿波罗登月,以及经济萧条,物价飞涨,失业队伍的日益扩大等等,都在“兔子”系列的第二部《兔子,回来》 中得到充分的反映。就在这样一个如同“一片流沙”似的世界上,“兔子”继续求索着“生存的价值”。但是,与其说是求索,毋宁说是随波逐流。现实生活的拖累已经磨平了“兔子”的棱角,续集中的“兔子”已日渐染上一种随遇而安的世故习气。当整个社会象开锅的沸水时,他却在一旁冷眼旁观了。家庭对他早已名存实亡,他和詹妮斯互不干涉,各自寻找外遇。通过黑人工人伙伴的介绍,“兔子”结识了嬉皮士女郎吉尔和他的情夫黑人斯吉特。他虽然不赞同吉尔和斯吉特激进的社会观,内心却表示极大的同情。当吉尔被大火烧死,警方追捕斯吉特时,他慷慨解囊,帮助斯吉特逃走。“兔子”的家烧了,妻子跑了,自己又失了业,只好带着他的十几岁的儿子回到他父母的家中栖身。“兔子”的父亲仍在一家印刷厂干活,母亲久病在床,生活也难以自理,多年在外的妹妹米瑞安(米姆) 突然归来,才使这个沉闷之极的家庭增加了些许生气。米姆劝海利与詹妮斯和好,海利却坚持对方应采取主动,于是,米姆去勾引詹妮斯的相好,将他俩拆散。其实,詹妮斯对自己的荒唐也已乏味,有意与海利重修旧好,她主动给海利打电话,两人在外相会,双方都隐隐发觉自己应对以往生活中的误会负有责任。一番谈话后,他俩钻进一家汽车旅店,盘算着如何重新开始日后的共同生活。一晃又是十年过去。《兔子,富了》 中的“兔子”已是人到中年。他和詹妮斯继承了岳丈的汽车销售修理公司,成为当地两家丰田汽车代理商中的一家。在席卷全美的石油危机中,由于他所销售的日本汽车省油,加上他机敏、圆通的经营之道,他令人羡慕地发迹了。不过,此时的海利身体明明显地发福,辉煌的篮球生涯已成为过去;他仍保持着善跑的天性,但只是为了减肥而坚持慢跑,对于年轻貌美的姑娘,他仍旧要情不自禁地目光留连,然而同时闪过他脑际的又是她会不会是他过去情人露丝的女儿;他越来越多地沉浸在过去的回忆之中,他心头也会时不时地掠过死亡临近的阴影。他的生活境况毕竟已大为改观。平日里除了经营生意事务,他可以在乡间俱乐部里游泳,赌牌,与一帮与他身份相当的先生太太们聊天调情;岳父死后,海利夫妇带着儿子纳尔逊一直住在岳母家中,社会政治虽然也是他们日常聊天的话题之一,但毕竟已是遥远的、与己无关的事情,如何在细琐的日常生活中不断调解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反而成为海利的主要生活内容。纳尔逊渐已成人,海利发现与儿子的关系总有隔阂,孩子与女友的交往,孩子的婚事,时时引起他自己对往事的回忆。他与詹妮斯虽同居一室,但他却总免不了心猿意马,神不守舍。他终于打听到露丝的地址,便驱车前往。眼前的露丝与18年前己判若两人,早逝的丈夫给她留下两儿一女,生活之艰难不言而喻。海利希望知道他是否是她女儿安娜贝尔的生父,他希望给露丝一点力所能及的帮助,但这一切都遭到了露丝义正辞严的回绝。露丝提醒他,他现在已经是一个经纪人,他自己曾经憎恶的那种人。18年前,当海利离开怀孕在身的露丝时曾说过,“我会回来的。”但是这一次,他连这一句话也说不出口了。海利和詹妮斯买下一套房子,多年来与老丈母娘同在一个屋檐下的日子终于结束。海利沉浸在乔迁之喜的欢愉之中,忍不住当天就请同行好友们过来作客,詹妮斯忙着给地板打蜡,“兔子”陷入沉思: 分期付款将延续20多年,届时他就66岁了,往事如烟,父亲、母亲、情人、好友,他们都已走完人生的旅程;儿媳已从产院回来,给他带回一个小孙女,这意味着什么呢?这当然是他久已盼望的,但这无疑又是他的棺木上的又一根钉子……
作品鉴赏 厄普代克在论及自己的文学创作时说过,30年代的大萧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是影响他的世界观的两个最重要因素。这两大事件不仅使他懂得了生活的艰难和劳动的神圣,懂得了饥饿和世态炎凉,也使他感受到一种对死亡的恐惧。是丹麦神秘主义哲学家基尔凯郭尔、瑞士神学家卡尔·巴思的著作使他“得到了安慰,恢复了信仰”,使得“整个世界又重新变得可以理解”,并“激励了他的创作和工作。”在厄普代克的作品中,的确浸透了一种存在主义的倾向。“兔子”三部曲的主人公被命名为海利·安斯特罗姆(HarryAngstrom)决非随意之举,Angstrom是从丹麦字Angst(意为焦虑不安)派生而来,它是基尔凯郭尔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显然,厄普代克认为它最好地体现了二战以后美国社会的精神特点。关于“兔子”这一形象,厄普代克说,“他与我年龄相仿,比我年轻一岁,他非常富有人性,这表现在他是一个肉体冲动和精神幻想的结合体。在这一点上,他不仅与我本人相似,我认为也代表了其他许多人。”厄普代克认为,海利的性格抑或可以称为“兔性”——“没有损人之心,亦不愿意吃大亏,……有点铁石心肠; 时而麻木迟钝。但是,他渴望学习。他和我一样,不仅从一个个具体指导者那里学到许多东西,而且从整个时代得到教诲。”从总体倾向上说,“兔子” 三部曲堪称是一部与战后美国社会发展同步的写实主义的力作。然而,从艺术表现技法上看,它又融会贯通了种种现代派小说的特点,大大超越了传统现实主义的局限。在《兔子,跑吧》中,海利离家出走,独自驱车在黑夜里疾驰,公路两旁的树木在车灯照耀下显出各种奇形怪状,他生怕灯光会惊动什么野兽或鬼怪,这无疑是在暗示他是一只被人追赶的野兔。他边走边看美国地图,那标明道路的红线蓝线,纵横交错,密如蛛网,海利在巨网中左冲右突,找不到出路。这一连串的象征,重叠成一只惊恐万状的“兔子”漫无目的地奔跑在美国大地上这样一个总意象,贯穿于全书的始终。与厄普代克的许多其他作品一样,“性爱”也是“兔子”三部曲的基本主题。作者对这一主题的探索持有严肃的道德动机虽不可否认,但也毋庸讳言,他也确有沉溺于对性心理和性行为(甚至是变态的)作自然主义描述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