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卒】:1713—1768
【介绍】:
著名幽默作家,出生于爱尔兰科隆梅尔,英国军官罗杰·斯特恩之子,约克大主教之重孙。斯特恩随其父的军团辗转于爱尔兰各地,这一经历使他对军旅生活和军人性格相当熟稔,这为他日后的文艺创作,特别是刻画托比叔叔和特里姆下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十八岁时,斯特恩的父亲去世,在曾祖父约克大主教的资助下,他被送往剑桥大学耶稣学院受教育。1733年7月,他获得减费待遇,于1736年获得学士学位,1740年获得硕士学位。在一位叔父的影响下,斯特恩获准在约克郡萨顿森林区居住。1741年,他娶伊丽莎白·卢姆雷女士为妻,两年后,他被介绍到邻近的斯迪灵顿居住,并在这两地供职,同时他也受俸于约克大主教。斯特恩在萨顿居住了长达二十年。期间,他与在剑桥大学结识的享乐主义者约翰·霍尔·史蒂芬孙关系甚密,对他的人生观产生极大影响。1747年,斯特恩在约克郡发表了名为《以利加审判》(The Case of Elijah)的布道。1750年他发表了《良心的滥用》(The Abuses of Conscience),这部作品后来加到《项狄传》(Trisram Shandy,1760—1767)第二卷。1759年,他写了一部幽默故事,讽刺迪安·方达尼昂和托芬博士(一位约克律师)为大主教所赠职位而引起的纷争。这部作品在他去世后,1769年才得以以《政治罗曼史》之名(The Political Romance)发表,并为他赢得了幽默作家的声誉。1760年,斯特恩来到伦敦,其杰作《项狄传》第一卷问世,并一举成名。尽管这部作品因其道德和文艺背景问题受到约翰逊博士谴责,但是贺拉斯·沃波尔和其他作家予以一致好评。1761年至 1767年间,《项狄传》接连八卷相继问世。1762年至1766年间,他游历了欧洲大陆,后来写了《令人感伤的旅程》(A Sentimental Journey,1768)一书。1767年,斯特恩为艾莉莎·德拉培夫人写了《艾莉莎日记》(Journal to Eliza)。此外,他还发表了几卷布道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