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希德

穆斯塔法·雷希德帕夏①(Mustafa Resit Pasa,1800—1858),奥斯曼帝国②著名政治家,曾六次出任宰相,三次出任外交大臣。他主持起草的1839年改革诏令,开始了十九世纪帝国历史上的一个新阶段,史称“坦志麦特”(即“改革”)时期。雷希德被誉为“坦志麦特之父”。

1800年3月,雷希德生于伊斯坦布尔,其父是教会财产管理处的一个会计。雷希德10岁丧父,家境清寒,未能读完传统的伊斯兰教会学校,很早就开始独立谋生。1821年,他随亲戚塞伊德·阿里帕夏去摩利亚镇压希腊起义,目睹旧奥斯曼军队在起义军打击下的溃败,同时看到埃及穆罕默德·阿里新军的成就,对现代军事制度的优越性有了初步认识。

不久,在亲友帮助下,雷希德进入宰相府。1828—1829年土俄战争期间,他跟随宰相塞利姆帕夏到了巴尔干战场。他写的战场情况简报受到苏丹马赫梅德二世的赏识。后来他作为土耳其代表团的秘书,参加了俄土阿德里安堡和谈。1830年6月,他随宰相府外交事务总管佩尔泰夫去开罗。穆罕默德·阿里很欣赏雷希德的才能,曾建议他留在埃及,准备委以重任。雷希德对阿里推行的改革有良好印象,曾决定留下来,只是在佩尔泰夫一再劝说之下,才改变了主意。1832年底,雷希德升任宰相府外交事务总管,正式开始了他的外交生涯。

1834年6月,雷希德被任命为驻巴黎公使,两年后调任驻伦敦大使。为了深入研究驻在国的国家制度,了解社会生活,他努力学习法语和英语。雷希德曾访问爱尔兰的工厂,专门考察了法国土伦的造船厂。在英法的经历,使雷希德对奥斯曼帝国的落后状况有了进一步认识。他在国内报刊上发表文章,主张在国家政治经济制度等方面实行必要的改革。

十八、十九世纪之交,封建的奥斯曼帝国经历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危机。国库空虚,政府有史以来第一次企图借取外债。各领地的大封建主,如维丁的帕兹万奥卢帕夏,阿尔巴尼亚的阿里帕夏,安卡拉地区的查潘奥卢,埃及的穆罕默德·阿里帕夏等人加强了分裂活动。被压迫民族的解放运动日趋高涨,塞尔维亚和希腊先后取得自治或独立。在对外关系方面,随着西方列强对中近东地区政治经济渗透的加强,奥斯曼帝国的国际地位大为恶化。克里米亚半岛,黑海东岸地区,北非阿尔及利亚等属地,分别为沙俄和法国侵占。帝国面临着被肢解,被奴役的严重威胁。一些有见识的封建统治阶级的代表人物,懂得要挽救国家必须实行改革。从十八世纪末塞利姆三世创办新军失败以来,改革呼声日高,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苏丹马赫梅德二世1826年成立新军,消灭了反对改革、掀起暴乱的封建近卫军团,1834年正式废除军事采邑制度,接着又进行行政改革,设立外交部、内务部,统一关税制度,等等。

1837年夏,马赫梅德二世为了加强改革派的力量,决定召回雷希德,任命他主持新成立的外交部,授予他帕夏称号。雷希德回国后立即向苏丹呈送一道奏折,详细叙述他对英法等国的印象,与英外交大臣帕麦斯顿等人谈话的内容,自己对帝国内政外交问题的考虑。他劝苏丹为了保持国家的独立和生存,在国内推行“仿照欧洲国家的根本改造”。在他建议下,成立了五人组成的公益委员会,从事改革的准备工作。雷希德亲自参加,并起草改革法令。他还促使苏丹在宫廷和政府内建立咨询委员会,负责审查改革方案。但是,在保守派的压力下,改革法令未能通过,只同意在布尔萨和格利博卢两地进行人口调查,作为在地方上进行行政财政改革的准备。

1838年秋,雷希德一度被派往英国担任大使,以争取英国在第二次土埃冲突①中对土支持。但他仍保留外交大臣的职务。1838年8月16日,雷希德与英国大使庞森比签订商约。据此,英国人获得在土贸易的最惠权,土政府取消对农产品和一些手工业产品的垄断权。土进口税率固定为5%,而出口税率为12%。雷希德不懂得关税保护政策的重要性,他只看到商约可能有助于增加贸易周转额和关税收入,对商约将引起的严重经济后果缺乏认识。英土商约是土政府为了换取英国支持而作出的让步。

1839年7月,马赫梅德二世去世,16岁的阿卜杜梅吉德继任苏丹。雷希德趁机积极活动。8月13日,他照会英国外交大臣帕麦斯顿,要求英政府对新苏丹施加压力,促其实施改革。雷希德认为,土耳其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勤劳的人民,落后停滞的根本原因在于苏丹的专横,只要法制代替了专横,国家就会繁荣兴旺起来。从这个照会可以看出,雷希德已不满足于马赫梅德推行的一些改革,但他对英国的认识和依赖是错误的。

取得新苏丹赞同以后,雷希德重新制定改革方案。驻奥地利大使萨迪克·里法德在这方面给了他不少帮助。起草工作告一段落后,雷希德竭力劝说有影响的官员同意颁布改革法令。他说,这有助于解决同穆罕默德·阿里的冲突,并摆脱外国的干涉。苏丹同意颁布法令。以宰相胡斯列夫为首的顽固派坚决反对,他们甚至企图唆使狂热信徒谋杀雷希德。雷希德对生死置之度外,他在参加颁布改革敕令仪式的前一天晚上,就对自己的办公室主任说,他不期望明天能安然无恙回家。

1839年11月3日在皇宫内玫瑰园前的广场上,雷希德当众宣读了改革诏令(因而得名为瑰园敕令)。其主要内容是:“生命安全是人最重要的天赋权利”,“捍卫人的荣誉和尊严”;“保护个人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每一个人将完全自由地掌握和支配自己的财产,不受任何方面的阻挠”;“正确地分配和征收赋税”,要根据人的财产状况课税;“实施正确的征兵方法和确定服役期限”;扫除贪赃枉法,未经公开审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死罪犯。这些内容具有进步意义。在客观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但瑰园敕令对苏丹没有约束力。苏丹只是声明“不颁布违反敕令条文的法律,一定不做违反敕令的事”。

从1839年瑰园敕令到1856年颁布新的改革诏令为止的16年内,雷希德几次担任宰相和外交大臣,前后达10年之久。他在任内致力于推行瑰园敕令宣布的改革,改革范围涉及到法律、行政、财政、教育、民族等各个方面。

雷希德极为重视法律的作用,认为“没有各种各样的法规,……帝国就既不会有力量、财富,也不会有幸福、安宁”。制定法律成为雷希德改革活动的核心。1840年3月通过的刑法规定:在罪行确立、依法审判之前,不能以任何方式处决犯人;禁止没收财产,抢劫盗窃要受到严惩,文武官员严禁纳贿贪污,违者撤职,并服劳役三年。接着又制定了商法(1850年)、刑法补充条例(1851年)和有关土地继承制度的一些条令(1845—1849年)。但是,雷希德并没有触动原有的宗教法。

行政改革主要在加强中央集权,解除省督军权和收税权;在省州中心成立咨询议会,由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的代表组成。财政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整顿和统一什一税,废除包税制和取消非常税。在民族问题上,雷希德主张穆斯林与非穆斯林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宗教信仰的不同,“不能损害他们(非穆斯林)的权利”。他要求苏丹“只在清真寺里辨别穆斯林臣民,在基督教堂里辨认基督徒,在犹太教堂里辨认犹太教徒”,认为“除此之外,他们之间并无差别”。

教育改革是雷希德改革活动最有成效的部分。1843年3月雷希德在给梅特涅的信中就注意了教育问题。他说,为了使政府不依赖外国人的帮助,而臣民又不因袭于愚昧无知和宗教狂热,需要开办世俗学校。1845年,在雷希德创议下,成立临时教育委员会,负责制定教育改革方案。1848年,正式确定了大中小学的三级教育体制,并建立常设的教育总委员会来领导世俗学校。到五十年代初,伊斯坦布尔一地就有世俗小学396所,学生22,700名;中学6所,学生870名。另外,1847年伊斯坦布尔还开办了师范学校。大学、科学院的创办活动也在此时积极进行。雷希德积极参加科学院的创建工作,亲自主持了科学院的成立典礼,被任命为科学院院士。世俗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十九世纪中叶土耳其新型知识分子阶层的形成有重大影响。

雷希德的改革并不是激进的措施,也没有触动封建政权及其经济基础,却损害了封建官僚、贵族、教会人士的利益,遭到他们激烈反对。1841年3月底,保守派和伊斯兰神学家群起围攻雷希德,指责他“亵渎神灵”,迫使苏丹解除他外交大臣的职务,把他弄到法国去当大使,直到1845年才让他回国。1848年,保守派借口雷希德蔑视宗教和摹仿欧洲,甚至给他加上拥护共和制、危害皇位的莫须有罪名,再次把他赶下了台。

雷希德的改革活动,实际上在1853年克里米亚战争前已告结束。战后他虽然还两度出任宰相,但并未参加1856年诏令①的起草工作,而且还反对诏令中的某些条款。他认为实现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平等的原则不应过于匆忙,而且要反对外国的干涉。他谴贵1856年诏令是个“破坏性的文件”,是宰相阿里帕夏和外交大臣福阿德帕夏等“叛徒交给欧洲的破坏(奥斯曼帝国)的工具”。雷希德的批评是有根据的,正是在1856年诏令以后,西方列强对土耳其的政治经济方面的影响迅速扩大,奥斯曼帝国最终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

1858年1月7日,雷希德在宰相任内溘然长逝。

穆斯塔法·雷希德生活在奥斯曼帝国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时期。他就是这个过渡时期的代表人物。改革的目的是维护奥斯曼帝国的长远统治,但他的改革主张却无疑具有资本主义倾向。在当时条件下,雷希德的改革活动虽然没有取得明显成效,但它毕竟在一定程度上为土耳其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