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 产*
我上回死去时(亲爱的,我死亡
像与你离别一样频繁),
虽说那只是一小时以前,
恋人的每小时都仿佛地久天长,
但我还能记得,我当场
说过什么话,赠送过什么物件;
虽然我已死,但我派自己来,将身兼
本人自己的遗嘱执行人暨遗产。
我听见我说,“快给她去信,
说是我自己”(那是你,不是我)
“杀了我”;在感到要死的时刻,
我吩咐我在我逝去后,寄出我的心;
可是我呀,撕开我,在心
所在之处搜寻时,却一无所获;
这再次杀了我,因为我毕生诚实,
竟在最后的遗嘱中欺骗了你。
然而我找到了似心的某物品,
但它有许多颜色,和棱角;
既不算坏,也不算好;
无人专享,少数人拥有部分;
似乎被艺术造就得尽可能
美好。因此,为弥补可悲的损耗,
我意欲寄赠这颗心,以替代我的心,
可是哟,无人能保有它,因那是你的心。
注释
*标题:有些手抄本作“歌”。
7 “派自己来”:1635—54年版作“意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