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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诗式》

中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诗式》

唐代诗僧皎然所作的诗论。《诗式》有五卷本与一卷本之分,清末陆心源《十万卷楼丛书》所收,为五卷足本。第一卷总论诗歌原理及五格中的第一格;第二卷以下,分别论五格中的第二格至第五格,各摘录两汉至中唐诗人名篇丽句为例。

《诗式》重在讨论诗的法则。皎然在该书中,提出“四不”、“二要”、 “二废”、 “四离”、“六迷”、 “六至”等说,至为详备,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相互矛盾的审美概念的分析,提出了对诗歌创作的各种审美要求。他以十九体辨诗,分别是贞、忠、节、志、德、诫、悲、怨、意(以上属于诗歌的思想内容)、高、逸、气、情、思、闲、达、力、静、远(以上属诗歌的风格和意境)等;而把露、疎、苦涩、怒张、迂远、轻浮、虚诞、缓慢、诡怪、僻、弱等摈斥在诗歌的艺术美之外。

皎然特别推崇的最高艺术标准,则是自然真美,是“直于性情,尚于作用,不顾词采,而风流自然”,要能够“但见情性,不睹文字”,才算是“诗道之极”。如何达到这一标准呢? 《诗式》提出了“取境”的问题。他曾在《秋日遥和虚使君游何山寺宿歇上人房说涅槃经义》一诗中说过: “诗情缘境发” 可见,他所谓“取境”就是要把诗歌的情与景统一起来,诗人的感情由物象触发,又通过物象表达,但又要“采奇于象外”,有象外之奇,文外之旨。显然,这是“意境论”的先声。与此相联系,他还赋予比兴以新的解释,认为“取象曰比,取义曰兴。义即象下之意。凡禽鱼草木人物名数万象之中义类同者,尽入比兴。”对比兴的这些阐发,实质上仍是“意境”的范畴。

皎然的意境说,既是对魏晋至唐代的“意象”说的发展,也是对谢眺、陶潜、王维、孟浩然等山水田园诗人创作经验的理论总结,对后来王昌龄的“以境上之”、 “心入于境”,司空图的“不着一字,尽得风流”,严羽的“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等诗论,都有直接影响。

此外, 《诗式》还涉及诗歌的内容与形式、复古与通变等问题。比如,他要求诗人“须知复变之道。反古曰复,不滞曰变。若惟复不变,则陷于相似之格,其状如驽骥同厩,非造文不能辨。能如复变之手,并诗人之造文也。”总之,《诗式》论题丰富,而文字简约,其精蕴往往含而未申,有赖后人去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