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言
[定义] 把某种事情里面令人生疑或引人困惑的地方,用分辩语解释清楚的一种修辞方式。
[例释]
例1:斯洛伐克与捷克分家后,首都设在布拉迪斯拉发,一个在我们嘴上还没有读顺溜的地名。沿途景象表明,这里还相当贫困。
两位同伴上街回来说:“快去看看,人家毕竟是欧洲!”
欧洲是什么?我在街上寻找。……突然我肃然停步:路边一个真实的地下井口的铁盖已经打开,正有一个修理工人慢悠悠地伸头爬将出来,而这一切其实是一尊街头雕塑。
……
其实即使不是街头雕塑,欧洲也处处可见这种阻碍人们快速行走的调侃和从容。
于是我可以找到词句来概括欧洲了。所谓欧洲,就是用古旧的黄铜雕塑铸于街市的闲散和幽默。(余秋雨《黄铜的幽默》,《读者》2005年第21期)
例1中两位同伴从街上回来说的“人家毕竟是欧洲!”带有赞赏的口气,这让作者和读者都不甚明白,根据上文所述的很自然地产生这样的疑问:还相当贫困的斯洛伐克的首都布拉迪斯拉发,有代表欧洲的迹象吗?但是街头的雕塑把欧洲文明深层的风度表露了出来,也解释清楚作者和读者心中的疑团。辩言的这样表达有跌宕婉曲的效果。
例2: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沫,谁适为容。(《诗经·伯兮》)
例2是说自从伯去了东方之后,脑袋就像飞蓬一样。这样说让人不甚明白,会产生疑问:难道就没有用面膏发油吗?于是下面用分辩语解释:因为伯已经走了,还为谁打扮呢?这种先生疑后释然,就是辩言的作用。
[辨析1] 辩言与释语。两者都有解释说明的成分。区别是:
辩言是开始时采用令人生疑的话语以引起困惑和注意,然后再用分辩语去解释清楚;释语对某个词语加以解释和说明,不一定都是令人生疑的话语或引起困惑的词语,主要是作者有意或特意要做注释或说明的词语,解释是特定的,但相当直接,无须曲折。
[辨析2] 辩言与婉曲。两者都有故意不直说的一面。区别是:
辩言是开始采用令人生疑的话语以引起困惑和注意,然后再用分辩语去解释清楚,在这个过程中给人有跌宕婉曲的效果。婉曲则是含而不露,运用委婉、曲折、含蓄的话语暗示本意,使人自己思而得之;在这个过程中无须随后再去解释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