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姤卦第四十四《《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周易·姤卦第四十四·《象》曰:“姤其角”,上窮吝也。

【译文】《象傅》说:“遇见空蕩的角落”,说明上九居位穷高极上而导致相遇无人的憾惜。

【说明】三、上两爻均以阳刚而无所遇,但或称“无大咎”,或称“无咎”。两者之义表明:与其遇合非正,宁可不遇免咎。胡炳文曰:“九三以刚居下卦之上,于初阴无所遇,故虽‘厉’而‘无大咎’;上九以刚居上卦之上,于初阴亦不得其遇,故虽‘吝’而亦‘无咎’。遇本非正,不遇不足爲咎也。”(《周易本义通释》)

【总论】《姤》卦阐明事物“相遇”之理。但卦辞的“说理”方式却是“反证”:先用“女壮”譬喻卦中初阴与上五阳的关係是“一女遇五男”,进而戒人勿娶此“女” 。可见,作者主张“相遇” 之道必须合“礼” 守“正”,而对不正当的遇合深恶痛绝。司马迁云:“谚曰‘力田不如逢年,善仕不如遇合’,固无虚言。非独女以色媚,而士宦亦有之。”(《史记·佞幸列传序》)这是用憎嫉的笔调鞭笞以巧言佞色求遇者流,与本卦的象徵主旨略可相通。再视六爻大义,初六一阴是全卦设诫的主要因素,就其自身而论,必须专一繫应于九四,守“贞”则“吉”;若轻浮自纵、邪媚求遇必“凶”。五阳爻的处“遇”情状,则主于严守正道、避防“阴”邪:二刚中不擅有阴物,获“无咎”;三过刚而进止艰难,无所遇亦“无大咎”;四失遇于阴物,不可强争,争执必有凶险;五阳刚中正暂未有遇,宜含藏章美以待贤者; 上居穷极,所遇无人,但未遭阴邪之伤故“无咎”。显然,诸阳虽当“阴遇阳”、“柔遇刚”之时,却不可盲目遇合不正之阴。这一点,与卦辞“勿用取女”的喻意正相呼应。若从正面意义分析,此卦实又深寓着《周易》作者对理想、美好的“上下遇合”的寻求; 九五爻辞所谓“有陨自天”,正是“尊者”修德求贤的典型象徵,流露出“君臣际遇”将从天而降的期望。这无疑是本卦义理中所蕴存的一定程度的政治思想。杨万里从这一角度,援史证曰:“舜遇尧爲天人之合,‘有陨自天’之象,何忧驩兜?何畏孔壬?”(《诚斋易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