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对外招标
经营谋略个案。1986年,中国彩电生产经过连年发展,已有长足进步,但仍然满足不了人民的需要,需要借国外力量建设我国彩色显像管生产线。于是一些城市如咸阳、上海、南京等纷纷与外商洽谈引进业务。外商乘势敲竹扛。于是我国政府决定采用联合对外招标,由国家电子工业部、经贸委牵头与外商洽谈。此招真灵,原来个别找引进单位时,我方要求承包低价,外商要求承包高价,我方处于矛盾尖端上。现在改为招标作法,竞争者有十多个,而且均颇有实力,如日本的东芝、日立、松下、索尼等,荷兰的菲利浦,香港的路得斯,美国的无线电公司等。矛盾转移到他们中间,他们为了中标,互相压价,给我方提出各种优惠价格,优惠条件,从而使我方取得了“兵不顿、利可全”的效果。具体讲,取得了三个好处:一、单独承包时,外商报价3、4亿美元,统一对外后成交额为1.6亿美元;二、过去引进的多半是一般生产技术,统一对外后,不仅引进了产品开发技术,还引进了工程设计技术和设备制造技术,坚持了凡是国内能制造的原则,从而提高了我彩电生产的国产化水平;三、过去产品返销外商是很难接受的,统一对外后,这些中标公司都同意每年返销彩管到该国内,从而获得了外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