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于泰

陈于泰

崇祯四年(1631)三月十五日,辛未科殿试如期举行。淄川(今属山东)人、户部尚书毕自严为首席读卷官。当日黄昏,殿试结束。翌日,在毕自严建议下,一份考卷被定为第一名,连同其它9份试卷送呈当朝天子崇祯皇帝裁决。崇祯皇帝在毕自严等进呈的那份第一名的卷子的卷首,朱书“第一甲第一名”6个大字。

此卷是宜兴(今属江苏)人陈于泰的,他成为明代第85位状元。

陈于泰,字大来,少时聪敏,倜傥不群,常以天下为己任。他参加殿试时,姻亲周延儒正在内阁首辅的高位上。周延儒也是宜兴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状元。他为人奸诈,是《明史·奸臣传》六大奸臣之一。陈于泰参加殿试,周延儒嘱托毕自严照顾。殿试卷是密封的,但仍可做手脚,如通过辨识字体、文风等,则可以推断出是谁人的卷子。毕自严没费多大的劲儿,便找出陈于泰的考卷,遂定为第一名。皇上审阅前10名的卷子,不一定就以读卷官进呈的第一名为状元,有时也擢其它卷子为第一。但在通常情况下,读卷官进呈的第一名是最有希望成为状元的。正如周延儒、毕自严所希望的那样,陈于泰被钦定为状元。

金殿传胪,吏民百姓方知新科状元桂冠落在陈于泰的头上。不久,周延儒请托毕自严一事泄露,天下大哗,御史余应桂等上疏弹劾。崇祯皇帝正倚重周延儒,非但没有加以追究,反而责斥余应桂等人一通。

崇祯皇帝没有追究周延儒、毕自严的舞弊行为,还有一个原因: 陈于泰并非平庸之辈,很有才学,他的殿试卷确为上乘佳作。崇祯皇帝注重选拔人才,以挽救大明帝国,钦点状元,不会滥竽充数。陈于泰荣膺状元桂冠,是名副其实的,但周延儒请托毕自严,也确有其事。

此科进士共349人,后来出了一批名人,如第一甲第2名即所谓榜眼的吴伟业,后成为文学大家。状元陈于泰却无所建树。

中状元后,按照惯例,陈于泰入翰林院为修撰,掌修国史。

宜兴多豪强大族,陈氏是其中之一。陈于泰的哥哥陈于鼎,是崇祯元年第二甲第6名进士,时为翰林院编修。兄弟并居翰林,骄横不法,他们的子侄更是横行乡里,为非作歹。宜兴民众忍无可忍,聚众起事,掘了周延儒的祖坟,烧了陈于泰兄弟的府第,又挖了陈家的祖坟。结果,参与掘坟烧屋者被逮捕入狱。

陈于泰在翰林,依附权臣周延儒,惟他的马首是瞻。自崇祯五年起,周延儒受到另一个更为阴险的奸臣温体仁的算计,崇祯皇帝有些疏远他。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事周延儒不敢明讲,便授意陈于泰,让他出面上奏。结果,陈于泰遭到御史弹劾。

陈于泰自入仕以来,仅有这两件事留下记载,余皆无闻。他以后都干了些什么,怎样死的,死于何时何地,史皆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