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有恭
庄有恭,字容可,广东番禺(今广东广州)人。乾隆四年(1739)考中第一甲第一名进士,入翰林院为修撰,不久,入值上书房,为皇子、皇孙们授课。
3年以后,庄有恭的弟弟庄有信也成了进士,由大臣引导着去宫中朝见乾隆皇帝。当时,庄有恭正以起居注官的身份在旁侍立服侍。乾隆皇帝问了庄有信一些问题,因其文学及书法优秀而选他为庶常馆的庶吉士。不久,庄有恭、庄有信一起向朝廷请假,回家乡探亲,很快获得了批准。经过多次升迁,庄有恭当上了侍讲学士,被破格晋升为光禄寺卿,主管皇室祭品、膳食和宫中招待酒宴诸事。由于父病亡,庄有恭回家守孝服丧。服丧期满,升任为户部侍郎、提督江苏学政。不久又任江南乡试主考官,再任提督江苏学政。
庄有恭在任提督江苏学政时,浙江人丁文斌找他献上自己亲著的《文武记》、《太公望传》等书稿。庄有恭认为这个人有精神病,对其人及所著书置之不理。于是,丁文斌就给孔子后裔衍圣公孔昭焕写信,告庄有恭态度傲慢,不重视人才。孔昭焕将此事告知巡抚杨应琚,杨应琚转奏朝廷。朝廷查问下来,庄有恭被处以相当于10年学政养廉银的罚金。
乾隆十六年,庄有恭被授予江苏巡抚的要职。次年,又被委以两江总督的高官,主管江苏、江西、安徽三省军、政事务,官位品级升为正二品。该年年底,庄有恭上了这样一道奏疏: “江苏的太仓州治镇洋县(该县已于1912年撤销)沿海的田地房舍,都依赖海塘保障。前任江苏巡抚高其倬,曾经建议修建一条自江苏省宝山县湖口港到昭文县福山港全长34700多丈(约合140公里)的防水土石塘,但至今仅完成了从湖口港到刘河南岸的那一段。在今年秋季大风和海潮中,刘河以南安然无恙,刘河以北却遭到较大的损失,百姓也有伤亡。因此,该地民众纷纷要求自己出资出力挑土建塘,但又怕一时征集不到充足的劳力和财力,致使工程不能很快完成,再遭第二次灾害。还应再修筑土塘9000丈以上,为此,请求借出国库中的白银1. 6万两,诏令当地自行招募、雇请民夫工役,加快施工速度,限期于伏汛到来之前完工。以后按地亩均摊债务,逐渐收缴扣回,在两年里还清国库欠款。”朝廷批准了庄有恭的疏议,使防洪堤塘能够按期完工。这是他在两江总督任上为百姓做的一件好事。
乾隆十九年,御史杨开鼎上疏奏劾江南(指苏南和浙江一带)库房官员在验收漕运粮食方面的许多弊端。朝廷敕令庄有恭调查复奏。经过查询,庄有恭很快就上奏疏说: “江南一带收取漕运粮食方面的弊端,以苏州、常州、松江、镇江、太仓王府最为严重。现已酌情制定了有关条文律令,在接收漕运粮食的仓库旁边刻条文律令于石上,并严令规定在接收漕运粮食入仓的时候,自粮道以下各管粮的官员必须四处巡视察访。杨开鼎所说的,漕粮仓库官员勒索敲诈不能遂意,就借口米粮不合规格,勒令就地晒晾筛扬的情况,确有类似的事。但漕粮往上供给朝廷露天的粮仓,自然应该干圆洁净。假如不合规格,无法长久贮存,就会导致贻误国家仓库藏储的恶果。交粮户中善良守法者与刁顽不法者参差不等,每次都有青腰、白脐、潮嫩、杂碎等各种不合规格的米粮强要上缴库房; 如果命令他们换米上缴,就造谣生事,以挑起事端相要挟。对以上两种情况(指官员谋私敲诈和不法者强交劣等米闹事两事),要分别审查追究,不能仅仅责罚粮管官吏,而让个别不法刁民欢欣。”乾隆皇帝看了他的奏疏非常高兴,对其言辞的全面、公正表示赞赏嘉奖,并传旨按此议分别查办。
乾隆二十一年,庄有恭的母亲去世,他上报朝廷,请求回家治丧并按制守孝,但乾隆皇帝下令只给他100天的假,待丧事处理完后,即刻返回,必须在伏汛以前赶到淮安,署理江南河道总督的职务。但在庄有恭尚未起身赴母丧时,又出现了变故。原来,其治下泰兴县有个叫朱的罪犯,因杀人罪被判处绞刑。朱请求以金钱赎罪免死,庄有恭应允了他。正在庄有恭准备动身回家时,上告他的奏疏已转到了朝廷。乾隆皇帝知道后,传旨谴责庄有恭擅权妄为,令他先回家治丧,在家待候朝廷问罪。正在这时,正任江南河道总督的满人尹继善又上奏说: 庄有恭过去监临乡试时,查出有通过贿赂考官而两人挨坐在一起企图作弊的学案,还有因为斗蟋蟀而打官司闹得不可开交的案子,庄有恭都给以罚款的处分,没有向上报告。乾隆皇帝非常恼火,命令革除庄有恭的官职,立即逮捕押送京师。庄有恭被押到北京后,诏令大学士与九卿讨论该当何罪。讨论结果认为,当处庄有恭绞刑。乾隆皇帝以罚没的赃款庄有恭未敢擅自贪占为词,赦免了死罪,令他先回籍守丧,处理完丧事后,发配去西北军台效力。但当他刚到被贬谪的处所,又施恩命他戴罪立功,署理湖北巡抚。
乾隆二十四年,庄有恭被调往浙江,仍署巡抚。次年初,他上疏弹劾杭州将军伊领阿、副都统刘扬达违反朝廷法度乘轿。乾隆皇帝下令撤了刘扬达等人的职务,嘉奖庄有恭,命交吏部核议,以定其功赏的等级。该年三月,庄有恭又上疏说:“绍兴南塘和嘉兴乍浦塘的修建同属于重要工程。臣赴山阳勘查得知,宋家楼为三江、曹娥二水交汇之处,又恰当海潮上涨的要冲,是南塘工程的首处险要。臣已下令在该处将土塘改建为石塘,以巩固堤防。臣又到萧山龛、长山诸山,越过南大亹至海宁中小亹,并登上文登山、葛岙山等,勘查海宁南门以外的情况,往西过了戴家石桥,往东到了陈文港,此段工程长5000多丈,基础牢固坚实,不需要重建。另外必须修筑的有1600多丈,其中770多丈残缺的已非常厉害,应作为重建工程的重点,其余的按轻重缓急先后兴修。从陈文港往东至尖山,下面有乾家池柴塘400多丈,也应当重新修筑。然后,臣又沿海向北踏勘,从海盐到平湖,全面视察了乍浦塘。海盐东临大海,南有台驻,北有乍浦诸山,山麓交错伸张。县城的一面正当潮汐,城外有石塘,最为险要,偶有个别地方被水冲坏,已命令当地随时修补,不得怠慢。”六月,庄有恭又上疏报告说: “西塘、胡家兜至海宁南门外,潮退之后沙涨上来,有18里长。过去曾请求先尽快完成戴家石桥一段的重要工程,既然有了新沙作为长塘的外层保护,现在应当先抓紧赶修向东一段的工程,再审量沙势,以分别轻重缓急。”九月份,庄有恭第3次上疏: “对于缓修的各段工程,是这样安排的:陈文港的10丈,命令他们用石头排成鱼鳞样式,逐层排列砌成一体; 圆通菴前的10丈,也和陈文港的那10丈一样坚实地筑起; 廿里亭以西的25丈土塘,已整修出一个面向海潮的平坦斜面,外面加用成排的木桩,使木桩紧贴在塘的斜面上。”乾隆二十六年十二月,庄有恭针对修塘防洪事宜,第4次上疏说: “海宁西塘、老盐仓等地,经过梅雨季节和伏汛两个汛期,土塘下面及附近的沙已经过反复冲刷,先后已有200多丈的堤防土塘被冲塌或将被冲塌,应当先做预防的准备。霜降以后,臣各处往来察勘,发现使用木桩筑的柴塘与盘石砌的石塘交接处,大水已上涨到塘边,自北向西,老沙仍多坍塌。请批准将过去的加固工程延长70丈,望尽快予以办理。”朝廷立即采纳了他的建议。
乾隆二十七年正月,皇帝南巡来到海宁,视察了老盐仓、尖山等地,传令修筑柴塘,并在各处设置竹篓、坦水等防洪器械。九月,庄有恭上疏报告,海宁筑塘工程已遵旨全部完工。乾隆皇帝赞扬庄有恭尽心尽力地完成诏命,为表示嘉奖,再命交吏部核议,定功赏的等级。这年秋季雨水多于往年,河水猛涨,庄有恭令把嘉兴、湖州两府的水引入太湖,因河道多被泥沙堵塞,下游堵塞尤为严重,便请求疏浚乌程、长兴县境内的72个通水沟,并派官员到江南考察三江行水的故道。十月份,庄有恭被调任江苏巡抚。但乾隆皇帝命令浙江海塘工程仍然由庄有恭专门负责,其他官员不得插手,并且免除了他在提督江苏学政任内因犯错应当上缴的罚银。乾隆二十九年,庄有恭被提升为刑部尚书,仍然留任江苏巡抚。
庄有恭上疏请求朝廷拨巨资大修三江水利工程,奏疏大意是这样的: “太湖北受荆溪百渎之水,南受天目诸山之水,是吴中最大的湖泽。而它要分洪疏浚的主要泾流,三江可以说处在首位。所谓三江,就是吴淞江、娄江、东江的合称。东江自宋代已经堵塞。明代永乐年间,另外开了黄浦江,其深度、宽度可顶以往三江中的任何一个,现在也叫东江。三江分流,经过吴江、震泽、吴、元和昆山、新阳、青浦、华亭、上海、太仓、镇洋、嘉定12个州县,其间,港浦纵横相连,湖荡参差交错。大体上看,无处不可分流泄洪。然而,百节之通,抵不住一节不通。太湖出水口,不止宝带桥一处,如吴江十八港、十七桥、吴县鲇鱼口、大缺口,也是太湖水穿运河入长江的要道,现在却存在许多狭浅的水道或行水的障碍。又比如流入吴淞口的庞山湖、大斜港、九里湖、淀山湖、溆浦等水的行水道向来既宽又深,近来却因一些贪图蝇头小利的居民,在行水道里广种茭白、芦苇,圈筑养鱼荡,侵占了很多水道。刘河,就是古时的娄江,现在的状况已与过去不能相比了,纵使能让舟船来往,也必须先把船靠在岸边,等上潮时才能行驶。昆山外濠是娄江的主航道,但现在已非常浅狭。苏州娄门外江面仅宽4至5丈,偶遇秋季连降3天以上的大雨,众水汇集在一起,由于江的主航道狭窄短浅,先为各处流水和水沟的积水所占,等这些水稍退以后才能排出湖水,向海中传送,但此时上游已经全部被淹了。长江东南乃国家财赋税收重地,水利也是国计民生之大计,若及早处理好,事半而功倍。现在,统筹治理之法,应当把运河以西太湖排水的水道统一治理,清除堵塞水道的一切障碍,使分洪行水毫无阻拦。运河以东的三江故道,只有黄浦江水道深广畅通,只要在泖口除去新涨上来的那些芦墩,就足以保证洪水向大海的宣泄,不会造成危害。吴淞江自庞山湖以下,娄江自娄门以下,凡是存在水道浅狭、行水受阻的地方,都应当治理,保证水道宽深,使上游泄下来的水都能安全地通过这里排入大海。对在江河主干种植的芦苇、插在水中的竹栅栏以及假借各种名目侵占的区域,必须全部予以撤除,今后亦应严令禁止侵占江河。这样,水的停蓄就有了处所,水的传送也会适时,并且要用疏浚河道挖取的土来加固圩岸。现在,泄洪闸座离海太近,水势大闸门难于开启,应酌情改建在别的地方,这样,泥沙就不会淤积于闸门之下。由于清流水势强劲,海口的淤泥就不用挖取,自然会随水离去。总起来计算所需费用虽然很多,但是由12个州县分担,各地齐心协力加强合作,各处所承担的费用并不多。民间听说了这件事,都很欢欣,希望早日建成,甚至愿意用民间的力量来完成。但是分段督责赶修,仍然需要负责官员认真督察工程的进行; 而且耗资很多,若等待各地聚集起资金后动工兴建,无疑会拖延开工日期。臣恳请借出国库里的资金先大举开工,令各受益州县分年按亩均摊逐渐偿还。这样,民间一时聚集不起财力的难处就消除了,工程就可以很快动工、完成。”奏疏报入朝廷,乾隆皇帝当即批准。于是开始选拔年高望重的乡绅分段负责,调派民工力役,先疏浚桥下和港口,然后拓宽、加深河道。对于种植芦苇、修建鱼荡圈占的河道,坚决清除干净; 对于影响河道拓宽的百姓的住房不便拆毁,就在旁边开一条形似弯月的河道绕过去。这项工程于乾隆二十八年十二月开工,由于组织得当、有力,施工速度较快,于次年三月竣工,共历时3个月,动用国库资金白银22万两有余。
乾隆三十年,庄有恭被任命为协办大学士,官级一品,暂时仍然留在巡抚任上。这一年,乾隆皇帝第4次南巡又视察了庄有恭兴办的水利工程,感到很满意,便亲自写诗一首赏赐给庄有恭,以示对他的嘉奖、勉励。同年八月,乾隆皇帝召庄有恭到京城。庄有恭到北京后,立即上奏弹劾苏州府同知段成功滥征工役增加农民负担,朝廷令将其撤职,但还没有审判定罪。浙江巡抚明德已察知段成功大量收受贿赂,却谎称自己有病,不予奏报审理; 浙江按察使朱奎扬、苏州知府孔傅也都知道段成功的罪行,但都装作不知道,不发一言。乾隆皇帝下令撤销朱奎扬的职务,逮捕审讯。乾隆三十一年正月,因这个案子的牵连,庄有恭协办大学士的职务先被罢免。朝廷接着派刑部侍郎四达专门审查处理庄有恭一案。从调查中得知,庄有恭曾授意朱奎扬等人有意徇私对段成功包庇的情况,于是乾隆皇帝下令撤销庄有恭的一切职务,逮捕押送刑部监狱治罪。军机大臣们联合审理,决定先追缴庄有恭在提督江苏学政期间因轻视人才而被判处的10年养廉银的罚金。二月,众位军机大臣将审理的结果上报,认为庄有恭所犯罪行按律应当立斩,乾隆皇帝下谕改为斩监候(即等待秋审再行决定是否斩首)。八月,乾隆皇帝下诏令,鉴于庄有恭兴修水利有功,决定赦免其罪,予以释放。不久又授予庄有恭福建巡抚的职务。庄有恭即离京赴任,但他经此一番折腾,身体每况愈下,寿命已经不长了。
乾隆三十二年,遭砍头惊吓的庄有恭,在福建病死。乾隆皇帝下令丧葬事宜按与其职务相应的规格办理,并指示免除上一年朝廷决定对其追缴的罚银。这也算是对一生仕官几经沉浮的庄有恭的最后一点安慰吧。盖棺论定,庄有恭多年在江浙一带大力倡导、组织兴修水利,不管其主观动机如何,客观上对人民还是有利的,是做了好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