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哲学文化·理与气

中华传统文化·哲学文化·理与气

宋明理学的一对主要范畴。“理”一般指事物的规律或法则,“气”指一种极细微的物质。各派哲学家对二者及其关系的理解有很大的分歧。宋代以后,“理”和“气”的关系问题成了哲学论争的中心问题。北宋张载首先把“理”和“气”作为一对哲学范畴提了出来,认为宇宙的根本是“气”,而“气”的千变万化都有一定的规律,也就是“理”。他说:“天地之气,虽聚散攻取百涂,然其为理也,顺而不妄。”朱熹认为,“理”是宇宙间唯一的最高本体。“宇宙之间,一理而已”;“自未始有物之前,以至人消物尽之后”,“理”是永恒存在的;理气的关系是“理”在先,“理”生“气”。“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是理,后先是气”。王守仁认为,“心”是宇宙的唯一本体,“以其条理而言,谓之理”;“以其流行而言,谓之气”。明清之际的王夫之把理规定为事物的“当然之则”。认为理依赖气,“气者,理之依也。气盛则理达。”(《思问录·内篇》)他反对“理在气先”的说法,认为“理不先而气不后”,“理便在气里面”,断定“气外无虚托孤立之理”。近代以后,少数哲学家也谈到理气问题。如康有为《内外篇·理气》:“凡物皆始于气,既有气然后有理”,“朱学以为理在气之前,其说非”。他逐步为相应的新范畴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