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务派的法律思想

洋务派的法律思想

“洋务”,又称“时务”。“洋务”一词,最早见于道光十九年六月(1839年7月)清朝江南道监察御史骆秉章的奏折。在这个奏折中,明确出现“洋务”一词。这不是简单的字句变化,而是一种观念更新。在此之前,“洋务”被称为“夷务”,在此之后,“洋务”“夷务”在官方和民间著述中交互并用,到19世纪七八十年代,“夷务”渐被“洋务”替代。“洋务”是19世纪后半叶中国人对外洋事务的概称。其主旨则为办理对外洋国家的交涉事务,“制洋器”,“采西学”,学习西方军用民用工业技术和声、光、化、电等学问。在西方列强侵入中国以后,办理“洋务”成了清王朝当时的当务之急,因此,有人又称之为“时务”。由办理“洋务”而形成的“洋务运动”始于19世纪60年代,终于19世纪90年代。洋务派的代表人物,在清朝中央有奕訢、文祥等显赫的满族权贵,在地方则有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刘坤一、张之洞等一批掌握军政实权的总督巡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