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韩学·申韩学的历程·近代
清代,中国封建专制主义走入穷途末路,占统治地位的礼法学陷入了深重的危机,面对内忧外患,民族危亡,从地主阶级内部分化出一批有识之士,他们在接受西方民主法治思想影响的同时,也倡导申韩学的合理因素来指陈时弊,以期挽救濒临灭亡的清王朝。严又陵大声疾呼:“居今日而言救亡学,惟申韩庶几可用”(《上光绪万言书》),似乎新的时代赋予了申韩学新的活力,可以取代礼法学,与西方政治学、法学相并驱,使中国的面貌焕然一新。首先,他们仿效李悝、吴起和商鞅,倡行一场席卷全国的变法运动。龚自珍指出:“自古至今,法无不改,势无不积,事例无不变迁,风气无不移易”(《龚自珍全集·上大学士书》);梁启超说:“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变亦变,不变亦变。变而变者,变之权操诸己,可以保国,可以保种,可以保教。不变而变者,变之权让诸人,束缚之,驰骤之,呜呼,则非吾之所敢言矣”(《饮冰室合集·变法通议》),在变法革新过程中,取消封建礼教,使国富民强。章太炎写《商鞅》一文,旨在为商鞅平反: “商鞅之中于谗诽也二千年,而今世为尤甚。其说以为自汉以降,抑夺民权使人君纵恣者,皆商鞅法家学说为之倡,呜呼!是惑于淫说也甚矣。”文中作者对商君变法的功绩,公正执法的原则,重刑理论一一作了辩解,强调了商鞅的历史贡献。其次,重视对法的本质、地位、作用等一系列法理问题的探讨,对先秦法家要求法律的公开性、权威性、稳定性、公正性等主张作了深入的剖析。王先慎《韩非子集解》的问世,标志着申韩学重新受到重视,他在该书的序言中指出:“仁义者,临民之要道,然非以待奸暴也。非论固然有所偏激,然其云明法严刑,救群生之乱,去天下之祸,使强不陵弱,众不暴寡,耆老得遂,幼孤得长,此则重典之用,而张弛之宜,与孟子所称,‘及闲暇,明政训’,用意岂异也”,充分肯定了申韩学以法治世的功能。龚自珍要求“应试之以至难之法,齐之以至信之刑,统之以至澹之心”(《龚自珍全集·平均篇》),梁启超则将先秦申韩学称为与儒家 “礼治主义” “旧学”相对立的“新学”,并将它归纳为“法治主义”、“国家主义”、“物治主义”,认为“法家根本精神在认法律为绝对的神圣,不许政府动轶法律之外。……就此点论,可谓与近代所谓君主立宪政体者精神一致”(《先秦政治思想史》),像梁启超这样拿申韩学的旧瓶装西方法治主义新酒的还不乏其人,他们力图用西方民主、平等的法治学说改造申韩学君主专制法的性质和严刑峻法的路线,让申韩学脱胎换骨,成为适应时代需要的法治学说。梁启超这样张冠李戴的方法不可能彻底改变申韩学的性质,在劳乃宣、张之洞为代表的“礼教派”与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的激烈论争中,人们清楚地认识到申韩学既有别于礼法学,又与西方法治主义有明显的差异。中西法律文化的进一步交融证明,申韩学不可能成为中国法律和法文化实现近现代化的思想文化形态和精神心理支柱。此后,它主要成为一块学术研究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