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与中国艺术·儒学与中国戏剧·在秩序与反秩序之间

儒学与中国艺术·儒学与中国戏剧·在秩序与反秩序之间

社会的稳定、进步是靠秩序来维护的,这秩序包括法律制度、道德规范、伦理观念、社会行为习惯等方方面面的范畴。以儒家思想为基础而构建的中国传统的社会秩序,其许多内容是久传不息的。比如为人准则,公忠、正义、仁爱、中和、孝慈、诚信、宽恕、谦敬、礼让、自强、持节、知耻、明智、勇毅、节制、廉洁、勤俭、爱物等等,始终是中华民族关于完美人格的具体内容构成;比如婚姻家庭,亲睦为本、夫贵妻贱、男尊女卑,是维系秩序的基本思想与原则。

艺术的本质在于创造高于生活的艺术真实,依艺术的构成规律再造出不同于生活秩序的艺术秩序。而要构造这种艺术秩序,又往往需要用反其道而行之的方法,打破生活秩序,重构艺术空间。在人类漫长发展史上那些具有永久生命力的艺术作品,被历代传颂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它们在不违背生活真实的前提下反生活秩序而构成。这种反秩序一般是反习惯、反规范、反世俗,有时甚至是反道德、反规律、反制度的。比如,一对青年男女在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情况下私自相恋结合,这不符合道德规范与社会习俗,是反秩序的;然而,在戏剧作品里却可以大张旗鼓地予以强化,加以渲染,营造艺术氛围和感染力。就这一角度而言,前人所说的“反抗精神是一切艺术之母”是有其存在道理的。

在上述秩序与反秩序之间,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多重关系。戏剧艺术的反秩序构成与生活秩序并不是完全的对立面,它们是辩证统一的。

纵观戏剧历史,我们会发现,直接宣扬和图解传统教义的较少反秩序因素的作品往往欠缺艺术性,而具有较强艺术生命力的作品其反秩序因素则较多。不过,归根结底,它们统统都在封建社会的大环境下,受着传统意识形态的制约。毕竟,以儒家教义为主导的社会伦理规范,已成为全民族世代承接的生命概念中的基本思想。其合理的、符合永久人性的部分,是无法从人的思维与行为中随同不合理的东西被彻底丢弃的。无论反秩序作品的叛逆精神多么显著,它们所宣扬的美好的追求却是与那些不可丢弃的规范相契合的。比如,与人为善的美德,成人之美的宽和,正直自强的品格,等等。

戏剧中秩序与反秩序的关系可归纳为社会伦常秩序和人类幸福理想的心理原则之间的矛盾统一关系。依据心理原则,戏剧的故事情节、人物关系不必按照现实社会的规范去构成,这是一种艺术自由,往往驰骋艺术家的创造力;但是,如果不注重对社会伦常秩序的反映,戏剧又不能实现它的社会功能。

《牡丹亭还魂记》插图(明万历刻本)

最能反映秩序与反秩序之间多重关系的,莫过于那些以爱情为主线的戏剧。元杂剧《墙头马上》写李千金与裴少俊由一见钟情,经坎坷挫折,到终成眷属的情节走式,可算爱情戏剧的一个典型。它的反秩序在于主人公不经明媒正娶便金屋藏娇、生儿育女,实属伦理上的大谬。但剧情的终局还是走向了秩序的归宿,主人公补齐了礼数,皆大欢喜。

王实甫《西厢记》可谓集天下爱情于一身,将所有关于情的理解都写进了崔莺莺和张生的经历之中。正面地讲,《西厢记》中崔张的爱情行为是对封建伦理规范的反叛,即反秩序的。二人从相识、相爱到幽会、结合的整个过程都是不合常规的,有悖道德。但是所有这一切也都在结尾的秩序中得到了化解。只是这种化解的方式会引发出一系列的实质性问题。像《西厢记》这样优秀的作品仍无摆脱男子得中状元、二人喜结姻缘的大团圆套路。而深究这种套路的观念根源,则又涉及到植根于民族生命概念中的那种积极入世的成就意识和人伦意识。具体地说,一个男人要经努力苦读、闯过科考难关、踏上仕途之路,才是完满的人生境界,才能最终得到美好的爱情。一个女人必须忍耐等待,男人仕途成就的时候才是女人享受情感生活的开始。再具叛逆精神的爱情,都要回归到这里,方能划上圆满的句号。叛逆性的爱情终须以中科升官为其圆满的先决条件。否则,便没有了基础。这恰恰又将儒家入世思想的一些内含用特殊的方式点化出来。

同样的不朽之作《牡丹亭》在秩序与反秩序之间所把握和体现的度则更值得一提。

剧中女主人公杜丽娘青春一梦,便认定了将与自己一生相伴的人柳梦梅;而柳梦梅也相应而感,被命运安排在杜家借宿,并与杜丽娘步步贴近。为此主人公竟经历了死而复生的惊心动魄。这种出于大胆、浪漫想象的剧情构成,不同于那种基于现实生活、以曲折的悲欢离合故事而构成的情节。即便以现代意识去认识和判断,剧作家赋予其中的那种心灵感应的奇妙表现,也是具有永恒性的。

从外在形式和构成手法上看,《牡丹亭》的神秘与宿命色彩浓于其它爱情剧。但它终究没有丢弃对现实生活的完美的追求,浪漫的梦境毕竟还要回到现实中去续写,一切的梦想要在大团圆中成为事实。男主人公柳梦梅不例外地走进了高中状元的套路,他与女主人公杜丽娘的真正幸福最终还需皇帝的帮助才能圆满得到。这种王制社会的完美人生观念,是封建时代最优秀的艺术家都无法突破的。从作者汤显祖个人的经历、思想主张看,反叛是核心,其赋予作品的主要精神当然也成为戏剧情节所承载的精髓。然而,汤显祖毕竟不能象他的作品一样是带有超现实意味的,更不能是超时代从而在世界观上彻底突破的。由此亦可见出儒家教义深刻而长久的影响,甚或束缚。可以说,《牡丹亭》不仅是戏剧史上的一个高峰,而且在秩序与反秩序的艺术发展线中,它亦是一个里程碑。

在秩序与反秩序、道德与反道德之间,戏剧人物及其行为当然是体现戏剧精神的核心。红娘就是站在道德与非道德之间的一个焦点人物。从伦常角度看,红娘为主子的“不轨”行为穿针引线,提供便利,忠诚到宁受皮肉之苦的地步,实属不合规矩。她助长“不轨”的做法,就法度而言是绝无合理之处的。简言之,是反秩序的。然而,红娘之所以能成为比崔莺莺更家喻户晓的符号化人物,为历代所赞颂,其原因就在于她的品格符合人们心中关于人格理想的标准,她的行为及其出发点符合普遍的人性和心理原则,这些又是与秩序相契合的。

元末明初刘东生的杂剧《娇红记》中也有一个类似于红娘的婢女飞红,这个人物的性格发展在于增加了变化。起初,飞红是一个告密者,将主人公王娇娘与其表兄申纯的私情告诉了王母,致使王申二人的爱情发展中产生了层层障碍。后来经王的再三恳求,飞红又转而帮助王申二人。由于有着前后的转变,在飞红这个人物身上所体现的秩序与反秩序的矛盾就更加复杂,但所涉及到的问题在根本上是与红娘一致的。

当然,较完整地体现秩序与反秩序矛盾统一性的,还是爱情的当事者,即戏剧中的男女主人公。一般地讲,男女主人公从相识到相爱过程中的行为,是这类爱情剧获得艺术生命力最基本的因素。除《西厢记》外,明代高廉的《玉簪记》可算做这方面的一个佳例。作品对道姑陈妙常与书生潘必正的恋情发展的描写就是此剧最具艺术生命力的部分。在女贞观借宿备考的潘必正认识了道姑陈妙常,二人从互诉心意、琴曲交流、诗文传情,到信誓旦旦、互赠信物,都体现了最纯真最自然的美好健康人性。直观地看,这种行为不符合人物所处时代的社会伦理规范。换言之,艺术作品主要是以反秩序的形态而构筑的。但是,它符合广泛的人性。

事实上,任何一种规范或秩序都是以人为根本的,只是有些扭曲人性而有些则完善人性。孔子学说的底蕴其实就是氏族民主与人本思想,尽管缺乏彻底性,但其人道色彩还是能够放射出一些光芒的。而在用形象思维方式去研究人的戏剧作品中,应当说人道红线也是贯穿始终的。我们可将它看作孔子“爱人”说的一种特殊的历时长久的阐发。这种阐发又缔造了浩繁丰富的戏剧观念,比如洪昇《长生殿》以历史为题材,表达的却是对人性的再认识,作者对李杨爱情给予的极大同情,表现了以人为本的戏剧思想;又比如,以婚姻爱情为内容表现世事人伦情态的戏剧,有一部分逐渐地形成为定式,即才子佳人戏,这种将才子佳人组合作为爱情婚姻最完美搭配的戏剧构成方法,也是对人性对生活认识的一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