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学
北宋时我国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开始步入后期,经济中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从影响长期经济增长的角度说主要有三方面深刻变化: 一是由于国家重新统一,政治比较安定,经济发展出现了新的繁荣,尤其是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二是土地兼并更趋激烈,“田制不立”成为宋王朝的基本国策之一。宋仁宗即位初年曾 “因诏限田”,但“任事者终以限田不便,未几即废” (均见《宋史·食货志》),从此全国不再存在统一的田制。这是自唐代均田制破坏以后,土地制度方面所发生的深刻变化。三是统治者公开放弃了“抑兼并”的口号,提出“富者连我阡陌,为国守财尔!……兼并之财,乐于输纳,皆我之物(转引自王明清《挥尘录·余话》卷一)。“不抑兼并”成为另一项基本国策。同经济生活中这三方面的变化相联系,富国学的发展也显示了三个新的特点。一是从以往强调 “富国以农”,重本抑末为主流发展到主张以农商富国,本末俱利为基调。如欧阳修反对“夺商之利”,说“夺商之谋益深,则为国之利益损”,主张 “与商贾共利”(《欧阳修全集》卷二五)。吕陶主张“一切弛放,任令通商”(《净德集》卷一)。苏轼主张“农末皆利”(《苏东坡全集》卷一二)。总之,为商贾辩护,主张发展商品经济的观点蔚为一种时代潮流。二是对土地制度的关注程度下降,并表现出相当的妥协性。例如司马光根本回避田制问题。又如苏轼虽然看到了土地兼并的严重程度,但却反对解决土地问题,提出所谓“较赋税”来取代土地问题。三是从以往强调富民是富国的基础,主张“上下俱富”发展到为富室辩护,反对抑兼并。司马光说:“富者常借贷贫民以自饶,而贫者常假贷富民以自存,虽苦乐不均,然犹彼此相资以保其生也”,所以他认为富者是“代天子养小民”(均见《司马公文集》卷四一)。苏辙说:大姓“州县赖之以为强,国家持之以为国,非所当扰,亦非所当去也”(《栾城集》卷八)。几乎成为大多数思想家的一致意见。
正是在这样的氛围中,出现了富国学发展史上另一部里程碑式的著作——李觏的《富国策》。《富国策》的出现标志着富国学由从荀子《富国论》为代表的重农抑商阶段发展到农商并重富国的新阶段。下面就以李觏、王安石和明代的丘濬的富国思想为代表分析这个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