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文学理论精华·文学的继承和创新
《通变》篇集中论证了文学继承和创新的问题。刘勰认为:“名理有常,体必资于故实;通变无方,数必酌于新声。故能骋无穷之路,饮不竭之源。”他发现文学在发展过程中,有比较稳定的地方,也有经常变化的因素。文学原理有稳定性,因而作品体式一定要建立在传统基础上;变化创新没有固定方法,因而写作一定要表现出新的气派。这样才能奔驰在没有穷尽的创作道路上,吸取到永不枯竭的创作源泉。
他提倡文学继承和文学创新相结合。“变则其久,通则不乏”,创新可以持久,继承才不贫乏。“望今制奇,参古定法”,面对今天创作动人作品,借鉴古代确定新的写法。
刘勰主张文学要创新,但对那些在创新的招牌下出现的内容贫乏、“浅而绮”、“讹而新”的虚伪作品,却是坚决反对的。这些以怪为新的作品是“从质及讹,弥近弥澹”。它们从朴实流于乖谬,文意越来越淡薄了。
《文心雕龙》的其他篇章,也贯穿着“通变”精神,并提出了有关继承和创新的论点。如“采故实于前代,观通变于当今”(《议对》篇),“洞晓情变,曲昭文体,然后能孚甲新意,雕画奇辞。昭体,故意新而不乱;晓变,故辞奇而不黩”(《风骨》篇),“古来辞人,异代接武,莫不参伍以相变,因革以为功,物色尽而情有余者,晓会通也”(《物色》篇),“观其骨鲠所树,肌肤所附,虽取熔经意,亦自铸伟辞”(《辨骚》篇)。这些文学理论判断,都是与《通变》篇的基本观点脉络相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