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与道教·对天人关系的沉思·纲常名教与自然本性
人道的根本是什么?儒道有着不同的看法。儒学强调的是纲常名教,道家突出的是人的自然本性。随着儒道关系的展开和儒学对道家思想的吸收,道家对自然本性的肯定被儒学用来论证纲常名教的至上性与合理性,儒学通过引道入儒而得到了新的发展。
儒学一向认为,人是社会的人,人与其他动物的重要区别在于“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荀子·王制》)。人不能离群索居,只有在“群”中才能发展自己,完善自己,人的价值只有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才能实现。但人如何在群体中生存,才可既保持自己的个性,又不违背他人乃至整个社会的利益呢? 孔子认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乃提出“仁”与“礼”作为人的行为内容与准则。“仁”本指人与人之间的互亲互爱,孔子认为,“仁”应包括恭、宽、信、敏、惠、智、勇、忠、恕、孝、悌等内容。后来孟子将其概括为“仁义礼智”四种天赋予人的道德。这些道德品质发乎于人心,止乎于礼,靠着礼来维系,“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只有约束自己的视听言行才能达到“克己复礼为仁”的目的。因此,儒学从孔子开始,即提倡礼治,要求社会各阶层人士,从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人都要安于自己的名位,“齐之以礼”,不得僭越,社会只有在礼的规范下才可成为一个有序的群体。据此,荀子才将礼奉为人人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社会规范,他说:“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荀子·劝学》)“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荀子·修身》)
由于儒学重人伦关系的基点是对每个人价值的肯定和每个人在社会关系中实现自我的关注,因此,当人的价值、人的存在与社会伦理发生冲突时,儒家明确提出可以变通的方法来对待“礼”。《孟子· 离娄上》中曾有这么一个生动的例证:有人问孟子:“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答曰:“礼也”。又问:“嫂溺,则援之以手乎?”孟子说:“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男女之间不亲手递接东西,这是礼制的规定。嫂子掉进了水里,小叔子该不该伸手去救? 救,违反社会伦理道德;不救,违反人之为善的本性,连禽兽都不如。对这个两难的问题,孟子认为应该对“礼”采取变通的办法。可见,儒家对人的重视与肯定还是放在第一位的,“礼”是为人服务的。正因为如此,所以孔子才在强调“礼”的同时又提出了“礼”要有损益的观点,并以“仁”来规定甚至取舍“礼”,认为“人而不仁如何礼”?
从总体上看,宗法伦理是儒学的理论主干,而“人”则是儒学全部理论的出发点与核心。对人的重视与对人伦关系的强调,是儒学的两重性格,它构成了儒学本身难以摆脱的困境,特别是当儒学所强调的协调社会上下左右各种人伦关系的道德规范,不但被说成是人的本性,而且被强化为三纲五常的道德戒条而与封建专制集权结下了不解之缘以后,儒学关于在“群”中发展自己、完善自己、实现自己的理想便只能是纸上谈兵了。
儒学中关于“礼”的思想和重人伦的倾向,一方面反映了儒学重视协调人伦关系的文化特色,另一方面也确实具有被异化为束缚人和阻碍人之实现的外在权威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在汉代随着封建专制集权的加强和儒学被奉为官方统治思想而成了现实性,这正是孔孟儒学的悲剧。
当儒学对仁义礼智信津津乐道的时候,道家却想挣脱伦理的束缚而通过效法自然来回归人性之本然。老子认为:“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老子》三八章)他提出:“大道废,有仁义。”(《老子》一八章)认为只有“绝仁弃义”(《老子》一九章)才能回归人的自然之本性。庄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抨击了仁义的虚伪性,采取了与社会完全不合作的态度,主张反归自然,甚至主张回归到“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庄子· 马蹄》)的所谓“至德之世”。庄子的笔下塑造出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的神人,不怕水火侵害,腾云驾雾,来去自由的至人,活八百岁而不止的仙人等。但人是现实社会的人,即使是那些希望超凡脱俗的隐士,也不免要呼吸人类社会的空气,完全摆脱社会的愿望就像人想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一样是不现实的。道家这种强调人的自然本性的思想后被儒学加以改造而用来论证名教存在的合理性。这也许是道家所始料不及的。
道教循着道家效法天道的自然论和“贵生重己”的养生论而将“长生久视之道”进一步发展为宗教的长生成仙之道,但在对待儒家伦理道德的态度上,道教却与主张“绝仁弃义”的先秦道家并不一致。道教自它创立之始,就兼融并蓄地吸收了儒家忠君孝亲的思想,以与同是华夏文化的儒学相协调。《太平经》就提出“为子当孝,为臣当忠”(《太平经合校》九六)的主张,认为“天下之事,孝忠诚信为大,故勿得自放恣”(同上)。到魏晋时,一些道士为促进原始道教向神仙道教转化,以使成为官方认可的宗教,就更强调对儒家伦理道德的遵奉,甚至将儒学的忠孝规定为信徒必须遵守的“大戒”。著名道士葛洪就明确提出人的一切言行都应以三纲五常为准则,否则就不能成仙,“欲求仙者,要当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若德行不修,而但务方术,皆不得长生”(《抱朴子·对俗》),从而将遵奉儒家纲常名教作为求仙得道的前提。可以说,道教流传千年,始终置忠孝于修行之首,甚至神化三纲五常为“千古不易”之大道。在儒学的影响下,宋元时期,江西还出现了以“忠孝”命名的道教派别—“净明忠孝道”。净明忠孝道是由道教天师道与儒学相融合,并在宋明理学思潮的影响下形成的,它的宗旨是“贵在忠孝立本,方寸净明,四美(孝悌忠信)俱备,神渐通灵,不用修炼,自然道成”(《净明忠孝全书》卷三)。它强调修道者必须做到忠君孝亲,并把这种道德践履作为净明忠孝道的宗教义务,“净明只是正心诚意,忠孝只是扶植纲常。但世儒习闻此语烂熟了,多是忽略过去,此间却务真践实履”(同上)。把道教说成是比“世儒”更真实地践履“忠孝”的说法,表明了道教对儒家伦理的主动认同与积极归附,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儒道之间的相互影响与渗透。
如果说,道教对儒家伦理的认同成为道教得以流传千年的重要原因之一,那么,儒学积极地吸收道家的效法天道、强调人的自然之性的做法则成为促进儒学发展的重要动力。儒学的“引道入儒”突出的表现之一就是以道家的自然本性来论证纲常名教,这在不同的时代又有不同的特点。
汉代儒学将先秦孔孟所阐扬的伦理道德神学化,并将它抬到了至上的高度,从而使三纲五常成为束缚人性的枷锁和阻滞社会进步的障碍,儒学中的一些积极向上的合理因素也被扭曲的纲常名教搞得面目全非。曹魏正始年间,一些手执麈尾、口谈虚玄的名士,通过诠释“三玄”—《老子》、《庄子》、《周易》,引道家自然之哲理来论证儒家人伦之名教,探讨纲常名教与自然之性的关系,从而使以玄远虚无的“清谈”为特征的玄学蔚然成风。玄学随顺道家思想,以高扬人的自然之性为标帜,希望建立一个符合自然原则的名教社会,使每一个人都能在这个社会中实现自己的价值。因此,自然与名教之辨就构成了玄学的主题,而其他的一些命题,如本末、体用、动静、言意等则都是围绕着这一主题而展开的。然而,玄学所说的自然并非绝对自在的自然,而是始终与纲常名教发生关系的自然。玄学一方面反对那种压抑人性的不合理的纲常名教,另一方面又强调要在合乎自然的纲常名教的社会秩序中参与现实生活,它引入道家的自然之性来协调与名教的关系,就是希望建立一种体现自然的名教社会,确立起既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又不妨害人的自然之性的社会道德原则,为人安身立命提供理论根据。
如果说王弼的“名教出于自然”提出了名教必须符合自然这一时代的要求的话,那么,阮籍和嵇康的“越名教而任自然”就把矛头直接指向了当时扼杀人的自然之性的虚伪名教,通过裴顾的“崇有论”对“越名教”而导致的时俗放荡进行的纠偏,玄学发展到郭象的“名教即自然”,终于从本体论上确认了名教与自然的统一:“夫仁义者,人之性也。”(《庄子·天运》注)这样,玄学从不满汉代以来的被定于一尊的儒学纲常名教出发,最终却通过把儒家纲常名教与道家自然本性(本体)结合而把它重新肯定下来。
由于郭象的“名教即自然”是建立在“独化于玄冥之境”的独化论基础之上的,“外不资于道,内不由于己”(《庄子·大宗师》注)的独化论把事物各自的本性抽象出来作为事物存在的根据,否定各事物之间有任何联系,这种根据实际上成了不可捉摸的东西,从而事物的存在也就可能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这对于论证名教的存在显然还是不利的。但玄学发展到郭象的“名教即自然”,已发展到了它的极限,理论上难以再有突破,因此,佛学继玄学而兴起,就不是偶然的了。南北朝到隋唐发展起的佛教理论主要是心性论,佛教心性论为儒学循着玄学的思维途径从本体论上肯定纲常名教提供了思想资料,从而促成了宋明理学的产生。
宋明理学是儒学的成熟形态,它是以儒为主的儒佛道三教合一的结果。宋明理学的突出之点在于它围绕着“性与天道”,从天道人性的一致性的角度,把自然本体和人格本体合二为一,以“理”或“心”为统摄一切的最高范畴,赋予它本体的意义,认为这个“理”或“心”既是宇宙的本体,又是人生的根本和社会的最高原则,从而把儒家的伦理道德、封建的纲常名教,都说成是“天理”(自心)而在本体论上加以确认。例如朱熹在完成了他的以“理”为核心的思想体系以后就强调:“理便是仁义礼智。”(《朱子语类》卷三)这个纲常名教之理是先于君臣父子而存在,又永恒常在:“未有君臣,已先有君臣之理,未有父子,已先有父子之理。”(同上,卷九五),“纲常千万年磨灭不得。”(同上,卷二四)这个作为本体的“理”又先验地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因此,朱熹说:“心包万理,万理具于一心,不能存得心,不能穷得理。”(同上,卷九)王阳明则说:“穷理即是尽性。”(《传习录》上)这样,作为儒学核心的伦理道德经过几番演变而成了自然与人的共同本体,纲常名教与自然本性在宋明理学这里达到了统一,从先秦儒学的“仁义礼智”发展到宋明理学的“性与天道”,除了佛教心性论的重要影响之外,道家的自然哲理无疑在其中起了重要的作用,而玄学引道入儒,首次从本体论的高度把名教肯定下来的做法更是值得重视的,宋明理学正是由此出发,进一步融合吸收佛道的思想才完成了庞大的思想体系的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