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文化·牧人的一生·整羊席的婚礼
蒙古族婚俗是草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历史的演变,其规模之大小、繁简之程度以及具体方式都经历过多次发展、变化,但无论如何变化,草原民族与农耕民族的婚俗相比较,都具有独特的游牧文化的色彩。
牧业经济是草原文化的根基。既然牲畜在蒙古族的文化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因而与蒙古族的婚俗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以牲畜为聘礼。《清稗类钞·蒙古婚嫁》条亦云:“蒙古婚嫁,礼聘,奁赀皆以牲畜,畜牲之数尚奇,起一九至九九而至,如贫不能九数者,亦必三、五、七等数,与内地对偶之意适相反。”蒙古习俗崇尚奇数,也崇尚白色。聘礼一般为三匹白马,三只白羊、三匹白骆驼,或九匹白马、九只白羊、九匹白骆驼。三、五、九都是吉数,在蒙古牧人看来,这是广阔、幸福、长寿的象征。
男方到女家迎亲,也以羊为贽。《绥远通志稿》载:“至门,女家必先闭门,大宾率新郎与宾相迎门行礼,并以羊为贽,然后启门,此羊名曰‘碰门羊’。”男方到女家娶亲,女方要设宴招待,在宴会上,有吃“羊颈喉骨”的习俗。羊脖子的骨髂结合得很坚韧,不易分开,象征着爱情始终不渝。这种习俗可以追溯到古代。《蒙古秘史》第一百六十八节云:“桑昆说,现在他要求求我的察兀儿别乞为婚,可以请他来吃‘不兀勒札儿’,来时就逮捕他。”“不兀勒札儿”一语,意为吃羊颈喉肉。这种习俗近似于农耕民族婚俗中赠雁与贽雁的习俗。彭大翼《山堂肆考》卷五云:“古今诗话,北方白雁,秋深乃来,来则霜降,谓之霜信。”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在婚姻心理上是彼此相通的,但具有不同的表达方式,这不同的表达方式,属于不同的民族民俗文化的范畴。
在男方迎娶新娘的婚礼上,羊头,被视为吉祥物,敬献羊头,以示最大的敬意。像女方要举行“献羊背”礼一样。男方的“整羊席”更为隆重。《绥远通志稿》云:“男家款待男女送亲者,筵席仍用旧礼……蒙人必以全羊为筵席盛品者,取吉祥之意也。”整羊席又称秀斯,秀斯是由两个琵琶骨、两个胸椎、两个前臂骨、两条后腿、两个胯骨、两个中骨髓等合称的十二肢节和胸椎节、六节脊椎骨、二十六条肋骨及羊头、羊尾组成的。秀斯的摆法很讲究,不论大小整羊,都放在银制云头图案的大盘中,按照躺卧的姿势把两条腿顺着前肢左右扣紧,前臂骨往里折放,其形如卧着的活羊一般,摆上桌时羊头必须向着主宾。其祝辞曰:“成吉思汗时代传下来的婚礼/是我们最快乐的时机/抬出那肥壮的羊只/摆上那香美的奶食/让我们在这丰盛喜宴上/纵情欢乐。”欢庆达旦。
从上述可以看出,羊在蒙古族婚礼中具有特殊的文化内涵,它不仅是蒙古族婚宴上的佳肴,而且是婚礼上的吉祥物,是蒙古牧人婚姻的凭证,其价值判断、审美判断都具有特殊的含义,这显示了游牧文化的特征。
蒙古族婚俗的游牧文化特征还体现在其与我国北方游牧民族信仰的萨满教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其婚礼上,有拜天地的习俗。《清稗类钞·蒙古婚嫁》条曰:“男女持羊膀骨,拜天地及佛。”《黑龙江志稿》曰:“其亲迎,拜天地,与汉人略同,惟拜天地后,用方肉一块置火炉烧炙,新郎新妇同向西墙供佛像依次跪拜。”从表面形式看,拜天地这一特定的内容与农耕民族颇为相似,但从观念上分析,蒙古族婚俗的这种形式与古老的萨满教有关。在他们看来,天神为幸福之神、生育之神、畜牧业的保护神及刑罚之神。他们认为地神能主管地面的福祸,保护他们的家畜,佑护他们的子女。
蒙古族的婚礼还有拜火拜灶的习俗。《清稗类钞·蒙古婚嫁》条云:“男家于室中热火一盆,新夫妇向火拜。”《呼伦贝尔志略》云:“院中置木桌,上设弧矢、羊骨、或罩一全羊,旁设火盆,夫妇同向跪拜……次见翁姑、拜佛像、火、灶及尊长,答亲友礼喇嘛念经,侑以乐器。”拜灶火的习俗可以追溯到古代。《夷俗记》云:至婿家时,“归时妇披长红衣,戴高帽,妇女前导至幕中,妇女持羊尾油三片,对灶三叩头,即以油入灶焚之,与祭灶无异。”按照蒙古人的信仰,灶火,是一个家族兴旺发达的象征,往火中放几片牛油或羊油,使火苗增高,表示本家族增加了新成员,人丁兴旺。
蒙古族在隆重热烈的婚礼上拜火拜灶的习俗源于古老的萨满教。蒙古族萨满教有火神的形象,随着时间的推移,火神由女性变为男性。他们认为,火是生育能力和生命力的源泉。他们祈求火神,请求赐给他们“作帮手的儿子和温柔的女儿。”
蒙古族婚俗中所保持的游牧文化的特征还表现在蒙古民族崇尚威武雄健、力量和壮美的审美意识。
新郎娶亲时其装扮习俗威武雄壮。据《龙城旧闻》云:“娶时,婿身披红布,曰‘哈喳布’,佩腰刀,示尚武。”新郎腰佩弓箭,身骑骏马,威武雄壮,潇洒豪爽。男方到女家后,新郎要把箭摘下来放在马窗的两面。按照蒙古族的传统习俗,以西为尊、为贵。聚亲回来后,佩刀和弓箭三天不许动。三天后,新娘收起来保存一辈子,视之为吉祥物和镇邪的器物。从信仰观念看,这是对人造物的崇拜。
有的地区有求箭礼的习俗。据《绥远通志稿》载:“至夜半行求箭礼,新郎诣妇翁室,向翁妇跪陈哈达,求箭。妇翁先赠以红丝绸,继取无镞之箭授婿,授时必述此箭能降服邪魔,建立事功,诸胜利语。至翌日喜车待发时,郎必以此箭在车前向后方射之,然后启行,谓之‘射该’,译汉语即‘射灾’,亦驱邪趋吉之意也。”近代土默特一带延此习俗。
弓箭,为牧人男子所喜爱。有史以来,弓箭就是狩猎和防身的工具。蒙古族早在12世纪就以能骑善射闻名于世。随着社会的发展,游牧民族在用弓箭保护牛羊免受践踏的同时,又把射箭当成一种娱乐活动。在婚俗上佩箭、求箭、射箭、留箭正是游牧民族这种特殊审美观的折射。
在蒙古族婚礼娶亲时,还有一种特殊的习俗,即有时女方去抢伴郎的帽子或其他物品,挑在马鞭上,或扔在地上,以耽搁男方的时间,有的地区是抢新郎的帽子。对此,《绥远通志稿·民族志》有载:“行至半途,男家遣马术精良者一人,携羊头一,点心少许绥来迎。致食品后,即拨马疾驰,于时送亲者纵马追之,期必夺取送物者之帽,而夺得或末被夺者,均各自以为荣,人皆啧啧称赞,其意盖以显示两家之人马强胜也。”据当今蒙古族学者波·少布先生调查,近代居住在黑龙江嫩江流域杜尔伯特草原的努图克人就保留着这个习俗。如果缨帽被女方抢下,男方再回到女方家,重新设宴接新娘,如果男方保住了缨帽,可直接回家举行婚礼。有的地区在欢送女家送亲的客人时,设最后一道酒宴,为“帽儿宴”。酒宴结束,女方上马,男方送行,女方抢男方之帽。抢帽时,几十甚至上百匹马飞奔,烟尘滚滚杂沓而去,颇为壮观。
从婚俗形式说,抢缨帽的习俗是抢婚制的遗存。古代蒙古族实行严格的氏族外婚制。据《史集》载:“在成吉思汗时代……曾有一对兄弟,图鲁合惕札儿巴特儿和撒儿塔黑巴特儿,他们互矢忠诚,结为同盟,并交换誓约道:让我们彼此将同一氏族的人及亲兄弟一般,犹如蒙古人不相互聘娶姑娘,我们也互不聘娶,我们之中的每一个,都是从其他任何一个部落中聘娶姑娘,都将彼此遵守婚聘之俗所规定的礼制,直到如今,他们仍遵守这一习惯。”为此,他们必须到远方和无血缘关系的氏族娶妻,掠夺妇女为妻的事情经常发生。据《蒙古秘史》第38节、第56节载,孛端察儿、也速该的妻子都是掠夺来的。抢缨帽是对游牧民族历史上存在的抢婚制的重温与回味。蒙古族婚俗的游牧文化特征可谓十分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