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文化·岭南民俗文化·形成过程和主要特征

岭南文化·岭南民俗文化·形成过程和主要特征

(1) 与汉民俗的渊源关系

民俗是与人类社会生活一起产生、形成、发展的。我国是一个具有异常丰富而多姿多彩的民俗的古老大国。各个民族、各个地区,都有着独特的民俗文化,从古到今,始终是人们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民俗所反映的我们各民族的文化特征、人民的精神面貌、心理状态、伦理道德观念、生活习惯和方式、生产习俗等等的差别,体现了民俗生成的自发性、原生性、地域性和民族性的特点;另一方面,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整体民俗性格和精神风貌,又体现了汉民族文化的主体精神和强大的亲和力。

在我国民俗文化发展的历史中,只有华夏一汉民族在民俗原生期便能充分注意到民俗与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重要关系,因而极其重视对民俗的了解和提倡,以达到正风俗、移民情、稳定社会生活秩序的目的。《周礼》说:“礼,履也,国人所践履,定其法式,大而冠婚丧祭,小而视听言动,皆有其节文也。”“俗者习也,上所化者曰风,下所习者曰俗。”因此,必须注意“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礼记·曲礼》)。《汉书·食货志》记述周代的统治者极重视风俗民情,并因此而建立采风制度的情况:每年春天初临,专职的行吟诗人便到民间采诗(反映民情风俗的民谣一类的民间诗歌创作),然后汇总交给王家专职乐师。乐师整理后谱上音乐曲调,然后献给天子。何休《公羊传注》也有类似记述。东汉末期著名学者应劭所著《风俗通义》更强调:“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户异政,人殊服,”“为政之要,辨风正俗最其上也。”正是华夏族早期先进的文化意识和价值观念,使华夏—汉民俗得以在原生期便受到统治阶级的重视和介入,将无序的纯属民间自发生成的风俗,加以改造,使之成为有序的,具有某种法的约束力的社会政治文化的组成部分,而又能相对独立地成为自成体系的民俗文化。也正是华夏—汉民俗文化的系统性、社会性、可操作性和经由统治阶级有意识地由下而上,再由上而下的改造所形成的权威性和合法性,使汉民俗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其传承性的惯性力量,在大多数民俗事象中,竟可延续二千年以上。自秦以后,岭南原生期民俗,便直接受着如此先进的华夏—汉民俗文化的冲击、锲入、改造、融合,最终被取代。因此,说到岭南民俗的渊源,就只能是华夏—汉民俗文化与之关系最为深远显著。

先秦时期岭南的主要居民南越族文化是一种原生型的地域文化,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俗文化,同样处于原生状态:以适应生存发展为价值取向的自发、无序、原始、野性、生态环境特征显著,是先秦处于原生状态的岭南民俗的主要形态和特征。诸如图腾崇拜与祖先崇拜合而为一的原始宗教俗信所引生的断发纹身、祀鬼、鸡卜等迷信习俗;因以水为生而形成的嗜食海产生物的食俗;因生态环境而创造的干栏式巢居习俗;因仍处于父系氏族向奴隶社会的转型期而残存的母系、父系氏族社会生活。观念、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等方面的不知有父,只知有母、鼻饮(用鼻吸喝水)手抓食物、父子同川而浴、穿着只有脖子处开口的套衣(卉服)、行成年礼时要凿去两只门牙(凿齿);甚至吃头生儿子来求多生后代(宜弟之俗)、捕人而食,以人肉为祭品;农业生产上极端原始的火耕水耨等等。

自秦汉以后,中原礼乐教化在岭南原生民俗中产生了日益显著的改造、融汇、整合作用。其中伦理道德方面,更因统治阶级赋予刑法的权威性和强制性而显得更为突出。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学精神贯串于汉民俗中,更使岭南民俗纳入了儒文化的轨道。

秦始皇统一全国后,曾多次出巡,每到一处,便刻石为颂,其中也夹杂一些有关移风易俗的法令,强迫全民遵守。如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巡游到浙江,登上会嵇山祭祀大禹后,刻石立碑,颂扬始皇功德。其中便说到:有夫弃子而嫁,背夫不贞无情。以礼分别内外,禁止纵欲放荡,男女都应洁诚。丈夫在外淫乱,杀了无罪,男子须守规程。妻子弃夫逃嫁,子不认她为母,都要感化清正。治理荡涤恶俗,全民承教化,天下沐浴新风(《史记·秦始皇本纪》)。

岭南虽是新辟初郡,但因秦始皇的严刑峻法,无人敢于违抗,身为岭南郡守的任嚣、赵佗等官员,自然也会积极执行。

汉初,刘邦初定天下,为拢络民心,颁布了多项颇得人心的“圣旨”。其中之一是提倡敬老之风,规定凡年满七十岁的老人,都可得到皇帝御赐的拐杖。岭南时值赵佗为王的南越王国,也仿效汉王朝,由赵佗为七十岁以上老人赐杖,以倡敬老之风。在两汉的四百多年间,岭南的历任各级官员中,极力推行儒家教化,以移风易俗的颇多。如东汉光武年间,河南修武人卫飒任桂阳(今广东阳山、连县一带)太守。他大兴官学,设立婚姻的礼规,使当地“教化大行”(范端昂《粤中见闻》)。东汉和帝时,桂阳太守许荆,因感当地风俗脆薄,人民不懂礼义教化,便亲自制订了婚丧仪礼制度,使人民都能依礼行事。一次,许荆到耒阳县行春,遇上两兄弟争财产打官司,许荆对这兄弟二人自责说:我荷负国家重任,却未能教化子民,这是我的罪过。随即吩咐文吏写自罪文书,上报请罪,终于感化了争讼着的兄弟俩,当场和解,并向许荆请罪(《后汉书·循吏列传》)。光武帝时,九真太守任延,鉴于当地骆越族人没有嫁娶礼法,婚姻关系混乱,人们不识父子之性,夫妇之道的情况,行文各县,规定男20至50岁,女15至40岁,一律按年龄相匹配。因贫穷无法交纳聘金的,由县内各级官员节省俸禄支助。自后乡民生下的子女,才知道自己的种姓。

两晋以后,适逢自秦汉以后的第一次中原人南迁的移民高潮,带来了汉族的礼义教化、风俗习尚,岭南土著居民,深受薰陶。驻任岭南的各级官吏,也积极推行儒文化。不少官员还亲自主持为“孝子”、“烈女”、“节妇”扫墓、旌表、立坊碑、建祠庙。这是一次带有决定意义的移风易俗。正如明嘉靖《广东通志》所说:“自汉末建安至于东晋永嘉之际,中国之人,避地者多入岭表,子孙往往家焉。其流风遗韵,衣冠气习,薰陶渐染,故习渐变而俗庶几中州。”由此可见,岭南民俗作为一种文化基本形态,实际上是与岭南整体文化的转型大致同步,而且是以汉民俗文化为主体的。岭南民俗文化与汉族民俗文化的深厚渊源,自秦汉始,至南北朝分裂状态结束,已有超过800年的历史。

(2) 岭南民俗文化的主要特征

岭南民俗文化具有汉民俗的主要表征和内涵,但又具有鲜明的独特风采,处处体现着自成一格的特征。

一是秾丽多姿的岭南风情。岭南大地全年草木常青,四季鲜花飘香,景色迷人。既有风光险峻雄奇、山歌处处的客家村寨,也有河川交错,稻浪翻波的潮汕平原;既有鱼塘桑田、红荔如火的珠江三角洲,也有微带异域情调、风情万种的侨乡,也有港湾如新月、渔船进出繁忙的南海渔村;既有繁华热闹的南国名城,也有椰林摇曳、槟榔飘香的南海明珠……真可以说是七彩缤纷,风情万种,蕴含着无限诗意和浪漫情怀,处处散发着不同于内地的诱人魅力。

二是古南越族民俗的情调和气质。南越族虽然早已在民族融合中消亡,但作为民俗文化的某些因素,却仍然可以通过传承、变异、演进等无形的渠道,不同程度地保存下来,甚至延续至今,不仅表现在日常生活、生产等民俗事象上,而且渗透到岭南人的潜意识中,造就了岭南人勇猛慓悍、坦荡不羁、不易拘束、务实重信的气质和性格。这一特征,使岭南民俗往往与汉民俗出现显而易见的差异,而且更多地表现为对以儒学为主导的汉民俗的“离经叛道”的倾向,较之汉民俗更具反叛性和灵活性。

三是多元的民俗兼容性和开放性。岭南民俗文化在形成过程中,不仅以开放、兼容的姿态接纳了汉民俗,而且也以同样的姿态接纳了楚民俗、吴越民俗和闽民俗。更应注意的是岭南悠久的与海外交流的历史。从先秦以来岭南人便在茫茫大海中探索,并与南洋诸岛国居民实现着文化交流。秦汉以后,岭南的海外交流更日益频繁,交往的地域也越来越遥远广泛,从印度支那半岛、南洋诸岛而印度、阿拉伯、地中海,直至东非。汉唐时明显受印度、阿拉伯文化、包括民俗文化的影响。明清以后,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兴起,殖民主义潮流泛滥,岭南首当其冲,也因此而得西方风气之先。西方民俗也先是在澳门、香港,继而在沿海地区无声地渗入,加上归国华侨回乡定居日多,西方民俗的某些生活习俗、甚至价值观念,自本世纪30年代以后,逐渐渗入到岭南民俗中,使岭南民俗或多或少带有异域的“洋味”风情。

岭南民俗多元的兼容性、开放性特点,使岭南人对民俗的新事象更易于接受,从而赋予岭南民俗更活跃强劲的生命力。岭南民俗也因此而更富于变异性和开拓性,往往因此而不惜弃旧迎新。

岭南民俗文化,既有精华,也有糟粕。总的说来是健康的。大多数的民俗,都是岭南人民长期社会生活的积累与升华。其中有记录岭南先民开基创业的史诗式的传说、遗迹;有反映人们对美好生活无限热爱向往的理想情怀;有的留下饱含血泪的挣扎和反抗;有的充分表现岭南人民作为龙的传人的无限忠贞和自豪。最有特色的是反映岭南风情的日常生活习俗和表现岭南人民开拓、冒险、创新精神的风尚爱好:那驰名世界的饮食文化,为反抗封建婚姻制度而形成的“哭嫁”、“童养媳”、“不落家”、“自梳”等等不和谐的婚姻变奏曲,为铭记岭南及中原杰出人物的历史贡献而形成的种种独特习俗、古建筑传说、历史人物神化、仙化的浪漫传奇式的节日活动和纪念方式……这一切,构成了岭南民俗的丰富多姿,充满南国浪漫情调和传奇色彩,具有浓郁的生活美、人情美;构成岭南民俗最有魅力的总体特色。我们将在以下各节中摘其精采,略加评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