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文化·学校教育与社会教化

安徽文化·学校教育与社会教化

安徽是我国教育比较发达的地区。至迟在汉代,安徽境内已有地方学校的设置。除府、州、县学外,安徽各地还有许多社学、义学、私塾,都是进行基础教育的地方。义学起于汉代,以后相沿不废,其资金来源或是共同凑集,或为宗族公款,也有的由个别人捐资设立,目的是为贫苦人家的子弟提供受教育的机会。社学起于元代,明代曾下令全国普遍设立,其资金来源由官方资助一部分,但主要的则是由乡族捐助。私塾是私立的初级教育学校,清代遍及乡里,一些有钱的人家,还聘请教师到家中教授子弟。安徽各地,特别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对子弟的教育十分重视,有的还在宗规家法中做出具体规定。各地对初级教育学校的建立和维持都比较关心。

书院也是教育的重要场所。书院之名,起于唐代,当时安徽境内有王季文书堂。至宋,文人创办书院的风气盛行开来,安徽境内较著名的书院有桂枝书院、紫阳书院、天门书院、丹阳书院、八桂书院等。明清时期,举办书院之风更盛。据《安徽通志》记载,从北宋到清末,全省先后开办书院五百多所,仅徽州六县,宋时十二所,明时三十一所,清时五十四所(其中歙县十四所,休宁十一所,婺源十二所,祁门四所,黟县五所,绩溪八所)。直到清末,在迭经战火之余,安徽开办的书院仍有安庆府敬敷书院,怀宁县青阳书院,桐城县培义书院、天城书院、白鹤书院、桐乡书院、乐丰书院,潜山县三元书院,宿松县松滋书院,徽州府紫阳书院、师山书院,休宁县海阳书院,婺源县紫阳书院、天衢书院、湖山书院、教忠书院、崇报书院、福山书院、青云书院,祁门县东山书院,黟县碧阳书院,绩溪县东园书院、濂溪书院、桂枝书院,宁国府敬亭书院,泾县三隅书院,宁国县西津书院,旌德县旌阳书院,太平县天都书院,池州府池阳书院,青阳县蓉城书院,建德县研经书院,东流县菊江书院,太平府天门书院、采石书院、翠螺书院,芜湖县荆山书院、中江书院、鸠江书院、龙门书院,庐州府庐江县潜山书院,无为州绩溪书院,巢县巢湖书院,凤阳府凤临书院、临淮书院、淮南书院,定远县曲阳书院,寿州循理书院,凤台县州来书院,宿州正谊书院、培菁书院,灵璧县正学书院,颍州府西湖书院,太和县文峰书院、经锄书院,蒙城县养正书院、新正书院,滁州丰山书院,和州峨嵋书院、和阳书院,英山县凌云书院,霍山县奎文书院,泗州夏印书院,盱眙县敬一书院,凡七十余所。书院的建置者中既有府州县守令,也有富商大贾,经费部分来源于田产收入,部分来源于私人捐赠和官府资助。这些书院大体上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生员和士绅际会读书之所,第二类是选拔乡族优秀青少年,聘名师加以教诲,第三类是和宗族组织密切结合,专收族中子弟。在教育内容上,第一类书院层次较高,实际上是供已有相当儒学根底的人讨论理学中的一些理论问题,也就科举制艺进行切磋;第二、三类书院则侧重于对俊秀子弟进行初级的儒学和科举教育。

由于重视教育,舍得花钱开办各类学校,安徽在历代都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人才。以科举考试为例,安徽在唐代有四十六人考中进士,五代十国时期有十五人考中进士(南唐十四人,后晋一人),进入宋代以来,更是增长迅速,北宋有进士五百五十九名,南宋有九百六十四名,元代有八十四名,明代有一千零三十六名,清代有一千一百八十九名。如果依照进士总数排列,明代安徽在各省中名列第九位,清代名列第十二位。如果按照总人口数平均,明代时期安徽每百万人口的进士数为一百一十一人,在各省中居于第十四位,清代每百万人口的进士数为四十一人,在各省中居于末位。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文化教育比较发达的安徽,进士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为何如此之低,竟落在边远省分之后?著名历史学家何炳棣先生对此进行了精辟分析,认为是由于科举中的进士定额制度造成的。安徽是个人才输出大省。据统计,从清顺治元年(1644)到道光六年(1826),徽州府出了五百一十九名进士,其中在本地注籍的仅一百四十二名,其余三百七十七名均在江浙等地注籍。如果将所有本地中式子弟包括在内,那么,徽州不但要列入清代科甲最鼎盛(出进士四百名以上)的十个府之中,而且将名列前五名或前六名。

清朝末年,安徽同全国其他省份一样,教育体制开始向着近代转变。光绪二十四年(1898),清政府诏令各省将大小书院均改为学堂,省城书院改为高等学堂,各府、厅、直隶州的书院改为中等学堂,各县的书院及民间祠堂改建为初等学堂。在这一诏令的促使下,安徽各地陆续开办学堂,到1908年,全省已有高等学堂三所,中等学堂二十一所,初等、高等小学堂四百九十七所,中等师范学堂十四所,实业学堂四所。至1912年初,各级学堂又一律改称学校。各级学堂皆以“忠君”、“尊孔”为教育宗旨,大多数学堂的教育内容仍以传统的经史课程为主。但也有一些学堂,具有较浓的近代色彩。如光绪二十五年(1899)在安庆开办的求是学堂,就主要学习英文和法文,著名学者、翻译家严复曾应邀担任该校监督(校长)。实业学堂与传统教育区别更大,主要以教授实业技术为主。安徽第一所实业学堂创办于1905年,至1912年已发展到十二所,包括阜阳、南陵、太和、亳县初等蚕桑学堂,舒城蚕桑讲习所,休宁初等农业学堂,绩溪东山高等小学实业班,芜湖工艺学堂,寿县初等工业学堂,桐城工业传习所,安庆中等实业学堂,巢县医学堂,此外还有安徽工业学堂、安徽农工学堂等高等实业学堂。后多数实业学堂改为职业学校或普通中学。1906年创办的安徽省立法政学堂,以培养官僚和律师为主,其课程系参照京师大学堂法律门及日本法政速成科有关课程设立。同年创办的安徽省立师范学堂(后改为安徽优级师范学堂),则以培养中、小学教师为宗旨,设有史地、物化、博物等科,曾聘请一些日本学者主讲教育学、心理学和理化课程。著名的安徽公学则是革命思想的传播基地,它于1905年3月正式开学,初仅设中学一部,旋又增加速成师范学堂一部,教师大多是革命党人和教育界著名人士,学生则是来自省内外有志革命的青年,该校还与东京同盟会建立起联系。清末,有不少国人到海外留学,安徽人亦不例外。据统计,仅1908至1910年,安徽赴日留学的人数就达一百名。此外,安徽还先后选派二十多人赴欧美留学。

在传统时代,教育的发达,不但培养了众多人才,也使民众受到较深入的儒学教育,使社会不断礼教化。统治阶层和士大夫也热衷于对乡民进行伦理教化,试图把社会整合于礼制框架之中。为了使儒家的理想从理论层面真正落实到现实层面,统治者还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明太祖朱元璋夺取天下后,先后颁行《大明令》《洪武礼制》《大诰》《教民榜文》等,宣扬儒家的伦理道德,约束人民的言语行动。朱元璋特别重视乡村教化问题,运用专制权力来改造不合乎儒家规范的风俗礼仪。在洪武元年(1368)颁布的《大明令》中,就明确规定:“凡民间嫁娶,并依朱文公家礼。”开创了乡村礼俗以《朱子家礼》为本逐步礼教化的先河。为了使他的诏令贯彻下去,朱元璋令民间皆立社学,推行乡饮酒礼,试图建立制度化的教化体系,并且也很注重发挥作为乡村基层组织里甲制的教化作用。明代中期,里甲制在江南趋于崩坏,地方官员便尝试推行乡约制度,并纷纷上书要求“申明《大明律》《洪武礼制》诸书,以矫厉薄俗”(《明世宗实录》,嘉靖九年二月辛未条)。到嘉靖八年(1529),兵部左侍郎王廷相正式题准,在全国推行“乡约”制度:“每州县村落为会,每月朔日,社首社正,率一会之人,捧读圣祖《教民榜文》,申致警戒。有抗拒者,重则告官,轻则罚米,入义仓,以备赈济”(《明会典》卷二○)。此后,乡约在各地便迅速发展起来,且其功能不断扩大。清朝入关后,继承了这种乡村教化制度,予以大力推广。

其实,乡约是从宋代开始作为社会教育组织而出现的,它反映了因科举制度的确立而形成的士大夫阶层和新儒学家们对平民教育的重视。最早的例证,大概要追溯到蓝田吕氏兄弟。北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吕氏仲弟吕大钧以关中礼学为宗旨,订立规条,倡行乡里,凡乡之约有四,曰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又有罚式、聚会、主事若干条规相系,众推正直不阿者一二人为约正,直月由约众依年龄长幼为序轮充,约内设置彰善、纠恶二册,约正司之,是为《吕氏乡约》。到南宋淳熙年间,朱熹对《吕氏乡约》加以斟酌损益,大略将乡约四条加以注释、细化,又去罚式而为月旦集会读约之礼,名为《增损蓝田吕氏乡约》,遂使吕氏乡约声名更大,成为后世乡约的蓝本。明代的地方官们在明初建立的乡村教化体系颓坏后,很自然地便想起了《吕氏乡约》,加以增损变通,广泛推行。朝廷制定的乡约仪礼,也是以《吕氏乡约》为标本的。从现存资料来看,不论是依地缘关系,还是依血缘关系建立的乡约,都把道德教育作为重要的活动内容,地方官员对乡约的热心支持和推动也基于此点。散布在安徽各地的乡约的组织形式大同小异,一般是依照乡村原编保甲相近者组为一约。约设约正、约副,有的请家居官员主持,也有的从年高德劭者中间推选。在明代,乡约的司讲人有官员、儒学生员,也有通晓礼文的乡绅乡民,到清代主讲者多是官府指定的生员。乡约宣讲的内容主要是皇帝圣谕。通过这类活动,使儒家思想在乡村得到普及,社会生活也逐步被纳入礼制框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