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文化·民间的神圣世界·祭敖包
祭敖包是蒙古族萨满教隆重的祭祀之一。敖包,又称“鄂博”、“脑包”、“堆子”、“石块”、“鼓包”。指的是在自己游牧的区域内,选择一个幽静的地方,用石或石堆堆起的圆形堆。《中华全国风俗志》卷九云:“鄂博,随在皆有……其形圆,其顶尖,颠立方角蒙经旗,其上下则埋哈达一方,粮食五种,银数钱,每年必一祭。”阮葵生《蒙古吉林风土记》云:“垒石象山冢,悬帛以致祷,报赛则植木表,谓之‘鄂博’,过者无敢犯。”草原牧人视敖包为神圣之所在。
蒙古族祭敖包的习俗渊源已久,其所祭祀的内容十分丰富。蒙古族的萨满教崇拜蓝天。在蒙古人的心目中,确有一个至高无上的神灵,就是“长生天”,蒙古人赋予它以极大的神力。《元史》卷七十二有关于祭天习俗的记载:“元兴朔漠,代有拜天之礼。衣冠尚质,祭器尚纯,帝后亲之,宗戚助祭,其意幽深古远,报本反始,出于自然,而非强为之也。”在古代蒙古人的观念里,天和地是浑然一体的,认为天赋予人以生命,地赋予人以形体,因此,他们尊称天为“慈悲仁爱的父亲”,尊称大地为“乐善的母亲”。他们还崇拜山岳,崇拜河流,认为这一切都是由神灵掌管着。“蒙古人因为把一切万物都看作神灵来崇拜,从而也崇拜山川及土地的其他各部分或掌握这部分的神灵,这种圣地可以分成共同的和个别的两类”([俄]道尔吉·班扎罗夫《黑教或称蒙古人的萨满教》)。这个别的圣地就是所说的敖包。所以祭敖包不是单一的祭天或祭地。祭敖包是祭各种神灵,是个综合概念。
这种圣地是各氏族在自己的领地上所建,它起源于氏族社会。具有祭祀祖先留下的这片天地,这方山水的意义,因而是祖籍的一种表征。蒙古语中姓氏一词,就是由敖包一词演绎来的。内蒙乌审旗的哈德亨、艾古尔斤、赫赖德、察哈尔等以氏族为单位供奉的敖包,就是以乌审旗的十三个氏族的名义供奉的,因此敖包是氏族的标志,是旗徽的变形。
敖包所祭,最初是自然的神灵,尔后又包括祖先的神灵。总之敖包成为神灵所栖之场所。敖包成为某一氏族,某一村屯、某一区域的保护神。方观承《从军杂记》云:“峰岭高处,积乱石成冢,名鄂博,谓神所栖……”纪昀《乌鲁木齐杂记》云:“鄂博者,累碎石为蕞以祀神……”所以它是人们顶礼膜拜的圣地。
由此看来,敖包是蒙古牧人的守护神,它是氏族的标志,旗徽的变形,祖籍的表征。它的产生首先是由于笃信不疑的信仰。处在辗转迁屣中的草原民族选择了这种最简单最方便的建筑形式表明他们复杂古朴的信仰。
敖包即以神祗所凭,故蒙古族“敬之甚虔,故有疾病、求福事,辄唯敖包是求”(《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人们向敖包祈求的事项包括:“向天神求雨,向地神求草。”“向天神保佑风调雨顺,求地神保佑五谷丰登,牧畜兴旺,”“求人间神灵保佑国泰民安,岁岁太平。”
敖包的种类很多,按数量分,有一个敖包单独存在的,也有敖包群。敖包群中,有七个敖包并列的,以正中最大者为主体,两旁各陪衬三个小敖包,名为“七曜之神”。也有一个大敖包居中,东、南、西、北各陪衬三个小敖包,这是由十三个敖包组成的敖包群。按年龄来分,有的地方有成年人崇拜的敖包,有孩子们崇拜的敖包。按地域分,有的归一屯所有,有的归数屯所有,或一家私有,或一旗共有之。按姓氏分,有男人祭祀的敖包和女人祭祀的敖包。
祭敖包的仪式非常隆重,一般选择的日期是5月或7月。旧时的祭祀大致分为酒祭、火祭、玉祭、血祭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