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的“自我中心”教育

存在主义的“自我中心”教育

存在主义教育思潮基本上是一种主观主义的教育思潮,它产于一次大战后的德国,二次大战后流传于欧美和日本,其主张虽然并没有在教育制度上予以实施,但对学校教育却有着很大的影响。成为学校中普遍关心和讨论的问题。尤其是对学生有着很大的影响,其代表人物主要有德国的海德格尔和法国的萨特、美国的奈勒。存在主义以“主观性”为第一原则。他们的基本论题是“存在先于本质”。而他们的所谓“存在”,并不是指客观世界的存在,而是指“纯粹的自我意识”、“个人的精神生活”。他们认为个人是万物的中心,是自己经验的一切事物的集中总合,但是,另一方面,人的处境又是身不由己的,因此,个人的存在的绝对价值和绝对没有价值的矛盾就成为人类存在所处的主要窘境。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空虚的,因而主张“学校要采取这种态度:只有死亡的思想会使我们真正理会到生活的价值”,使人在死亡到来之前“作为一个自由的人而充分地生活”,主张个人“独来独往”,按照自己的意志选择道路,而不屈服于外界的任何压力。这种思想实际上把人们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不满引上了一种消极的道路。在社会变动剧烈的时候,就表现为一种极“左”激进的狂热,在社会变动处于低潮时,则表现为悲观颓废,不负责任。对当代学生运动发生了极为恶劣的危害。其教育主张主要内容是提出教育以个人的“自我完成”为目标,把个人“自由选择”道德标准作为德育的基本原则,并把个人的“主观性”作为教学的出发点。

存在主义教育否认“外界因素”对个性形成的作用,认为个人是“教育的主体”,教育首先要使学生意识到“个人的存在”,理会到自己的“孤立无地位”的处境,感到现实生活的“孤独”、“凄凉”和“苦难”,体会到死亡的逼近,这就是所谓“肯定自我”,“重新理会自我”;在此基础上,从自己所处的地位出发,按照自己的意志选择道路,一切后果都自己负责,这就是所谓“创造自我”和“完成自我”。因此,他们把“在发现自我的境遇中进行全人的自由发展”作为教育的基本目标。这实际上是以培养一种自命不凡,目空一切,不顾现实,任意而为的极端个人主义者为目的。因此,存在主义教育否认统一的客观的道德标准,主张让学生“自由选择”道德标准,认为任何道德体系的目的应当是扩大所有人的选择的自由。认为教师不应当把统一的道德标准加诸于学生,而应当让学生自由选择。这种“自由选择”也是一种极端个人主义的标准,它的直接结果就是把学生引向与社会格格不入、与一般人群的对立。奈勒说:“儿童应当学习发展他自己的原则和自身具有的那种自尊心,然后他才看不起只是顺从群众的做法”。在教学上,存在主义的主张也十分狭隘。提出以个人的“主观性”为根据的原则,认为知识的真实性要看它对个人主观的价值,根本否定知识的客观性。由此出发,他们提出“学校必须完全修改它对于知识的看法,不再以教材本身为固有的目的,或者把教材本身看作学生准备将来职务的工具,而要把知识看作培养自我的手段。”在课程上,他们提出“课程的全部重点必须从事物世界转移到人格世界。”在这个思想指导下,他们特别强调人文学科,因为它能更深刻地、直接地表现人的本性与他和世界的冲突。”此外,他们还反对职业训练。在教学法上,他们十分推崇苏格拉底的问答法,反对现代学校的课堂教学,在教学组织形式上,强调个别对待,否定班级教学,认为班组织教学是集体训练,是不自由和不个人的。这些都是与现代学校教育的要求背道而驰的。

存在主义教育对我国现当代教育都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特别适合于中国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无政府主义者。直到八十年代,其所鼓吹的极端个人主义,对八六、八九年两次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在高校的泛滥和“学潮”的酝酿都有着直接的思想理论渊源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