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变论”与“渐变论”之争的启示

“灾变论”与“渐变论”之争的启示

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称为地质学的“英雄时代”此时学派林立,众说纷纭。法国博物学家居维叶(G·Guvier1769—1832)提出了“灾变论”。他在《论地球表面的变动》一书中,根据巴黎盆地发现的大量生物化石与地层的关系,得知:地层越深、越古老,则所含化石种属与现代种属差异越大,有些已灭绝。他指出:连续地层中的不同化石种属是在每一次突然灾变后重新创造的,而灭绝了的种属则是在灾变中死亡的。他认为地质演化是由于一系列突然灾变所致,如地壳突然升降,海陆瞬间变迁,气候短期骤变,洪水刹那泛滥等。《圣经》中的摩西洪水,就是地球表面的最后一次灾变。每次灾变后,上帝重新创造万物。该理论在19世纪初曾占统治地位。19世纪30年代,英国地质学家赖尔(lyell,Charies1797—1875),提出了“渐变论。”他在《地质学原理》一书中,根据对欧洲进行的广泛地地质调查,批判了“灾变论”,认为:地球表面和地层,既非不变,又非灾变,而是进行逐渐变化。造成这种变化的原因,是各种自然力作用的结果,而不是什么超自然的突然灾难。他把这种作用力分为两大类,即水成作用和火成作用。恩格斯对此曾予很高评价,指出:“‘渐变论’打破了自然科学史上保守思潮的 一个缺口,只是赖尔才第一次把理性带进地质学”。此后,渐变论广泛地被人们接受,在地质学领域中统治了近200年。“渐变论”的胜利,并不意味,这一理论就是绝对真理,“灾变论”就是完全错误。后来,随着地质学的发展和新科技手段的应用,人们又发现了一系列新的科学事实,进一步支持了“灾变论”的观点,使它又获得了新的生命力。

“灾”、“渐”之争告诉我们: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不能因一派学说占统治地位,就被视为绝对真理。也不能因另一派学说有缺点就全盘否定。事实上“灾”、“渐”两种理论各有正确的一面,也各有一定的局限性。两派之争都对地质理论的发展有促进作用。只有百家争鸣,才能促进科学不断发展。“灾”论本身恰好驳斥了不变的谬论,但它否认由量的积累而产生质的飞跃,把飞跃看成是突然灾难,割断地质发展的连续性,臆猜造物主的主宰,显然是错误的。“渐”论强调地质变化是逐渐地、缓慢的过程,冲破了永远不变的形而上学观点。但它又否认质变,认为形成地质变化作用的各种力量是不变的,显然这也是一种机械论的偏见。地质科学的发展告诉我们:只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从全局出发,正确把握分析与综合、量变与质变,连续与间断,必然与偶然的关系,才能推动地球科学的繁荣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