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年年产量不达标的煤矿
郑州矿务局芦沟煤矿设计年生产能力60万吨,从1972年投产后到1988年,连续16年达不到设计指标,亏损累计达4410万元,最高年产量38.59万吨(1988年),最低年产量7.3万吨(1976年),16年共生产原煤只有413.66万吨,平均每年生产25.85万吨,仅为设计能力的43%。
该矿建于1966年5月,正值文革开始,当时的指导思想是“边勘探,边设计,边施工”。受“先生产,后生活”的影响,单纯追求速度,以投资少,见效快为荣。在总概算的1570万元中,井巷工程占45.73%,土建工程只占12.98%,吨煤投资仅为26.17元。井用地质勘探粗糙。煤田的几条大断层和伴生小断层没有勘探清楚,地质报告与实际出入很大,对井田开拓和开采两大重要地质因素:伴生羽毛状断裂和煤层沿走向呈“鸡窝”状变化,没有足够的认识。
1972年12月,各项生产系统和环节都不完善,在没有全面井下移交,仅只两个采区二个回采工作面,年生产能力20万吨的情况下,盲目投入生产。
矿井投产后,才感到生产能力严重不足,企业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增加生产能力上。一面申请追加投资,一面又准备新回采工作面。国家又投入548万元,进行挖潜改造和调整配套,建井底煤仓,地面生产系统和行政福利设施。回采工作面采用长壁采煤法,由于地质不清,长壁工作面常有断层和薄煤层,迫使工作面停产搬家。
移交的这两个采区内,老空区和薄煤带扩大,使可采段大幅度减少,造成接替紧张,服务年限缩短,导致过早退役。实际采出量只占设计储量的25%。此外矿工多是临时从各矿抽调的,未经过正规培训仓促上岗,当时处在文革时期,帮派林立,纪律松懈,十几年来,一直未形成一支强有力的主力采掘队。
矿务局为改变其落后面貌,频繁易将,在1985年前的13年间换了十三届领导班子,不但没有改变面貌,反而加剧了管理的混乱。
矿井长期达不到设计产量,使国家受到重大经济损失。累计少生产原煤516万吨,经济损失约1.548亿元(按每吨30元计算)。国家为扶持生产又先后投入710.4万元,这笔资金长期不能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企业完不成生产指标,长期亏损,负担越来越重,矿务局为此投入扶植资金,累计达1772万元。矿井陷入困境,企业的生产和安全,都处在岌岌可危之中,生产成本高,效率低,职工队伍涣散,各项管理很难进行。
从芦沟矿我们应记取的教训是:煤矿建设必须按客观规律办事。从地质勘探、工程设计到施工都要严格遵循科学程序,绝不能人为的将其简化或合并,不能盲目的追求高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