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与“坏”的对立
在中国的京剧里,奸臣画白脸,忠臣画红脸,小丑画小花脸,观众一眼便能清楚地看出谁忠谁奸、谁好谁坏。在儒家奉为经典的《论语》中,我们可随处可见这样的句子:“君子”如何如何,“小人”如何如何,“君子”与“小人”的界限是如此的分明。而且我们还常常会听到这样的问法:某某是好人还是坏人?从这里,我们不难推断出,在许多人的思维习惯里,“好”与“坏”已经成为一种评判人的价值的绝对标准,似乎仅以这两个极简单的字便能概括出这世间的各色各样的人,而不需要任何其它的过渡性桥梁。
这种绝对化的评判标准一旦深入人心,便使得文学作品也打上了同样的烙印。那就是在描写好人时,就把他夸大到至善至美,一点邪恶的影子都找不到。如包公不畏豪强、廉洁正直、为民伸冤,是人民心目中理想的清官形象。岳飞、杨家将则为国效力、坚贞勇敢,在他们的崇高的美德中找不到一点私心杂念。而在桀、纣的身上看到的只有专横与残暴,在潘仁美与秦桧身上只有嫉贤妒能与陷害忠良的邪恶。作者在塑造他们时,剥去了一切美好的外衣,而只剩下一个丑恶的让人憎恶的灵魂。即便是《三国演义》,描写的只是一场诸侯争霸的并无优劣之分的战争,作者也要表现出拥刘反曹的倾向来。刘备集团的人都是英雄,诸葛亮是忠贞智慧的典型,关羽是忠义的化身,赵云是英勇善战的代表,而把曹操却描写成一个“宁肯天下人负我,不让我负天下人”的奸雄,与刘备相比来看,曹操处处奸诈近乎魔,而刘备却处处长厚得近乎伪。
金圣叹在评点《水浒传》时,把它的人物描写概括成“正墨”与“反墨”两大类,这“反墨”就是“背面辅垫法”,即正面人物与反面人物性格外部的强烈对照。这种反墨手法运用得过于强烈、过度夸张,就会造成“溢恶”与“溢美”的现象,溢美到了极点,人就变成神,溢恶到极点,人就变成魔。我国的侠义小说、公案小说中这种绝对化表现得也很突出,侠客的性格大约集人间的美德,而其斗争对象却是人间一切邪恶的化身。
只有到了《红楼梦》,才摆脱了这种大忠大贤、大奸大邪的俗套,写出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贾政等这些具有丰富个性的有血有肉的真实的人。然而中国文学史上如这样的优秀作品并不多见,大多数的作品都被这种“好”与“坏”的对立的模式所限制,使得人物性格扁平化、脸谱化,失去了生活的真实感,从而降低了其文学价值。
文学是对社会生活的真实反映,作为生活主体的人,其性格是多角度与多侧面的,要想创作出真正好的作品来,就必须立足于生活的本来面目,打破绝对化的“好”与“坏”的对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