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诗歌·《诗经》·伐檀》鉴赏
一
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
河水清且涟猗。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
彼君子兮, 不素餐兮!
二
坎坎伐辐兮,寘之河之侧兮,
河水清且直猗。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
彼君子兮,不素食兮!
三
坎坎伐轮兮,寘之河之漘兮,
河水清且沦猗。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囷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鹑兮?
彼君子兮,不素飧兮!
此篇《伐檀》选自《诗经·魏风》。这是春秋时期魏地(今山西南部)的民歌。是一首古今驰名,选家经常青睐的佳作,大家接触也多,似不要作更多的讲解。但从以下角度,或许还有详释的必要。
第一,着重从语言角度详讲该诗的首章。因为,这首诗采用“全篇复迭”形式,造语绝大部分相同,只更换必要的几个字(每章改六字)。所以,弄通第一章,也就不难理解全篇了。且此诗在语言艺术上很有特色,需要认真学一学。
第二、随着释诗,讲解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如主题思想、主人公问题和若干词义的分歧意见等。
由于详讲首章,其体例也有所变动,即先释句,后训字,再语译。
另外,其余二章不作详讲,只作下边的难字疑词注释。
侧:旁边。直:水流平直。《毛传》云:“直,直波也。”《尔雅·释名》:“水直波,曰泾。泾,径也。言如道径也。”
亿:古代曾以十万为亿。孔颖达疏诗时引《九章算术》云:“以万万为亿”,与今同。特:《毛传》云:“兽,三岁曰特。”此处泛指大兽。
漘(chún纯):水边。王念孙《广雅疏正》:“脣者,在边之名。口边谓之脣,水涯谓之渭”。沦:起微波为“沦”。《毛传》:“小风,水成文(纹)转如轮也。”《释文》引《韩诗》云:“顺流而风曰沦,沦,文(纹)貌。”
囷(qūn群):圆的谷仓。方形为仓,圆形为囷。鹑:鹌鹑之简称。该鸟体形如鸡,头小尾短,羽毛赤褐色,有黄白色条纹。其肉、蛋供食用。
飧(sūn孙):本作“飱”。《毛传》:“孰(熟)食,曰飱。”《通释》引《孟子》赵注曰:“朝食日饔,夕曰飱。”此泛指吃饭。
首章详解
第一句原诗:
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
释句:
这是顺承关系的复句。砍下檀树,放在岸上,见到河水。正是砍、放、看三件事发生在同一进程中,相承顺接。至于主语,就是歌唱的劳动者,因自述而省略。
训字:
坎坎——砍树声。在词法上,属于象声词;在修辞上,是重言迭字。总称为,复迭式象声词(即记录声音的“词形体”与其意义没有联系),其效果是:能使描绘的声音更具节奏感,更加形象生动。它是动词“伐”的状语。
伐——《说文》:“击也,从人从戈。”其原义是“攻伐”。在此变义为“砍伐”,即“斫”,是“伐”的引伸义。它是动词,是这分句的谓语。
兮、猗——均为语气助词,“兮”(读xī),与“猗”(读yī)是异音同义。在古典诗词中,一般都用在句尾,也有用在句中,有的则作为唱腔的衬字。《诗经》中多用在句尾,《楚辞》多用在句中,如《九歌》。在这首诗中,一、二句用“兮”,为什么在第三句用了同义的“猗”呢?从发音角度看,自“兮”到“猗”,正舌音到舌尖音,是因语气加重而音调逐步升高。用作唱辞(《诗经》中的诗,都是古代合乐的歌辞),正体现了长歌曼唱、音调高扬的特征;同时,也是本诗思想内容所要求的。
寘——当今一般都认为它是“置”的异体,是安放之义。但据有的学者研究,它们是两个字,不是一字两种写法。“真”,读zhì音之外,还读tián音,如古山名“寘颜山”。在这里,“寘”是使动用法,即“使之置”。
之——文言中的代词,也可作结构助词。在这“真之河之干兮”一句中,第一个“之”是人称代词,相当于“它”或“他”。但文言中的代词“之”,主要用作宾语,不能象现代汉语中“他”那样充当主语。文言中的“其”这一代词,略同于“之”。但文言中的另一些代词如“彼”、“夫”、“渠”等,就可充当主语。第二个“之”,即为结构助词。助词本身不能充当句子成分,而只能在结构上、语气上、或者音节上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就其作用来说,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地”、“的”等。它可用在定语与中心词之间,也可用于主、谓之间,还可作为音节助词,无实义。这句诗中各字词性及其位置可列表见之:
寘 (动) | 之 (代) | 河 (名) | 之 (助) | 干 (名) | 兮 (助) |
谓 语 | 补 语 |
在这里的“之”,只是常见的两种不同用法。但它在文言文中还有其它若干用法:用作动词的如往、到,用作指示代词的如这、这个等。
干——读第一声gān,即“岸”,因它也从“干”声。《说文》云:“岸,水涯而高者”。“河之干”,就是河的岸。“河岸”,是一个偏正词组,这里作补语,补充说明“寘”的地点。
清且涟——先说“清”与“涟”。清,是形容词,是清澈的意思。涟,由名词转为形容词。朱熹在《诗集传》中作这样解释:“涟,风行水成文(纹)也。”清人陈奂引《尔雅·释水》云:“风吹水波成文,曰澜。澜,连也。波体流转相及连也。”又说:“大波为澜”。可见,涟,就是因风泛起的大波的美丽水纹。清与涟,在这里都将形容词作谓语,描写河水的情状。
再说“且”,且,是一个等列连词。它可用在二个形容词之间,如:“弱且怯”;也可用在两个动词之间,如“喜且怒”。前者,不仅是一般地把两个形容词连接起来,而含有递进的意思;后者,就有“既……又……”的意思。本诗的“且”,就有进一层的意思,就是“既清又涟”。
语译:
将以上这个复句语译如下(用余冠英译诗):
叮叮当当来把檀树砍,
砍下檀树放河边,
河水清清纹儿像连环。
第二句原诗: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
释句:
这是因果复句。两个分句,前因后果,是一个偏正结构的复句。正句以反诘式提出质问:(你)为什么取三百廛哪?采用这种句式,是由内容决定的。因为“不稼不穑”而取“三百廛”,是极不合理的,它是十分令人愤慨的。要把这种愤慨的感情表达出来,就非采用这种反诘句不可。它比一般句法(如否定句或肯定句),显得更为有力。这句的主语,就是那“不稼不穑”的人,具体指明的就在下一句的那个“尔”。这种省略,叫做“蒙后省”。“不稼不穑”,是由两个偏正词组构成的联合词组,作为这一句的谓语。
训字:
稼、穑——稼是种(植),穑是收(获)。这里是指从事生产劳动的统称。
胡——与何,以及安、焉、恶、奚、曷等,都是文言文中的疑问代词。但“胡”与“何”不同,它与上述另外五个疑问词一样,只能用作宾语(动宾或介宾)和状语,而“何”可用作定语。“胡”,在这一句中是作为状语来使用的,它和“奚”、“曷”一样,一般都是质询原因的。因此,等于“为何”,可译成“为什么”。
禾——粮食作物(黍、稷、稻等)的统称。原指“粟”,特指“稻”。
廛(chán蝉)——《毛传》:“一夫之居,曰廛”。孔疏曰:“汝不亲稼种,不亲敛穑,为何取禾三百夫之田谷兮?”另一说,“廛”与“缠”通假,下文的“億”通“繶”、“囷”通“稛”,都是束、綑的意思,即“三百束”。我认为两说可以并存,但两点必说明确:一是诗中三个量词,要有一致的解释,不可两说互用;二是“三百”这个数量词,不必认定为确数,极言其多而已。
语译:
(你)播种、收获都不管,为什么取去三百户(夫)的谷物呢?
第三句原诗: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
释句:
同上句一样,也是因果复句。第一分句的主语,还是那个“尔”,因蒙第二分句的领属性定语而省略。
训字:
狩、猎——集体围猎,曰“狩”,单人寻猎,曰“猎”。另一说,冬猎,曰“狩”,夜间捕兽,曰“猎”。这里,泛指打猎。在修辞上,狩猎共用,既可强调,又不重复,可增强语言的艺术效果。
瞻——望见、看到。
尔——即你,或你们,即指那“不稼不穑”、“不狩不猎”的人们,作为复数代词。
庭——堂前、庭中、院子均可。
县——同“悬”。古代“县”、“悬”读音均为xuán,“悬”系后起,“县”是古字,作悬挂解。
貆——可读为huán(桓),也可读xuān(宣),但不读为huān(欢)。幼小的貉,称为“貆”。但当今若干注者均将其视为“貛”。如“俗名貛子”(林庚本)、“就是貛”(王力本)、“猪獾或今名猪貛”(北大本、朱东润本、余冠英本等等)。一致把“貆”解成“貛”,读为huān。其实,失当。据查考,貆是小貉,而貉与貛,是不同科属的,前者是犬科,而后者是鼬科。
语译:
(你)不上山打猎,怎么看到院中挂着小貉子啊?
第二、第三两句诗,在结构上完全相同,在修辞上采取了排比手法。为什么要作这种修饰呢?因为诗歌写到这儿,非要一种比反诘句更有力量的修辞手法不可。用上了排比法,就可大大增强反诘力量,而又句式整饬美观,加强了诗歌的形式美。同时,也便于诗作者更好地表达自己对不劳而获的剥削者的愤懑感情,加强斥责语势。
第四句原诗:
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释句:
这是一个单句,即:君子不素餐!
训字:
彼——是一个远指的指示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那”、“那些”,它不分单数或复数。上古时用“彼”,常含贬意。
君子——本系古代(“诗经”时代)对贵族的通称。本句的“君子”,泛指统治者,并非指有道德的人。一说,“君子”是作者理想中的贤明执政者,如“明君”之类。我认为这后一说,关系到全诗的主题和意境,需要认真考虑,不敢苟同。
不素餐——这是一个疑难之词,历来解释不一,当今也有数种解法。主要有三说:
一说,作为讥刺的反语解,素餐,白吃;“不素餐”,即不白吃。译成现代语:“可不白白吃闲饭啊!”
又一说,本身应是质问语句。高亨认为:此句也是质问句,用疑问号,不应用感叹号。如“岂不是白吃饭?”
再一说,“不素餐”即“素餐”。认为“不”是无义的发声词,“不素餐”就成为“素餐”了,变否定句为肯定句。译成现代语,即:“白白地吃闲饭!”
我认为前二说可以共存,没有太大的本质性的差异。
语译:
按“反诘讽刺说”,可译成——
那些大人先生们啊,可不白吃饭呀!
按“对面质问说”,可译成——
那些大人先生们啊,岂不白吃饭吗?
* * * *
这是一首反映春秋时代劳动者觉醒和反抗的民歌。在首章的最后一句明白地点出全诗的主题。这就是:揭露和反抗奴隶主统治者的不劳而食、剥削人民。作者围绕这个中心题旨,从种植业和狩猎业这两门上古社会最主要的生产活动中撷取题材,采用最尖锐的方式——质问语气,集中地暴露和讽刺剥削者的不劳而获的本质,真实地反映了当时两个阶级的尖锐矛盾,充分地表达了劳动者对当时奴隶制度的无比憎恨和愤慨。
但是,这个鲜明的主题,并非一向为人们所承认。一些封建文人和学者,由于阶级局限,常常曲解诗旨。其中宋代理学大家朱熹最为典型。他在《诗集传》中加注说:“(伐木者)虽欲自吃其力而不得矣,然其志则认为:不耕,则不可以得禾;不猎,则不可以得兽,是以甘心穷饿而不悔也。诗人述其志而叹云。”这是对此诗完完全全的曲解。你看,把一个伐木者的强烈反抗,意然说成一个“励志者”的反躬自省,甘心情愿地受苦,岂不是天大的歪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