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颂周颂闵予小子之什·桓》原文|译文|注释|赏析
绥万邦,娄丰年。①天命匪解。②桓桓武王,
保有厥士。③于以四方,克定厥家。④於昭于天,
皇以间之!⑤
【注释】 ①绥:安定。万邦:指密、崇、奄等属国。娄:同“屡”,《左传·宣公十二年》引作“屡”。 ②匪解:不懈怠。匪,非。解,通“懈”。 ③桓桓:威武的样子。士:疑为“土”之误。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士与土形近,古多互讹。……保土,犹言‘保邦’也。作士者,盖以形近而讹。” ④于:于是。以:用。克:能。厥:其;他的。⑤於(wu 乌):叹美词。昭:明。于:犹“乎”。皇:君王。间:代。之:指商。
【译文】 诛暴平定了万邦,连年丰收多吉祥。天命在周真久长。威风凛凛的武王,保有辽阔的封疆。于是用武于四方,齐家治国人人喜洋洋。啊!万丈光芒天空照,君临天下代殷商!
【集评】 宋·朱熹:“大军之后,必有凶年。而武王克商,则除害以安天下,故屡获丰年之祥。传所谓周饥克殷而年丰是也。然天命之于周,久而不厌也。故此桓桓之武王,保有其士而用之于四方,以定其家,其德上昭于天也。间字之义未详。《传》曰:间,代也,言君天下以代商也。此亦颂武王之功。”又,“《春秋传》以此为《大武》之六章,则今之篇次,盖已失其旧矣。又篇内已有武王之谥,则其谓武王时作者亦误矣。《序》以为‘讲武类祃’之诗,岂后世取其义而用之于其事也与?”(《诗集传》卷十九)
清·方玉润:“祀武王于明堂也。”(《诗经原始》卷十七)
今·程俊英:“这是歌颂武王克商以后,各国安定,年谷常丰,天下太平。 它是《大武》的第六章。” (《诗经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总案】 这首诗是歌颂周武王克商后各国安定,年谷常丰的太平景象。虽不免有庙堂文学夸饰过分之嫌,但由于对武王业绩的陈述还较为真实,内容具体、集中,结构紧密,语言流畅,因此还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