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高启诗《牧牛词》原文|注释|译文|翻译|鉴赏
尔牛角弯环,我牛尾秃速,共拈短笛与长鞭,南陇东冈去相逐。目斜草远牛行迟,牛劳牛饥惟我知。牛上唱歌牛下坐,夜归还向牛边卧。长年牧牛百不忧,但恐输租卖我牛!
(据四部丛刊本《高太史大全集》,下同)
高启(1336—1374),字季迪,长洲(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元末避兵乱,居松江(今上海市松江县)之青丘,故又号青丘子。明朝洪武初年诏修《元史》,高启被荐入都,授翰林院国史编修官。以后又命他教授诸王。洪武三年(1370)擢户部右侍郎,高启辞而不就,乃赐金放还。以后以教授生徒为业,与苏州知府魏观友好。魏观因改修苏州府治获罪,明太祖见高启所作《上梁文》,大为恼怒,腰斩高启于市,时启年仅三十九。
高启才华出众,诗名早著。元末,张士诚治苏时,一次应邀参加其重臣饶介举办的诗会,因在诸前辈名流面前率先成诗,遂诗名大振。明初,吴地多诗人。高启与杨基、张羽、徐贲并称“吴中四杰”。日本明治时代小说家、翻译家、评论家森鸥外曾用文言译过高启的诗作。
高启在《独庵集序》中阐明了他的诗歌主张:“诗之要: 有曰格,曰意,曰趣而已。格以辩其体,意以达其情,趣以臻其妙也。”同时他认为写诗“必兼师所长,随事摹拟,待其时至心融,浑然自成,始可以名大方,而免夫偏执之弊矣”。(《凫藻集》卷二)
《牧牛词》用乐府的形式、牧童的口吻写出人牛相得之乐,而以结句转出本意,道出了农民所处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之苦。
欲擒故纵,卒章显志,是此诗最大的特点。本诗的诗眼在结句“长年牧牛百不忧,但恐输租卖我牛”。诗的前面部分全在写“百不忧”,也就是乐。牧牛乐,一乐在与牛相戏: 牧童和伙伴“共拈短笛与长鞭,南陇东冈去相逐”。他们无忧无虑,吹着牧笛,舞着长鞭,走南陇,攀东冈,仰看白云,低视碧草,悠悠然,融融然。二乐在与牛相知: 整天带牛逐草而行,或停或走,或快或慢,“牛劳牛饥惟我知”,对牛十分了解,这也就相知相爱了。三乐在与牛相亲:“牛上唱歌牛下坐,夜归还向牛边卧。”日伴牛行,夜伴牛卧,亲密无间。牧童和牛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和牛在一道就“百不忧”,如果“卖我牛”其痛苦可以想见。诗人写“乐”意在写“忧”,愈“乐”愈显得牧童的“穷”。他只能与牛为伴,夜里也只能“牛边卧”,交不出租子而卖牛完全可能,牧童的担心是情理中事。愈“乐”愈显得牧童的“爱”。牧童爱牛才以牧为乐,一旦失了牛也就夺了他的爱,那么内心也就更苦。诗人这种以乐写忧,欲擒故纵,倍增其忧。
高启接受了白居易写乐府时的“卒章显其志”的传统。但它又不同于白居易的以理语径言直说,或是以诗人的“旁白”揭明主旨,却以点睛之笔与全诗浑成一体。这种写法和中晚唐时王建写的《田家行》同一机杼:“男声欣欣女颜悦,人家不怨言语别。五月虽热麦风清,檐头索索缫车鸣。野蚕作茧人不取,叶间扑扑秋蛾生。麦收上场绢在轴,的知输得官家足。不望入口复上身,且免向城卖黄犊。田家衣食无厚薄,不见县门身即乐。”诗前部大写农家乐,其实正是写人间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