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天绮谈》简介|鉴赏

《回天绮谈》简介|鉴赏

政治小说,十四回,未完。玉瑟斋主人著。载《新小说》第四至六号,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五月至六月出版。

《回天绮谈》是一部以十二世纪末、十三世纪初英国“自由宪章”运动为历史背景,以配合晚清“宪政运动”为目的的政治小说。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后,清朝政府已经腐朽不堪,资产阶级改革派即幻想通过“立宪运动”,来争取制定宪法、实现民主政治,以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该小说作为这一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集中体现了资产阶级改革派“学习西方”、“倡导宪政”的政治主张,因而带有直接而鲜明的政治功利性,是晚清后期政治小说中的一部比较典型的作品。

作品的中心内容,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叙述了以亨利二世之子约翰王为首的封建专制政体的残酷统治及其内部的荒淫腐败。约翰王在通过不法手段夺取王位后, 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强化独裁统治,对内排斥异己、压制贵族、蹂躏人民;对外挑起战争,借以转移国内政治、经济的危机;进而直接干涉教会,阻碍大主教的选举,并与教皇发生冲突,企图削弱教会势力。由此种种,激起了教会、贵族和劳动人民的联合反抗。他们不畏封建王朝的围剿和镇压,共同组织起以反对封建专制、争取民主自由为基本宗旨的“改革党”,并在全国开展轰轰烈烈的改革运动。最后,约翰王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尤其是在贵族领主的迫使下,终于在1215年签署了一份具有宪法性的“六十三条”文件,这就是英国历史上著名的《自由大宪章》。二是描写了在约翰王独断专行、横征暴敛、荒淫无度而国将不国的情况下,一批倡导改革的爱国志士的形象。他们来自社会的各阶层,虽然政见不一、主张不同,但是施行民主政治、限制君王权利、减免征款贡赋、争取自由幸福的改革要求是一致的。其中有来自下层阶级的威廉亚卑涅,他对下层人民“狗马鸡畜一般”的生活深有体会,于是积极参加和组织改革宣传活动。一次登坛演讲时,当场被约翰王的爪牙捕获,被判五年监禁,但他始终坚定不移,在约翰王欲将他秘密处死之前幸被改革党劫狱救出,遂又投入了新的改革运动。又有来自骑士阶层的卡尔巴利,他“看政府的苛刻法令、人民的疾苦艰难,实在看不上眼,于是周游天下,交结这些英雄豪杰”,到处演说“自由平等,天赋权利”,成为“改革党的一流人物”。还有来自贵族阶层的宾勃鲁侯威廉,他素有“澄清天下之志”,对约翰王专权擅政、骄奢淫逸、纵容奸党、缢杀太子、残酷扑灭改革党的罪恶行径表示强烈的愤懑,于是就与康列巴里的大牧师和“从前做过大官”的鲁伯益科特,一道发起组织贵族改革党。此外,还有侠客威廉勃鲁士也积极地参与并支持改革党的活动,后来,虽由此而全家受到株连,骨肉惨遭毒刑,但仍是坚持不懈地参加政治改革的斗争。正是由于这样一大批来自社会各阶层改革志士的不屈抗争,约翰王代表的封建王朝终于屈服,改革党取得了胜利。

针对英国历史上“改革党”的斗争经验,随后作者发表了一番极富政治思辨性与宣传鼓动性的说词:“看官!读英国历史自然晓得,……往后英国人民得这样自由、这样幸福,也都是这《大法典》(“自由宪章”)固了基础。饮水思源,又岂不是食宾勃鲁侯、鲁伯益他们的报吗?回想他们提议这件事的时候, 岂料及身而见,又岂敢云一定有成么?不过拿定宗旨,见事做事,百折不挠,那件大事业(指“大法典”)就成于他们的手。所以,天下事不怕难做,不怕失败;最怕是不肯去做。若肯去做,炼石都可以补天;衔石都可以填海。志气一立,天下那里有不成的事呢?就令目下失败,然有了因自然有果。十年、二十年后,总有成功之一日的!看官,读这一篇不要崇拜他们、歆羡他们,你想学他,就有第二个宾勃鲁侯、第二个鲁伯益出来。孟夫子有云:人皆可以为尧舜。至去做与不去做,岂不是又在自己么?”

很显然,作者完全是为了切合中国社会的现实需要,于是假借英国“宪章运动”的故事,并通过小说这一媒介来抒发胸中所怀政治之议论,用以唤醒民众、促成改革,为反抗封建专制、实现民主宪政的政治目标服务。然而,实际上英国历史上的“六十三条”《大法典》,其主要内容是用来保障贵族与教会的利益,农民的利益和地位没有任何改变。所以,就这一层而言,也暴露出作者政治思想上的局限性。此外,作者在把改革的希望寄之于民众努力的同时,也把这一希望寄托于满清王朝。希望中国的皇帝也能够象英国的约翰王一样,顺应历史潮流、作出理智的妥协,在中国实施宪政制度。且认为,唯有通过这样的努力,才能使内忧外患、灾难深重的中国起死回生,达到所谓“回天”的目的。历史证明,在中国这一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中,这不过是资产阶级改革派的一种幼稚的幻想而已,“宪政运动”最终流产。

就小说的艺术性而言,同样地犯了当时“政治小说”的一个通病,即过多地着眼于小说的政治功利性,而对小说的艺术加工是比较粗糙草率的。作品中涉及的人物不少,但大都平铺直叙,缺乏生动有力的主人公形象。尤其是以当时的一个中国人,以传统的手法去构思、描摹西方世界的人物风情,总不免给人一种西洋人穿长袍马褂的感觉。例如写约翰王的艳妻伊西卑拉:“一会时,出了一个年约二八、花枝招展的美人、纤腰嫋袅,好象个迎风的杨柳一样。浓纤得中,修短合度,就令西施临金阙、贵妃上玉楼的时候,也不过如此。”不啻如此,甚至精操古琴,“清浊高下,疾徐缓急”地弹唱“夫何神女之姣丽兮,苞温润之玉颜;衣缤纷而迷五色兮,何凄凄而翩翻”等等典型的中国风骚之曲。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当然,这种中国化的处理,固然是因了作者理解上的客观限制,但同时主要的恐怕还是为了民族适应性的需要。况且,借助西洋的历史政治来进行创作,在当时无疑是对中国小说题材所作的一种新的尝试。因此,也就无法作更多的指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