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界宝》简介|鉴赏

《女界宝》简介|鉴赏

全名《闺阁春秋女界宝》,文言短篇小说集,六册。昆陵李定夷纂。民国六年(1917)十二月上海国华书局出版。作者有林纾、寄尘、苦海余生、一厂、剑山、零丁等。

书前有李定夷自作《女界宝弁言》一篇,大意盖慨叹当时女界道德之堕落,以为“不规则之出版品,实不能辞其咎”,而“文章乃天下公器,著作乃名山事业”,但“世所谓不翼而飞不胫而走之名著,非濮上桑间之音,即鸡鸣狗盗之事”,这实在令作者“目击斯文道丧,惄焉忧之”,于是为挽回女界的堕落风气,有心“集同人新著,汇为《女界宝》一书”,“以崇尚节孝为宗旨,次则标榜才情,发扬义侠”,那目的则在“苟能稍挽狂澜,不至滔滔胡底,则庶乎不虚作矣”!

与“崇尚节孝”、“标榜才情”、“发扬义侠”的宗旨相适合,全书分为“誌孝”、“誌节”、“誌烈”、“誌才”、“誌情”、“誌色”、“誌侠”、“誌异”八集,其中一、二两集归在第一册,三、四两集归在第二册, 写的多是如《张孝女》、《汪节母》、《曹烈妇》、《句曲女史》之类陈腐的东西。第五集“誌情”却分为上、下两集, 占了三、 四两册;第六集“誌色”也占了第五册一册。这两集占了全书篇幅的一半,内容却极相近,“誌色”其实也是“誌情”, 只不过是誌妓女之情罢了。七、八两集则合在第六册,所谓“侠”、“异”,亦一些老生常谈而已。

作者对“情”的观念,如《弁言》中说:“既就情字而论,本为人类结合之原素,女子未尝不可言情,第当以法律为范,以纲常为先,不中绳墨之情,其结局未有不身败名裂。”这其实是传统的“发乎情止乎礼义”的意思,所以对“今日女子之思想,类存恋爱之念”很不以为然,说是中了“詖辞邪说之毒”。由于此书是集多人之著而成,偶尔也有逸出李定夷所定藩篱之外的作品,如第五集“誌情下”中《花文琴》一则,即写男女自由恋爱,分离后双双思念至死的。但大多数“誌情”的作品,是类似于才子佳人、鸳鸯蝴蝶的东西,男女自小相悦或父母订婚,坚贞守志,中遭磨难,或最后玉成,或相继殉情。而所谓磨难,不是“洪杨之乱”,便是“拳匪之乱”,这倒也说不上是恶意的诬蔑,不过囿于当时社会的一般成见罢了。

平心而论,当时女界道德,确有令人不满者在,不仅李定夷等人,就是一班进步的作家如吴趼人、李伯元等,对此也颇有讥刺。中国人对于爱情、婚姻的伦理观念, 自三从四德、礼义名教中走出来,歪曲地理解了西方的自由观念,变成种种畸形的堕落,与西方婚恋自由的真精神是相去甚远的。这也是两种异质文化在纷繁乱世中碰撞后所产生的必然现象。李定夷为之专纂《女界宝》一书,思以校正这种风气,用心当然颇为良苦,但他想用陈腐的“孝”、“节”之类旧式传统观念来挽救世风的沉沦,则不但无力,而且可笑了。《女界宝》一书并未真正成为女界之宝,即其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