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取券毛烈赖原钱,失还魂牙僧索剩命》简介|鉴赏

《迟取券毛烈赖原钱,失还魂牙僧索剩命》简介|鉴赏

明代白话短篇小说。见《二刻拍案惊奇》卷之十六。故事源出洪迈《夷坚志》。叙:

陈祈为与兄弟争占家财,暗中将田地典给毛烈。后来,陈祈父母去世,弟兄四人析得家产各一。陈祈拿了千两银子,来找毛烈赎田,毛烈将这银子全部吞掉,又白赖契券,占得田地。他买通官府,不但使陈祈失了银子,又吃打气断。陈祈无处申诉,只得来到东岳行宫,向阴间诉冤。在阴府,由业镜照射,判明了是非曲直。毛烈被判死刑,陈祈还阳归生,讨取原债券,后也向弟兄们交还了多占的家产。

小说描摹的这个阴府判案的故事,固然有着封建迷信的成份,但作者的主旨却在于揭露阳间的罪恶。 在那个窳败的社会里,兄弟朋友间尔虞我诈,明夺暗抢,连那些出家人,也都极为贪利,大捞横财。但“阳间有理没处说”,“是非颠倒多因此”,只得企图到阴府剖雪理直。凌濛初较为真实地写出了社会地位低下的市民阶层的心理,表达了他们期待廉明的政治的真诚愿望。他在小说中,借陈祈之口,喊出了“阳间官府要他做甚么干?”表示了对黑暗的现实社会的强烈不满和批判。小说将阳间的昏浊和阴府的清明对比着写,通过“毛烈欺心”和“阴府受报”的生动描绘,深刻地揭示了作品的主题。另外,全篇除回前、回末诗外,文中还穿插了几首诗,对表现主题起了 “画龙点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