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旋诗
回旋诗是一种格式固定的法国诗体,其最常见的格式是:全诗共13行,分为3个诗节(5行,3行,5行);每行含8或10个音节;全诗只用两个尾韵;第二、第三节末两次加用叠句,叠句即是全诗首行第一词,或第一词组的重复,叠句末尾韵不计入全诗韵式。因此若把两行叠句也计算在内,则全诗共有15行。若以a,b代表两个尾韵,以R代表叠句。那么回旋诗的这一最常见格式便可表示如下:
aabbaaabRaabbaR
克莱瓦·马罗在16世纪初所写的回旋诗,即采用上述格式。回旋诗在16世纪头30年间已开始衰落,到了16世纪中叶就消亡了。到了17世纪初,法国的一些讲求格律的诗人,特别是凡桑·瓦蒂尔,又重新采用回旋体。到了17世纪晚期和整个18世纪,回旋体的采用再度减少。后来,一些浪漫主义诗人又重新把回旋诗当做一种时髦而采用;尤其突出的是缪塞,他对回旋诗的传统韵式作了一些改变。后来,泰奥多尔·德·邦维尔及莫里斯·罗利纳也采用了这种诗歌形式。
在英国,回旋诗早在18世纪后期便偶有所见,但直到19世纪末才盛行起来。当时的斯温伯恩、多布森等诗人都对这种诗体感兴趣;他们采用了法国回旋诗体创作出英语的回旋诗。然而,英国回旋诗的主题一般都比较严肃。
在德国,回旋诗是以韦克尔林、格茨、菲沙尔特等诗人的创作为开端而发展起来的。
写好一首回旋诗,需要作者具有构造自然回复的叠句的特殊技巧,这类叠句往往带有一语双关,或是含义朦胧的妙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