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经》里的套语
按照帕里所下定义,套语(formula)是指“在同样的韵律条件下,习惯用来表达某一特定的基本思想的一组词语”(劳德《咏唱故事的人》)。后来劳德又引出一个相关术语,即套语语句(formulaic expression),是指“建筑在套语型上的一行或半行诗句”(同上)。在《钟鼓集》中,王靖献对套语重新做了界定。按照他的说法,“套语是不少于三个字的一组词语,它们组成语意连贯的单位,重复出现在一首或数首诗内,并在同样的韵律条件下表达一个特定的思想”。他为《三百篇》所划定的套语是下面六种诗句:一、数首诗中重复出现的诗句,如“悠悠我思”、“既见君子”;二、一首诗中重复出现的诗句,如“赠之以芍药”、“滔滔不归”;三、语义相同而字数不一(因配合韵律)的整体重现的诗句,如“我心伤悲兮”和“我心伤悲”、“之子归”和“之子于归”;四、只有感叹词发生变化的诗句,如“乃如之人兮”和“乃如之人也”,或者只有修饰语发生变化的诗句,如“卉木萋萋”和“卉木萋止”;五、义近而字不同的诗句,如“其叶菁菁”和“其叶青青”、“我遘之子”和“我觏之子”;六、义同而字不同的诗句,如“云何其盱”和“云何其忧”、“食我农人”和“食我农夫”。他还补充说,所有这些套语由于与诗句等长,可称作整句套语(the wholeverse formulas);又因基于语义而定,因此也可称作语义套语(semantic formulas)。如果根据句法而定,则可叫作句法套语(syntactic formulas),此即劳德所说的“套语语句”(formulaic expression),是一种带有其他口述文学特点的体系。“它们在韵律和语义上通常关联不多,但在形式上因其两种因素的相对位置一致而有所关联,即一种因素是固定不变的词组,另一种因素是通常为满足叶韵形式而发生变化的词语或词组”。《三百篇》诗句的行韵方式有所不同,其句法套语也就具有不同的形式。有的韵脚在句末,如“之子于垣”、“之子于归”、“之子于钓”;有的是在句末叹词前,如“之子还兮”、“之子茂兮”、“之子昌兮”;还有的变化因素与不变因素彼此相间,可变者为韵脚,并具有语义价值,如“载渴载饥”、“载起载行”、“载玄载黄”。如果诗人一次接连使用几个套语,这时便会形成“套语团”(clusters of formulas),如《小雅·出车》里的“春日迟迟”、“仓庚喈喈”和“采蘩祁祁”诸句,它们表达一种“还归”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