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文论·文质

文学·文论·文质

传统文论的基本范畴。最早使用这个概念的是孔子,《论语·雍也》: “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 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但这是论人,而不是论文。在孔子那里,“文” 指外在的风度,“质”指内在的涵养。孔子认为,只有外在的风度与内在的涵养和谐统一,文质相称,才是最佳境界。魏晋以后,“文质” 概念便被运用到文论上,一指语言风格的 “华美” 与 “质朴”,故有 “尚文” 与“尚质” 之说; 一指作品的形式与内容。在传统文论中,始终以“质” 即内容居主导地位,“文”即形式居从属地位,如刘勰 《文心雕龙·情采》 就说: “文附质,质待文。” 唐宋以后所流行的“文” 与 “道” 概念,实际上就是作为形式与内容的 “文质” 概念的翻版。在 “文” 与 “道” 的关系问题上,尽管也有人主张 “文道合一”,并以孔子 “言之无文,行而不远” 为据,但占主流的还是以 “道” 为本,以 “文” 为末,将 “道” 视为 “体”,“文” 视为“用”。如南宋朱熹就说: “道者,文之根本; 文者,道之枝叶。” 甚至重 “道” 轻 “文”,如北宋程颐就认为 “作文害道”,“玩文丧志”,反对单纯在 “文” 上下功夫。即使是反对道学的批评家,也难以超越这种正统的观念,如清初黄宗羲说: “文之美恶,视道合离。”顾炎武也说: “文之不可绝于天地之间者,曰明道也,纪政事也,察民隐也,乐道人之善也。”尽管他们所谓 “道” 与程朱所谓“道” 的内涵不尽相同,但都以 “道” 为 “文” 之本。这种传统观念演变到现代,就是反对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