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士》原文|注释|赏析

成周既成,迁殷顽民,周公以王命诰,作《多士》。

惟三月,周公初于新邑洛,用告商王士。

王若曰:“尔殷遗多士,弗吊旻天,大降丧于殷。我有周佑命,将天明威,致王罚,敕殷命终于帝。肆尔多士,非我小国敢弋殷命,惟天不畀允罔固乱,弼我,我其敢求位?惟帝不畀。惟我下民秉为,惟天明畏。

“我闻曰:上帝引逸。有夏不适逸,则惟帝降格,向于时夏。弗克庸帝,大淫泆有辞,惟时天罔念闻,厥惟废元命,降致罚。乃命尔先祖成汤革夏,俊民甸四方。

“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亦惟天丕建,保乂有殷。殷王亦罔敢失帝,罔不配天其泽。

“在今后嗣王,诞罔显于天,矧曰其有听念于先王勤家。诞淫厥泆,罔顾于天显民祗。惟时上帝不保,降若兹大丧。惟天不畀,不明厥德。凡四方小大邦丧,罔非有辞于罚。”

王若曰:“尔殷多士,今惟我周王丕灵承帝事,有命曰:“割殷”,告敕于帝。惟我事不贰适,惟尔王家我适。予其曰:惟尔洪无度,我不尔动,自乃邑。予亦念天即于殷大戾,肆不正。”

王曰:“猷告尔多士,予惟时其迁居西尔,非我一人奉德不康宁,时惟天命。无违!朕不敢有后,无我怨。

“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今尔又曰:‘夏迪简在王庭,有服在百僚。’予一人惟听用德,肆予敢求尔于天邑商。予惟率肆矜尔,非予罪,时惟天命。”

王曰:“多士,昔朕来自奄,予大降尔四国民命。我乃明致天罚,移尔遐逖,比事臣我宗多逊。”

王曰:“告尔殷多士,今予惟不尔杀,予惟时命有申。今朕作大邑于兹洛,予惟四方罔攸宾〔51〕;亦惟尔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尔乃尚有尔土,尔乃尚宁干止〔52〕。尔克敬,天惟畀矜尔;尔不克敬,尔不啻不有尔土,予亦致天之罚于尔躬。今尔惟时宅尔邑,继尔居,尔厥有干有年于兹洛。尔小子乃兴,从尔迁。”

王曰,又曰“时予〔53〕,乃或言尔攸居〔54〕”。

〔注释〕  成周:西周之东都洛邑,故址传说在今河南洛阳市白马寺之东。  殷顽民:殷灭亡后一部分不愿臣服周的贵族、官吏。  惟:虚词,无义。三月:指周成王元年三月。  若:虚词,无义。  弗:不。吊:善。旻(mín) 天:天,也指秋天。弗吊旻天:命运不好,天不保佑。  佑命:助天行道。  将:奉行。明威:天的圣明和威严。  敕(chì):君主之命令。终于帝:不再为帝。  肆:现在。  弋(yì):夺取。  畀(bì):给予。允:谄媚,花言巧语。罔:以不实之词欺骗人。固:通“怙”,仗持。固乱:依仗暴乱。允罔固乱:指殷王室、贵族为非作歹的行为。  弼(bì):帮助,这里是说天助。  秉:执。为:作为。秉为:秉承上帝意旨,有所作为。  引:牵引。逸:失。引逸:牵引使不至于跌倒。  有夏:夏朝。适:节制。逸:放纵。  格:格人,知天命、有德之人。  向:规劝。时:这。  克:能够。庸帝:听从上帝。  泆(yì):放荡,放纵。辞:这里指对天不敬的言语。  罔:不。念:顾念。闻:通“问”,过问,询问,表示关心。  厥:于是,乃。元命:天命。  俊民:贤明之人。甸:治理。  罔:无。恤:慎重。  丕:大。丕建:大力支持。  乂(yì):治理。  矧(shěn)曰:更说不上。听念:想念,追忆。家:基业。  显:明。天显:上天英明的教诲。民祗:百姓疾苦。  辞:罪责。  丕:大。灵:善。  割:消灭。  告敕:回命,报告。  我事:即事我。适:读为“敌”。贰适:怀有二心。  我适:与我(指周王)为敌。  洪:大,非常。度:法度。  自乃邑:指商王纣子武庚勾结管叔、蔡叔、霍叔发动叛乱。  即于:既已。大戾(lì):大祸。  肆:于是,故。正:治罪。  猷(yóu):发语词。  尔:你们。迁居西尔:迁尔居西。西:指成周,在商都朝歌西南。  不康宁:指西迁使殷民不安宁。  有后:延误。  迪:任用。简:选拔。  服:事。有服:任职,服务。  肆:所以。敢求:怎敢求。天邑商:商首都朝歌,周人认为是按天意所建。  率:用。肆:赦免,宽恕。矜:怜悯。  奄:古国名,在今山东省曲阜东。  降……命:下达命令。四国:指管、蔡、商、奄四个诸侯国。  遐逖(tì):遥远的地方。  比事:就近服役,也可解为顺从地效劳。我宗:我国。逊:顺从。  命:命令。申:申述。 〔51〕 罔:无。攸:所。宾:接受朝贡。 〔52〕 宁:安宁。干:劳作。止:休息。 〔53〕 时予:顺从我。 〔54〕 言:教导。攸居:安于所居。

〔鉴赏〕 周武王战胜了商纣王之后,委任纣王之子武庚在商故都治理殷遗民,同时封自己的弟弟管叔、蔡叔和霍叔为侯,监视殷人动向。在周成王即位后,因其年幼,周公摄政,这引起了“三监”的不满,武庚趁周立国不久未稳之际,勾结“三监”发动叛乱。周公平定了叛乱以后为了控制东部地区、巩固周朝的统治,营建东都洛邑,并将殷遗民迁到那里居住。这篇由周公撰写、以周成王的名义发布的文告就是向殷人指明西迁的必要性,命令他们服从周的统治,指出只要他们安定地劳作和生活在洛邑,他们也会有美好的未来。

周人推翻了商王的统治以后面临的一个十分重大的问题就是如何对待殷人。殷人人数众多,具有悠久的文化传统,在东方各诸侯国中拥有巨大的影响力,但是其贵族鄙视周族,称之为“小邦周”,亡国后极其仇视周朝,图谋复辟。这一问题对于周初统治者来说是一个严重的挑战。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而棘手的是殷人的不服与周贵族内部的权力斗争交织在一起,这个问题长期困扰着周初的统治者。《尚书》从《大诰》篇起,到《立政》篇止,有十一篇文献都同如何处理殷人问题直接相关,它们占了“周书”的大部分,由此也可以看到这一问题对于周初政治的重要性。这些文献反映了以周公旦为代表的周初政治家在成功地解决这一历史难题中所表现的高尚品质、卓越的政治理念、智慧和才能,就本篇而言它们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对敌方人民的人道和对战败者的宽容。在古代社会,战胜敌人以后最常见的做法是掳掠其人民,统统罚为奴隶,或者是屠城,不管男女老幼,一律杀死。周武王灭纣之后,按照中国古代政治传统,任命纣王之子武庚管辖其人民,这是有利于争取殷人归顺的政治措施。武庚的反叛表明殷贵族是一伙忘恩负义、以怨报德的罪人,按照古代的习惯做法是要被处死的,但是在《多士》中周公斥责他们无视法度、从自己的都邑首先发难叛乱的罪行以后,宣布不再治罪(“肆不正”),说周王不想杀掉你们(“今予惟不尔杀”)。文告以宗教家的慈悲胸怀对待该杀罪人,说用赦免你们的罪行来显示对你们顽愚的怜悯(“予惟率肆矜尔”)。《尚书》作为儒家经典,它所实行的对战败者的宽容的政策,对于培育中国古代政治中的人道主义传统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以华夏优秀传统继承者的姿态,肯定商朝政治和文化中的美好的方面。周公不是以敌国、而是以前朝的眼光看待商朝,因此不是以极端偏狭的心胸和仇视的态度否定商朝的一切。相反,文告赞扬殷人祖先成汤推翻夏朝无道君主的统治,任用贤明之人治理国家,又说从成汤到帝乙,国君无不努力施行教化,施恩泽给人民。周公又称颂“殷先人有典有册”,曾经创造过灿烂的文化。这些言辞既能化解殷人仇视周朝的情绪,又指明了殷末王室和反叛贵族背离了其先祖的优良传统,显示了周革商命的正义性和周统治天下的合理性。通过对商代历史的这种说明,周就成为天命的新的承受者和华夏民族优良传统的继承者,这样周商之间的对抗就不是两种文化、传统之间的你死我活的斗争,而是华夏民族大家庭中的中央政权的更替。文告的这种政治眼光对于防止民族分裂、保持华夏一统的政治局面起了重要作用。

第三,文告命令殷贵族西迁成周,这一决定表现了周初以周公为代表的政治家的远大的战略眼光和卓越的治国才能。政治斗争是不同集团之间实际利益冲突的集中表现。殷贵族仇视周朝的心理不会因为周王义正词严的教诲和命令而轻易改变,但是周朝统治者又不愿滥杀殷人,以免造成更大的仇恨。这一两难处境肯定曾经让周初的统治集团非常苦恼。他们终于找到了解决这一难题的好办法:营造洛邑,并且把殷人迁往那里。洛邑后来成了西周政治、军事上的次中心,可以更有效地控制殷人曾经直接统治的广大东部地区。西迁殷人则把殷贵族与当地受其控制或影响的百姓分离开来,极大地削弱了他们的势力;而迁往洛邑又便于就近监视,防止他们再次作乱。从积极的方面说也能促进殷人与周人的融合。这可以说是当时消除敌对势力、巩固周人对于全国的统治地位的最有效、代价最小的政治举措。

周公还采取了另外一些措施对付殷人,如把周武王弟康叔封于殷朝故地,让他直接管理殷氏士族和商都朝歌周围地区。历史证明西周初年所采取的对付殷人的一系列政策是非常成功的,经过不长的时期殷人就完全融合于华夏民族之中,不再成为对西周社会稳定的威胁。周公迁移危险的政治、社会集团的做法为后世许多朝廷所效法,西汉、唐、明都曾把对中央政权构成威胁的政治集团或世家大族迁往离政治中心不远的地方,都达到了维护政治安宁和社会秩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