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日游留园·王国维

九日游留园·王国维
朝朝吴市踏红尘,日日萧斋兀欠伸。
到眼名园初属我,出城山色便迎人。
奇峰颇欲作人立,乔木居然阅世新。
忍放良辰等闲过,不辞归路雨沾巾。

一九○四年秋,王国维应罗振玉邀请,从南通到苏州任教于江苏师范学堂,主讲心理学、社会学等课程。是年重阳节,他出游留园,写了这首

留园,是苏州四大古名园之一。旧址为明代徐时泰的东园,清朝嘉庆年间在旧址上筑寒碧山庄,园主姓刘,初名刘园,后改为留园。园里溪水池塘、花木奇石,亭台楼阁,曲径回廊,皆美不胜收,是人们游览观赏的胜地。

“朝朝吴市踏红尘,日日萧斋兀欠伸。”吴市是苏州的古称。红尘,指人世社会。萧斋,即书斋,有萧瑟寒伧的意味。兀,兀坐。欠伸,打呵欠伸懒腰。这开篇两句即概说自己来到苏州这座繁华闹市之后,虽天天与人情世事接触,却仍无日不潜心于学术与教务之中。“萧斋”虽是词章中对书斋的习惯称谓,但用于表现王国维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实在贴切不过。当时他二十八岁,生活还较清贫。“欠伸”则生动地表现了诗人劳神的状态。诗人曾自叙道:“体素羸弱,性复忧郁。”这样落笔,便可说明名园虽在身边,却未能拨冗前往领略的缘故,从而更提示了如今的出城观赏,实在是难得之举。

“到眼名园初属我,出城山色便迎人。”这两句在内容上应倒过来看。留园在苏州市城西阊门外。苏州是一个园林风景闻名中外的城市,苏州阊门之外,除了留园,还有西园、虎丘等风光宜人的胜景。“山色便迎人”含蓄而生动地写诗人出城之际对风光景色的敏感与兴致。一路行来,诗人便来到留园。不言“初到”而言“初属我”,语中大有亲近感,足见诗人对留园一见钟情,将其风貌情调引为“我辈中人”。

“奇峰颇欲作人立,乔木居然阅世新。”这是留园诸景给诗人留下的最好印象。平心而论,留园可观之景多矣。那建筑宏伟,富丽堂皇的五峰仙馆、林泉耆硕,那以竹、杏、葡萄、紫藤等组成的富于田园特色的“又一村”,一片桃园构成的“小桃坞”,处处都可以摄人诗魂,令人下笔称美,但在这首诗中,却只得略而不表了。诗人瞩目兴叹的是“留园三峰”之景,那其中的冠云峰是北宋花石纲遗物,高可九米,是江南最大的太湖石。太湖石以其皱、瘦、透的质态而博得园林鉴赏家的喜爱,这已有悠长的历史记载了。难怪它为诗人所独钟。“颇欲作人立”,把巨石的挺拔风姿人格化,惊险而可亲可爱。与奇峰相伴的还有众多的乔木。它经历了世世代代,阅尽人间沧桑,年龄已是垂垂老矣,却出人意料地依然鹤发童颜,年年新貌迎人。这其中包含着多少耐人寻味的哲理呵!

“忍放良辰等闲过,不辞归路雨沾巾。”重阳佳节的确是出游的“良辰”,留园又是如此的美不胜收、发人深想,所以这位亟需抓紧时间研究学问的大学者,此时也兴致勃勃,雨开始下大了,也没有停住的样子,可他依然流连园中,不忍“等闲”放过了这行乐的好时光。至于“归路”上雨水要沾湿衣巾,他此刻也不去顾及了。在结句中,诗人对留园的一见钟情进而成为一往情深,诗的意境也得到了更深的开拓——读者不难想像,如此令诗人陶醉的名园,其景观又岂止只是奇峰、乔木而已!

此诗以中间二联为最佳,对仗精工,出语新奇,写景则收到以少总多之功。这是一首既写外界景物又写内在心境、两者融合得体的律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