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
【题解】
本篇列举了弟弟对兄长敬爱的典范,如梁安成康五秀、后汉议郎郑均、晋咸宁中疫颖川等人。
【原文】
弟之事兄,主于敬爱。齐射声校尉刘琎,兄琎夜隔壁呼琎。琎不答,方下床着衣,立,然后应。怪其久。琎曰:“向束带未竞。”
梁安成康王秀,于武帝布衣昆弟,及为君臣,小心敬畏,过于疏贱者。帝益以此贤之。若此,可谓能敬矣。
后汉议郎郑均,兄为县吏,颇受礼遗,均数谏止,不听,即脱身为佣。
岁余,得钱帛归,以与兄,曰:“物尽可复得。为吏坐赃,终身捐弃。”兄感其言,遂为廉洁。均好义笃实,养寡嫂孤儿,恩礼甚至。
晋咸宁中疫颖川,庾衮二兄俱亡。次兄毗复危殆。疠气方炽,父母诸弟皆出次于外,衮独留不去。诸父兄强之,乃曰:“衮性不畏病。”遂亲自扶持,昼夜不眠。其间复抚枢哀临不辍。如此,十有余旬,疫势既歇,家人乃反。毗病得差,衮亦无恙。父老咸曰:“异哉此子!守人所不能守,行人所不能行,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始知疫疠之不相染也。”
右光禄大夫颜含,兄畿,咸宁中得疾,就医自疗,遂死于医家。家人迎丧,旒每绕树而不可解,引丧者颠仆,称畿言曰:“我寿命未死,但服药太多,伤我五脏耳,今当复活,慎无葬也。”其父祝之曰:“若尔有命复生,其非骨肉所愿,今但欲还家,不尔葬也。”旒乃解。及还,其妇梦之曰:“吾当复生,可急开棺。”妇颇说之。其夕,母及家人又梦之,即欲开棺,而父不听。含时尚少,乃慨然曰:“非常之事,古则有之。今灵异至此,开棺之痛,孰与不开相负?”父母从之,乃共发棺,果有生验以手刮棺,指抓尽伤,气息甚微,存亡不分矣。饮哺将获,累月犹不能语,饮食所须,托之以梦。阖家营视,顿废生业,虽在母妻,不能无倦也。含乃绝弃人事,躬亲侍养,足不出户者,十有三年。石崇重含淳行,赠以甘旨,含谢而不受。或问其故,答曰:“病者绵昧,生理未全,既不能进啖,又未识人惠,若当谬留,岂施者之意也?”畿竟不起。含二亲即终,两兄既殁,次嫂樊氏因疾失明,含课励家人,尽心奉养,日自尝省药馔,察问息耗,必簪屦束带,以至病愈。
后魏正平太守陆凯兄琇,坐咸阳王禧谋反事,被收,卒于狱。凯痛兄之死,哭无时节,目几失明,诉冤不已,备尽人事。至正始初,世宗复绣官爵。凯大喜,置酒集诸亲曰:“吾所以数年之中抱病忍死者,顾门户计尔。逝者不追,今愿毕矣。”遂以其年卒。
唐英公李勣,贵为仆射,其姊病,必亲为燃火煮粥,火焚其须鬓。姊曰:“仆射妾多矣,何为自苦如是?”勣曰:“岂为无人耶?顾今姊年老,勣亦老,虽欲久为姊煮粥,复可得乎?”若此,可谓能爱矣!
夫兄弟至亲,一体而分,同气异息。诗云:“凡今之人,莫如兄弟。”
又云:“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言兄弟同休戚,不可与他人议之也。若己之兄弟且不能爱,何况他人?己不爱人,人谁爱己?人皆莫之爱,而患难不至者,未之有也。《诗》云:“毋独斯畏”,此之谓也。兄弟,手足也。今有人断其左足,以益右手,庸何利乎?虺一身两口,争食相龅,遂相杀也。争利而相害,何异于虺乎?
《颜氏家训》论兄弟曰:“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前襟后裾,食则同案,衣则传服,学则连业,游则共方,虽有悖乱之人,不能不相爱也。及其壮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虽有笃厚之人,不能不少衰也。娣姒之比兄弟,则疏薄矣。今使疏薄之人而节量亲厚之恩,犹方底而圆盖,必不合也。唯友悌深至,不为傍人之所移者,可免夫。兄弟之际,异于他人,望深虽易怨,比他亲则易弭。譬犹居室,一穴则塞之,一隙则涂之,无颓毁之虑。如雀鼠之不恤,风雨之不防,壁陷楹沦,无可救矣。仆妾之为雀鼠,妻子之为风雨,甚哉!兄弟不睦,则子侄不爱。子侄不爱,则群从疏薄。群从疏薄,则童仆为仇敌矣。如此,则行路皆躇其面而蹈其心,谁救之哉?人或交天下之士,皆有欢爱,而失敬于兄者,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人或将数万之师,得其死力,而失恩于弟者,何其能疏而不能亲也?娣姒者,多争之地也。所以然者,以其当公务而就私情,处重责而怀薄义也。若能恕己而行,换子而抚,则此患不生矣。人之事兄不同于事父,何怨爱弟不如爱子乎?是反照而不明矣。”
吴太伯及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历之兄也。季历贤,而有圣子昌,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以避季历。季历果立,是为王季,而昌为文王。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太伯。子曰:“太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
伯夷、叔齐,孤竹君之二子也。父欲立叔齐。及父卒,叔齐让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齐亦不肯立而逃之。国人立其中子。宋宣公舍其子与夷而立穆公。穆公疾,复舍其子冯而立与夷,君子曰:“宣公可谓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飨之,命以义夫!”
吴王寿梦卒,有子四人,长曰诸樊,次日余祭,次日夷昧,次曰季札。季札贤,而寿梦欲立之。季札让,不可,于是乃立长子诸樊。诸樊卒,有命授弟余祭,欲传以次,必致国于季札而止。季札终逃去,不受。
汉扶阳侯韦贤病笃,长子太常丞弘坐宗庙事系狱,罪未决。室家问贤当为后者。贤恚恨,不肯言。于是贤门下生博士义倩等与室家计,共矫贤令,使家丞上书言大行,以大河都尉玄成为后。贤薨,玄成在官闻丧,又言当为嗣,玄成深知其非贤雅意,即阳为病狂,卧便利中,笑语昏乱。征至长安,既葬,当袭爵,以病狂不应召。大洪胪奏状,章下丞相御史案验,遂以玄成实不病劾奏之。有诏勿劾,引拜,玄成不得已受爵。宣帝高其节。时上欲淮阳宪王为嗣,然因太子起于细微,又早失母,故不忍也。久之,上欲感风宪王。辅以礼让之臣,乃召拜玄成为淮阳中尉。
陵阳侯丁綝卒,子鸿当袭封,上书让国子弟成,不报。即葬,挂衰絰于冢庐而逃去。鸿与九江人鲍骏相友善,及鸿无,封,与骏遇于东海,阳狂不识骏。骏乃止而让之曰:“春秋之义,不以家事废王事;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绝父不灭之基,可谓智乎?”鸿感语垂涕,乃还就国。
居巢侯刘般卒,子恺当袭爵,让于弟宪,遁逃避封。久之,章和中,有司奏请绝恺国,肃宗美其义,特优假之,恺犹不出。积十余岁,至永元十年,有司复奏之。侍中贾逵上书称:“恺有伯夷之节,宜蒙矜宥,全其先公,以增圣朝尚德之美。”和帝纳之,下诏曰:“王法崇善,成人之美,其听宪嗣爵。遭事之宜,后不得以为比。”乃征恺,拜为郎。
后魏高凉王孤,平文皇帝之第四子也,多才艺,有志略。烈帝之前元年,国有内难,昭成为质于后赵。烈帝临崩,顾命迎立昭成。及崩,群臣咸以新有大故,昭成来,未可果,宜立长君,次弟屈,刚猛多变,不如孤之宽和柔顺。于是大人梁盖等杀屈,共推孤为嗣。孤不肯,乃自诣邺奉迎,请身留为质。石季龙义而从之。昭成即王位,乃分国半部以与之。然兄弟之际,宜相与尽诚,若徒事形迹,则外虽友爱而内实乖离矣。
宋祠部尚书蔡廓,奉兄轨如父,家事大小皆咨而后行。公禄赏赐,一皆人轨。有所资须,悉就典者请焉。从武帝在彭城,妻郄氏书求夏服。时轨为给事中,廓答书曰:“知须夏服,计给事自应相供,无容别寄。”向使廓从妻言,乃乖离之渐也。
梁安成康王秀与弟始兴王儋友爱尤笃,儋久为荆州刺史,常以所得中分秀。秀称心受之,不辞多也。若此,可谓能尽诚矣!
卫宣公恶其长子急子,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弟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有无丈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
王莽末,天下乱,人相食。沛国赵孝弟礼,为饿贼所得,孝闻之,即自缚诣贼曰:“礼久饿羸瘦,不如孝肥。”饿贼大惊,并放之,谓曰“且可归,更持米糟来。”孝求不能得,复往报贼,愿就烹。众异之,遂不害。乡党服其义!
北汉淳于恭兄崇将为盗所烹,恭请代,得俱免。
又,齐国倪萌、梁郡车成二人,兄弟并见执于赤眉,将食之。萌、成叩头,乞以身代,贼亦哀而两释焉。
宋大明五年,发三五丁,彭城孙棘弟萨应充行,坐违期不至。棘诣郡辞列:棘为家长,令弟不行,罪应百死,乞以身代萨。萨又辞列自引。太守张岱疑其不实,以棘、萨各置一处,报云:“听其相代,颜色并悦,甘心赴死。”棘妻许又寄语属棘:“君当门户,岂可委罪小郎?且大家临亡,以小郎属君,竟未妻娶,家道不立,君已有二儿,死复何恨?”岱依事表上。孝武诏,特原罪,州加辟命,并赐帛二十匹。
梁江陵王玄绍、孝英、子敏,兄弟三人,特相友爱,所得甘旨新异,非共聚食,必不先尝。孜孜色貌,相见如不足者,及西台陷没,玄绍以须面魁梧,为兵所围,二弟共抱,各求代死,解不可得,遂并命云。贤者之于兄弟,或以天下国邑让之,或争为死;而愚者争锱铢之利,一朝之忿,或斗讼不已,或干戈相攻,至于破国灭家,为他人所有,乌在其能利也哉?正由智识褊浅,见近小而遗远大故耳,岂不哀哉!诗曰:“彼令兄弟,绰绰有裕。不令兄弟,交相为疮。”其是之谓欤。子产曰:“直钧,幼贱有罪。”然则兄弟而及于争,虽俱有罪,弟为甚矣!世之兄弟不睦者,多由异母或前后嫡庶更相憎嫉,母既殊情,子亦异党。
晋太保王祥,继母朱氏遇祥无道。朱子览,年数岁,见祥被楚挞,辄涕泣抱持。至于成童,每谏其母,少止凶虐。朱屡以非理使祥,览辄与祥俱。又虐使祥妻,览妻亦趋而共之。朱患之,乃止。祥丧父之后,渐有时誉,朱深疾之,密命鸩祥。览知之,径起取酒。祥疑其有毒,争而不与。朱遽夺,反之。自后,朱赐祥馔,览先尝。朱辄惧览致毙,遂止。览孝友恭恪,名亚于祥,仕至光禄大夫。
后魏仆射李冲,兄弟六人,四母所出,颇相忿阋。及冲之贵,封禄恩赐,皆与共之,内外辑睦。父亡后,同居二十余年,更相友爱,久无问然,皆冲之德也。
北齐南汾州刺史刘丰,八子俱非嫡妻所生,每一子所生丧,诸子皆为制服三年。武平、仲啼所生丧,诸弟并请解官,朝廷义而不许。
唐中书令韦嗣立,黄门侍郎承庆异母弟也。母王氏遇承庆甚严,每有杖罚,嗣立必解衣请代,母不听,辄私自杖。母察知之,渐加恩贷。兄弟苟能如此,奚异母之足患哉。
姑姊妹齐攻鲁,至其郊,望见野妇人抱一儿、携一儿而行。军且及之,弃其所抱,抱其所携走于山。儿随而啼,妇人疾行不顾,齐将问儿曰:“走者尔母耶?”曰:“是也。”“母所抱者谁也?”曰:“不知也。”齐将乃追之。军士引弓将射之。曰:“止!不止,吾将射尔。”妇人乃还。齐将问之曰:“所抱者谁也?所弃者谁也?”妇人对曰:“所抱者,妾兄之子也;弃者,妾之子也。见军之至,将及于追,力不能两护,故弃妾之子。”齐将曰:“子之于母,其亲爱也,痛甚于心,今释之而反抱兄之子,何也?”妇人曰:“己之子,私爱也。兄之子,公义也。夫背公义而向私爱,亡兄子而存妾子,幸而得免,则鲁君不吾畜,大夫不吾养,庶民国人不吾与也。夫如是,则胁肩无所容,而累足无所履也。子虽痛乎,独谓义何?故忍弃子而行义。不能无义而视鲁国。”于是齐将案兵而止,使人言于齐君曰:“鲁未可伐。乃至于境,山泽之妇人耳,犹知持节行义,不以私害公,而况于朝臣士大夫乎?请还。”齐君许之,鲁君闻之,赐束帛百端,号曰“义姑姊”。
梁节姑姊之室失火,兄子与己子在室中,欲取其兄子,辄得其子,独不得兄子。火盛,不得复人。妇人将自赴火,其友止之曰:“子本欲取兄之子,惶恐卒误得尔子,中心谓何?何至自赴火?”妇人曰:“梁国岂可户告人晓也,被不义之名,何面目以见兄弟国人哉?吾欲复投吾子,为失母之恩。吾势不可生。”遂赴火而死。
汉邰阳任延寿妻季儿有三子,季儿兄季宗与延寿争葬父事,延寿与其友田建阴杀季宗。建独坐死。延寿会赦,乃以告季儿。季儿曰:“嘻!独今乃语我乎?”遂振衣欲去,问曰:“所与共杀吾兄者,为谁?”曰:“与田建。田建已死,独我当坐之,汝杀我而已。”季儿曰:“杀夫不义,事兄之仇亦不义。”延寿曰:“吾不敢留汝,愿以车马及家中财物尽以送汝,惟汝所之。”季儿曰:“吾当安之?兄死而仇不报,与子同枕席而使杀吾兄,内不能和夫家,外又纵兄之仇,何面目以生而戴天履地乎?”延寿惭而去,不敢见季儿。季儿乃告其大女曰:“汝父杀吾兄,义不可以留,又终不复嫁矣。吾去汝而死,汝善视汝两弟。”遂以缀自经而死。左冯翊王让闻之,大其义,令县复其三子而表其墓。
唐冀州女子王阿足,早孤,无兄弟,唯姊一人。阿足初适同县李氏,未有子而亡,时年尚少,人多聘之。为姊年老孤寡,不能舍去,乃誓不嫁,以养其姊。每昼营田业,夜便纺绩,衣食所须,无非阿足出者,如此二十余年。及姊丧,葬送以礼。乡人莫不称其节行,竞令妻女求与相识。后数岁,竟终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