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与其以是填掾之壑,孰若为太仓增粒米乎!
【译注】
掾(yuàn):原意为佐助,后为副官佐或官署属员的通称。壑:坑谷,深沟。太仓:古代京师储谷的大仓。
与其让那些贪官污吏盘剥敲诈,还不如报效国家,把钱财捐献给国家!
明万历年间,歙县汪士明面临矿监税使的恣意敲诈勒索,感慨道:“我们商人虽然富有却舍不得乱花钱,平时没有机会做一些利国利民的事情急皇上之所急,忧皇上之所忧,反而要受到那些贪官污吏们肆无忌惮地盘剥敲诈。与其让那些贪官污吏盘剥敲诈,还不如报效国家,把钱财捐献给国家!”
辑自《大泌山房集》卷69《汪内史家传》。
【感悟】
取之社会,用之社会。在面临贪官污吏的敲诈和盘剥时,徽商没有屈从,更没有同流合污、狼狈为奸,而是选择了回报社会和国家。在回报社会的同时,自己也可获得回报。
【故事链接】
明代小说《石点头》中有一卷描写一个徽商被贪官污吏敲诈的故事。一汪姓徽商在苏杭买了几千金绫罗绸缎前往川中售卖,来到荆州,如例纳税。一班民壮(明代为备御北边和维持社会治安的地方武装,又名士兵、会手、刽手、机兵等)见货物甚多,企图狠狠敲诈一下,要汪商发单银10两。汪商以其他各税司从无此例为由拒绝交付。未料此举激怒了民壮,劈脸就打,接着又是拳击,然后汪商被拖入衙门去见监税提举吾爱陶。民壮恶人先告状:“汪商船中货物甚多,所报尚有隐匿,且又指称老爷新例苛刻,百般詈骂。”吾爱陶闻言,拍案大怒,下令查验货物。货物抬到堂上,逐一看验,哪知果然少报了两箱。吾爱陶不仅下令将汪商打50毛板,而且说“漏税,例该一半入官”,叫左右取出剪子来分取。吾爱陶新例,不论绫罗绸缎、布匹绒褐,每匹半分,半匹入官,半匹归商。可惜几千金货物尽被剪破,织锦回文也只当作半片残霞。
汪商扶痛而出,始初恨,后来付之一笑,叹口气道:“罢罢,天成天败,时也,运也,命也,数也!”遂将此一半残缎破绸,在衙门前,买几担稻草,放了一把火,烧得烟尘飞起,火光冲天。此时吾爱陶已是退堂,只道衙门前失火,急忙升堂,知汪商将残货烧毁,气得怒发冲冠,即差民壮,快些擒来。哪知汪商放了火,即便登舟,复回旧路。顺风扬帆,向着下游直溜,也不知去多少路了。
小说作者特地以徽商作为故事主人公,可见现实中徽商的类似遭遇屡见不鲜。清代也是如此,官吏们为饱私囊,私设关卡,私置非法衡器,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徽商无疑饱受盘剥之苦。切肤之痛,使徽商顿生悲苦之情,深感商人的财产与生命没有安全保障。
【延伸阅读】
尽管徽商很少过问政治,但是他们大多能够心系国家社会,心怀天下苍生。最突出的就是徽商大量捐资报效政府,佐解国家之急。明代休宁汪新,挟资游淮扬,应诏输粟,被授南昌卫指挥佥事。万历年间,因国家兴作,鸠工征材,赍用不足,歙县吴时佐捐资30万报国。入清以后,商人尤其是盐商报效则已成了通例。“乾隆嘉庆间,王师征大小金川,荡平台湾,勘定川楚教匪,淮商踊跃输将,称为极盛。”徽商为两淮、两浙盐商之中坚,故淮商报效大多出自徽商。“嗣乾隆中金川两次用兵,西域荡平,伊犁屯田,平定台匪,后藏用兵,及嘉庆初川、楚之乱,淮、浙、芦、东各商所捐,自数十万、百万以至八百万,通计不下三千万。其因他事捐输,迄于光绪、宣统间,不可胜举。”其中,淮商、浙商自乾隆至嘉庆,单军需一项,共捐输银2640万两。可见徽州盐商对政府报效之巨。而徽州其他商人在这方面也是不遗余力。康熙十三年(1674年),“额驸石大将军建营房千间于京口,当事仓皇无措”,后全部委于婺源木商黄世权,他竭尽全力。咸丰年间,太平军转战皖南,婺源朱有升策划并参与对太平军的围追堵截,他“购捷足,昼夜轮探,逆至则沿村驰报,使老弱预避,集壮丁截堵,多赖保全”。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张献忠军攻陷庐州、六安、无为、巢湖、庐江、含山诸州县,南京震惊,贫苦百姓欢欣鼓舞,而徽商章韬却“特往金陵陈方略,出家资助饷。事闻,朝廷嘉之。以将才召用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