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袭人》文学人物形象鉴赏|分析|特点

红楼梦诗词鉴赏《红楼梦鉴赏辞典 人物形象鉴赏 晴雯和“金陵十二钗”又副册 袭人》

姓花,原名珍珠,先为贾母之婢女;贾母喜她心地善良,尽心尽职,就给了宝玉作丫环。宝玉因知她本姓花,又曾见古人诗句上有“花气袭人”之句,便回明贾母,更名袭人。

袭人是宝玉身边第一个重要的丫环,也是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中的重要一员,又副册列名并写明判词的,就晴雯和她两人。她的重要,不仅在于贾母、王夫人倚重她照顾好她们的命根子,而且在于宝玉本人也喜欢并离不开她。她是宝玉未来的侍妾,就如同平儿之于贾琏一样,只是还未正式办手续而已。

如果说晴雯是黛玉的影子,那么袭人则是宝钗的化身。就如同黛玉和宝钗在小说中互为对比一样,袭人也是和晴雯相互衬托的一个典型。

1. 一个“恪尽职守”的温顺女仆

袭人于第三回初出场时,作者就这样概括她的性格:

这袭人亦有些痴处: 伏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如今服侍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

第五回判词也明点其性格是“温柔和顺”。因此可以说,忠心温顺是袭人性格的主要侧面之一。

她对宝玉的服侍照料可谓是尽心尽职,平时宝玉的日常生活,都是她一人周全料理: 宝玉去学里读书,她想到学里冷,早已准备好了御寒的衣服和脚炉手炉,连炉子的用炭也想到了;晚上先服侍宝玉睡下后,总不忘从他项上摘下那通灵玉来,用自己的手帕包好,塞在褥下,次日戴时便冰不着脖子了;热天宝玉午睡,她坐在旁边手里做针线,旁边还放着柄白犀拂尘赶小虫,生怕这种小虫从纱眼里钻进来咬人;她还怕宝玉睡觉闪了风,特意花工夫做了精巧的白绫红里兜肚,哄宝玉带上,便是夜里纵盖不严些儿,也就不怕了;……诸如此类的小事上,都体现了袭人特有的周到和细心。贾母、王夫人、凤姐都把她视作宝玉身边最稳妥的人,偶尔袭人有事回家,总是叮嘱了又叮嘱,生怕宝玉出事。事实也确是如此,有一次袭人因母病回家,晴雯等就晚上折腾得伤了风,这正如李纨所说的,“这一个小爷屋里要不是袭人,你们度量到个什么田地”!也如袭人自己所说的,“一时我不到,就有事故儿。”

平时袭人恪尽职守,无可挑剔,如遇上什么事故儿,袭人更是第一个着急和着忙之人。那次宝玉被魇魔法算计发病,她“比诸人哭的忘餐废寝,觅死寻活”;宝玉因不肖罪名遭父亲毒打,她先是细心打听原委,后又多亏她“经心服侍”,其关心之程度,自又比别人更进一层;还有宝玉因紫鹃情辞试探而犯狂病,急得袭人满面泪痕,举止大变,也顾不得别的,忙忙的来找紫鹃“问罪”,其急怒之状,为平时少见。这是因为袭人已把宝玉作为她终身依靠之人,就如同她在晴雯前说漏了嘴,称宝玉和她为“我们”那样,她其实也早已把自己当作“准姨娘”看待,因而事事处处都以服侍照料好宝玉作为自己最大的责任。

袭人不仅恪尽职守,而且性格温顺,这一点也正和“爆炭”般的晴雯互为对比。她平时说话温和,行事大方,受得住委屈,待人处世有忍让。第三十回写她开门时被宝玉误踢了一脚,又当着许多人,又是羞,又是气,又是疼,真一时置身无地。要是换了晴雯,当不知怎么个发作法,而她“少不得忍着说道:‘没有踢着,还不换衣裳去。’”事后宝玉进房来安慰她,她一面忍痛换衣裳,一面笑道:“我是个起头儿的人,不论事大事小事好事歹,自然也该从我起。但只是别说打了我,明儿顺了手也打起别人来。”后来晴雯为跌折扇子股和宝玉拌嘴,并“夹枪带棒”的寻上袭人的“晦气”,闹到宝玉要把晴雯赶出去的地步,这其间袭人先是自己“忍了性子”劝说,最后宝玉一定要去回太太,“袭人见拦不住,只得跪下了”央求,一场风波多亏了她才算平息。这正如清代评家王希廉在评语中所指出的:“袭人忍痛不怨,真是可人。”被踢后忍痛不怨,被讽时忍怨不怒,这正是袭人温顺可人处。

多有论者对袭人持严峻的批判态度,或称她是“奸之近人情者”(涂灜《红楼梦论赞》),或谓“花袭人者,为花贱人也”(姚燮《红楼梦总评》),还有建议将第二十一回回目“贤袭人娇嗔箴宝玉”之“贤”字改作“刁”字者(陈其泰《红楼梦回目拟改》),其愤激之情虽不难理解,但平心而论,这些断语加之袭人来必符合作者意图。袭人作为一个恪尽职守的温顺丫环,在她身上沾染了较浓的奴气这是事实,但我们不能因此就以“奸”、“贱”、“刁”为其定评。曹雪芹下笔极其谨慎,尤其是对女儿,用笔更加慎重。应该说作者笔下凡女儿都是好的,只是她们的思想性格不一,她们都各自有着自己的长处和弱点。在袭人身上,只是明显地烙有浓厚的封建思想影响而已。

2. 丫环队里的“女夫子”

袭人可称得上是丫环队里最恪守封建规范的“女夫子”,她的恪尽职守除了尽心服侍照顾好宝玉的日常生活之外,更重要的是担负起时时处处规劝宝玉的责任,用她自己的话来说,“那一日那一时我不劝二爷,只是再劝不醒”。虽然她的苦口婆心的规劝未能奏效,但它体现了袭人的“女夫子”本质。

袭人的规劝说教不外乎两个方面: 一是要宝玉“读书上进”,走“学而优则仕”的人生道路;二是和姊妹们要有个“分寸礼节”,不能无晓夜在一起厮闹。平心而论,从一般常理上说,从袭人的角度来看,应该说,她这是真心为宝玉好,是为了宝玉将来的前程和声名品行。但由于思想立场的不同,她的说教总难免令人生厌并最终成了“无事忙”。

小说第十九、二十一两回连续两次写了袭人对宝玉的规劝告诫,所谓“情切切良宵花解语”、“贤袭人娇嗔箴宝玉”,都是集中描写这方面内容的章节。前一次写她借赎身之论,提出宝玉必须依她三件事: 一是不说诸如死后化灰化烟之类的狠话;二是不说那些“除‘明明德’外无书”之类的混话,在老爷或别人跟前只作出个喜读书的样子来;三是改掉那些“调脂弄粉”、吃人嘴上胭脂的不长进的毛病儿。这三件中心是一个: 要宝玉读书上进。

第二十一回则是写湘云来后,宝玉没昼夜和黛玉、湘云在一起,连梳洗也不回自己屋里。洗脸是用湘云洗过的残水,梳头也是“千妹妹万妹妹的央告”了湘云,边梳头还边顺手拈了胭脂,意欲往口边送,这“不长进的毛病儿”一犯再犯。袭人看见这般光景,认为和姐妹们亲热过了头,失了“分寸礼节”,不禁“动了真气”,回到屋里对宝玉不理不睬,并仍以柔情警之,急得宝玉把一根玉簪一跌两段,发誓“我再不听你说,就同这个一样”。这个被宝玉取名为“花气袭人”的女儿,就如同她的名字所显示的,擅长用柔情蜜意来软化宝玉,对其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袭人这一手虽最终未能奏效,但比之宝钗、湘云,显然手段要高妙不少。宝钗也曾劝过一回,但宝玉不等她说完,“就咳了一声,拿起脚来走了”,登时羞的宝钗“脸通红,说又不是,不说又不是”,只得“自己讪了一会子去了”。湘云因也说了一次,被宝玉当即抢白道:“姑娘请别的姊妹屋里坐坐,我这里仔细污了你知经济学问的”,几乎是下逐客令。而袭人身为奴婢,劝说的次数更多,却从来没这样碰一鼻子灰过,相反常常是宝玉俯就她。这不能不归功于她的善于抓住时机和善于抓住宝玉的弱点。因此,要论“女夫子”的手段高明,还得首推袭人,虽然她的识见才情要在宝钗、湘云之下。

在宝玉被打以后,作为宝玉的贴身丫环,要数她最操心了。这个内心极有成算的女儿,她没有和别人一样先忙着张罗,而是独自叫了焙茗,细问端的;然后等众人散去,方进前来精心服侍。在王夫人唤她前来问情况时,她则说了一大篇令王夫人感爱不尽的“大道理”。先是说:“论理,我们二爷也须得老爷教训两顿。若老爷再不管,将来不知做出什么事来呢。”这番话令王夫人只合掌念“阿弥陀佛”,由不得赶着袭人叫了一声“我的儿,亏了你也明白,这话和我的心一样”。继而又讨王夫人示下,“怎么变个法儿,以后竟还教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因为“如今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也大了,况且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姊妹,虽说是姊妹们,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处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悬心,便是外人看着也不象”。袭人虽说这不过是她的“小见识”,但这些“小见识”全关系着封建礼教的“大道理”;偌大一个大观园,偌大一队丫环群,有此“见识”者能有几人?宜哉,袭人女夫子,难怪封建家长对你感爱不尽,原来“你竟有这个心胸,想的这样周全”!

正是因为袭人是个“出了名的贤人”,可靠忠实,因而封建家长把保全宝玉声名体面的责任全交给了她。作为回报,王夫人先是指名给袭人送两碗菜来,不久又正式指示凤姐: 从她的月例银子里拿出二两银子一吊钱来给袭人(贾母屋里的大丫头才一两月例银子),“以后凡事有赵姨娘、周姨娘的,也有袭人的”,并不时有衣服之类的赏赐。就这样,袭人以她特有的“好处”,正式获得了封建主子的认可,取得了“准姨娘”的地位。

有的评论者对宝玉挨打后袭人在王夫人前的进言持尤其严峻的批判态度,认为她这是进的“谗言”,是有意“告密”和“打小报告”,并把以后抄检大观园赶走晴雯等一大批女奴统统算在她的账上。所谓“以近人情者谗人,人忘其谗。约计平生,死黛玉,死晴雯,逐芳官、蕙香,间秋纹、麝月,其虐肆矣”(涂灜《红楼梦论赞》)。其实这有失公允。她去王夫人处是王夫人叫的,去后也是在回答王夫人的问话时说上那一篇话的,这番话都是些关系着封建礼教的“大道理”,主要表现的是她的恪尽职守和合乎封建道德规范,而不是蓄意进谗言;前者是思想看法的问题,后者是品格心术的问题。袭人纵然品格再低,也不至于如此卑污。至于逐走晴雯、蕙香、芳官等,小说确是写了宝玉的怀疑:“咱们私自顽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外人走风的”;“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袭人也揣知宝玉“有疑他之意”,但并未作直接的辩解。我们综观小说的有关描写,告倒晴雯的应主要是王善保家的及园中那些不睦的嬷嬷婆子,曹雪芹不会用此唐突女儿之笔。

3. 袭人性格的其他侧面

当然,我们说袭人恪尽职守,温柔和顺,思想正统,恪守礼教,这并不是说她的性格就只有单一的一个侧面。《红楼梦》人物描写的高超之处,正在于每个重要的性格都体现了多样的统一。即如袭人来说,其行为一如脂批所说:“并非一味蠢拙古板,以女夫子自居。当绣幙灯前,绿窗月下,亦颇有或调或妒,轻俏艳丽等说。不过一时取乐买笑耳,非切切一味妒才嫉贤也,是以高诸人百倍。不然,宝玉何甘心受屈于二女夫子哉?”(庚辰本第二十回批,另一“女夫子”指宝钗)确实,绣幙灯前,绿窗月下,袭人又何尝没有或调或妒,轻俏娇媚的地方?这些正是袭人可人处。

袭人最早留给我们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是她与宝玉之间的性爱关系。当时宝玉梦游太虚幻境醒来,因说起警幻所授云雨之情,“羞的袭人掩面伏身而笑”;接着又“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和宝玉偷试一番”;此事虽不是袭人主动,但她的行为和“女夫子”相去甚远,它显示了袭人“柔媚娇俏”的一面。

第二十一回“贤袭人娇嗔箴宝玉”尤其突出了袭人的“娇嗔”,这个颇有“识见”的丫头因不满宝玉整天在黛玉、湘云处厮混,没有个在家的工夫,宝玉回来后,便有意给他脸色看,对宝玉不理不睬,并说了一大堆诸如“从今以后别进这屋子了。横竖有人伏侍你,再别来支使我。我仍旧还伏侍老太太去”之类酸溜溜的话。直至第二天,宝玉已将昨日的事付与度外,她却仍旧娇嗔满面:

宝玉无法,只得拉他的手笑道:“你到底怎么了?”连问几声,袭人睁眼说道:“我也不怎么。你睡醒了,你自过那边房里去梳洗,再迟了就赶不上。”宝玉道:“我过那里去?”袭人冷笑道:“你问我,我知道?你爱往那里去,就往那里去。从今咱们两个丢开手,省得鸡声鹅斗,叫别人笑。横竖那边腻了过来,这边又有个什么‘四儿’‘五儿’伏侍。我们这起东西,可是白‘玷辱了好名好姓’的。”宝玉笑道:“你今儿还记着呢!”袭人道:“一百年还记着呢!比不得你,拿着我的话当耳旁风,夜里说了,早起就忘了。”宝玉见他娇嗔满面,情不可禁,便向枕边拿起一根玉簪来,一跌两段,说道:“我再不听你说,就同这个一样。”

难怪宝玉昨天才刚发下“横心”:“只当他们死了,横竖自然也要过的”;今天却又情不可禁,折簪发誓。面对这样一个轻俏柔媚、娇嗔满面的女儿,谁又能不为其所动呢?

袭人可说是大观园内最老练成熟的女儿,平时不苟言笑,仿佛她一个人挑着怡红院的全部重担。但偶尔也有开怀嬉笑的时候,这时的她则和晴雯等丫环一样调皮烂漫。小说第三十回,端阳节隔天,宝玉不在家,可巧宝官、玉官两个女孩子正在怡红院和袭人玩笑,被大雨阻住。于是“大家把沟堵了,水积在院内,把些绿头鸭、花鸂鶒、彩鸳鸯,捉的捉,赶的赶,缝了翅膀,放在院内顽耍,将院门关了。袭人等都在游廊上嘻笑”。其时正巧宝玉淋了雨回来,把门拍的山响,里面方听见了。袭人先笑道:“谁这会子叫门,没人开去。”其他丫环正猜是谁,袭人又道:“让我隔着门缝儿瞧瞧,可开就开,要不可开,叫他淋着去。”后一看是宝玉淋的雨打鸡一般,“袭人见了,又是着忙,又是可笑,忙开了门,笑的弯着腰拍手道:“这么大雨地里跑什么?那里知道爷回来了。”最后挨了宝玉一窝心脚。

一般情况下,别人嬉闹,她不反对,也不参与,但今天也许是宝玉不在家,她顿时没了责任感的重压,竟参与一起顽耍,而且有人叫门也不去开,以致挨了一脚。这嬉笑的时间虽然短暂,但它向我们展示了袭人性格的另一面:小儿女活泼调皮的一面。其实,这种天性是每个女孩子都会有的,只是由于某些特殊的条件和原因,这种天性在有些人身上被自觉不自觉地掩盖压抑了。只有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下,这种天性才有所复苏。

“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是集中表现袭人性格另一侧面的章节。这次夜宴是袭人为主策划的,事先就藏好了一坛好绍兴酒,开始请来了许多人,后来怡红院主仆又尽情喝酒猜拳,赢唱小曲儿,其情景正如袭人第二天告诉平儿的,“告诉不得你。昨儿夜里热闹非常,连往日老太太、太太带着众人顽也不及昨儿这一顿。一坛酒我们都鼓捣光了,一个个吃的把臊都丢了,三不知的又都唱起来。四更多天才横三竖四的打了一个盹儿”。袭人本人也不例外,席上也唱了一个。此事若不是袭人为首,何以会如此尽兴?而袭人之所以敢如此放胆,贾母、王夫人不在家无疑是重要原因之一。

八十回以后,袭人并没有最终成为宝玉的侍妾,而是嫁给了蒋玉菡为妻。这其间的具体情节已难以猜测周详,例如袭人究竟是在什么情况下离开宝玉的?她是主动离宝玉而去呢还是出于某种无奈?按照前八十回的描写,袭人的出嫁肯定有她的无可奈何的原因;而她出嫁之后也没有忘记她的故主,根据脂批,后文尚有“花袭人有始有终”一回,写她与蒋玉菡如何“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这样看来,袭人尚不失为一个有情有义、知恩报恩的女儿。

在怡红院诸丫环中,袭人是唯一与宝玉有过性爱关系的人,但贾府的统治者却把她视作最可靠稳妥的一个,把保全宝玉声名品行的责任全交给了她,而被王夫人视作“妖精”的晴雯其实倒是最纯净的。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绝妙的讽刺,可见封建家长的昏庸和看人之不易。但这事与袭人无涉,就袭人而言,虽然她有许多令人生厌的品格,但仍不失为一个行止见识高出于须眉之上,让人思念和难以忘怀的女儿。

曾经奢望女儿的眼泪哭成大河,把他的尸首漂起来的宝玉,没有等到他生命的结束,众女儿就死的死,嫁的嫁了。即使是袭人这样一个灵与肉都曾完全属于他的女儿,最后竟也与他“无缘”,归属了他人。哦,这是多么无奈的人生,多么令人喟叹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