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刘明钧 【本书体例】
夏雪蓑云:尝见优人杜生彦明,说向自江西回至韶州,寓宿旅邸。邸先有客曰相公者居焉,刺绣秀服、琢玉帽顶,而仅皮履。生惑,具酒肴延款,问以姓名履历。客具答甚悉,初不知其为盗也。
次日,客酬宴,邀至其室,见柱上锁一小猴,形神精狡。既而纵使周旋席间。忽番语遣之,俄捧一碟至。复番语詈之,即易一碗至。生惊异,询其故,客曰:“某有婢得子,弥月而亡。时此猴生旬有五日,其母毙于猎犬,终日叫号可怜,固令此婢就乳之。及长成,遂能随人指使,兼解番语耳。”
生别后至清州,留吴同知处。忽报客有携一猴入城者。吴语生云:“此人乃江湖巨盗,凡至人家,窥见房屋路径,并藏蓄所在,至夜使猴入内偷窃,彼则在外应接。吾必夺此猴为人除害也。”
明日,客谒吴,吴款以饭。需其猴,初甚拒,吴曰:“否则就此断其首!”客不得已允许。吴酬白金十两。临去,番语嘱猴。适译史闻得,来告吴曰:“客教猴云:‘汝若不饭不食,彼必解尔缚,可亟逃来,我只在十里外小寺中伺也。’”吴未之信。至晚,试与之果核水食之类,皆不食。急使人觇之,此客果未行。归报,引猴挝杀之。
(选自《辍耕录》)
夏雪蓑说过这样一个故事:曾经见到艺人杜彦明,他说从前由江西回韶州,晚上住在旅店里。旅店里已先住下一个自称相公的人,他穿着绣花的衣服,戴着用美玉装饰的帽子,穿着皮子做的鞋。杜生感到不可理解,便准备了酒饭款待客人。酒席上顺便问起了他的姓名和经历,客人回答得非常详细。——原来并不知道他是个窃贼。
第二天,客人也置办了酒菜相酬答,邀请杜生到他的住室。杜生去后,见到室内柱上锁着一只小猴、长相和神情显得非常精明灵巧。后来便任随小猴在酒席间乱跑。忽然用番语指使它,一会捧来一个小碟。又用番语斥骂它,随即又换一只碗送来。杜生感到非常惊异,向客人询问。客人说:“先前我有一个婢女生了一个小孩,还不到满月便夭折了。当时,这只小猴才生下来十五天,它的母亲被猎狗咬死,小猴整天哀叫得十分可怜,于是就让这个婢女哺乳这只小猴。等小猴长大,便能听从人的指使,还能听懂番语。”
杜生和客人分别后到了清州,住在吴同知处。忽然听人说有一个客人牵着猴子来到城里。吴同知告诉杜生说:“这个人是江湖大盗,他到别人家以后,窥见房屋道路以及财物的储藏地方,到了夜晚,令猴入内偷窃,他在外边接应。我一定夺过来这只猴,为民除害。”
第二天,客人来谒见吴同知,吴用饭菜来款待他。吃饭时,吴说想要他的猴。开始,客人坚决不给,吴同知说:“如不给我,我就砍掉猴头。”客人在无奈的情况下便答应了。吴给了十两银子相酬谢。临走时,客人用番语嘱咐猴子,正巧懂番语的官员听到了,走来告诉吴同知说:“那客教唆猴子说:‘你假如不吃不喝,他一定给你解开绳索,你可迅速逃来,我在十里以外的小庙里等待。’”吴不相信他的话。到了晚上,试着给它水果饭食一类的东西,猴子都不吃。急忙派人去城外偷偷地察看,这个客人果真没走。回来一说,吴同知便让人拉过猴子杀了它。
这篇笔记小说绘声绘色地写出了一只擅长偷盗的“贼猴”。这只猴既可悲又可怜。可悲的是客人的番语被“译史”听到以后终于被吴同知“挝杀之”;可怜的是“猴生旬有五日,其母毙于猎犬,终日叫号。”于是客人便令婢女哺乳。既由婢乳喂养,便要听从主子的指使,夜间“入内偷窃,彼则在外应接。”可以想见,初一开始,这只猴子未必愿意这么作,但“棰楚之下,何求不得”,这只可怜的猴子是没少吃苦头的。不过,它终于被驯服成“遂能使人指使,兼解番语。”
这只小猴一出场就紧紧吸引住了读者,“形神精狡”四个字,十分传神地写出了猴子的精明灵巧;紧接着写猴子的几个动作,“俄捧一碟至。复番语詈之,即易一碗至。”客人和猴子配合得多么默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读者在惊异之余,又不能不产生疑问,作者在这里埋下了伏笔,制造了悬念。
小说中的“客人”是一个十分可鄙可憎的人物,他利用一只小猴行窃,大发不义之财,而且招摇过市。穿戴华贵,“刺绣衣服,琢玉帽顶,”外表衣冠楚楚,内心卑鄙肮脏。最终导致小猴被杀,他却逃之夭夭。
吴同知欲“为人除害”,心眼不可谓不好,但令人遗憾的是他却归咎于猴子。发誓“吾必夺此猴为人除害也。”好一个糊涂的吴同知!应杀的不是猴子。放走了“客人”,他可能还会驯练第二只、第三只猴子为盗,岂不继续为害于人间?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
这篇笔记小说题材新颖,驯猴为盗,前所未闻。另外,故事情节曲折起伏,环环相扣,层层设伏,至“否则就此断其首”,令人屏息敛容,全文进入高潮。“归报,引猴挝杀之。”至此嘎然而止,不枝不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