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方山子传》原文翻译注释与鉴赏

方山子,光、黄间隐人也。少时慕朱家、郭解为人,闾里之侠皆宗之。稍壮,折节读书,欲以此驰骋当世,然终不遇。晚乃遁于光、黄间曰岐亭。庵居蔬食,不与世相闻。弃车马,毁冠服,徒步往来山中,人莫识也。见其所著帽,方屋而高,曰:“此岂古方山冠之遗像乎?”因谓之方山子。

余谪居于黄,过岐亭,适见焉。曰:“呜呼!此吾故人陈慥季常也,何为而在此?”方山子亦矍然问余所以至此者。余告之故。俯而不答,仰而笑。呼余宿其家。环堵萧然,而妻子奴婢皆有自得之意。余既耸然异之。独念方山子少时,使酒好剑,用财如粪土。前十有九年,余在岐下,见方山子从两骑,挟二矢,游西山,鹊起于前,使骑逐而射之,不获。方山子怒马独出,一发得之。因与余马上论用兵及古今成败,自谓一世豪士。今几日耳,精悍之色,犹见于眉间,而岂山中之人哉!

然方山子世有勋阀,当得官,使从事于其间,今已显闻。而其家在洛阳,园宅壮丽,与公侯等;河北有田,岁得帛千匹,亦足以富乐。皆弃不取,独来穷山中,此岂无得而然哉?

余闻光、黄间多异人,往往阳狂垢污,不可得而见。方山子傥见之与?

 

〔注〕 方山子:即宋陈慥(狕à狅造),字季常,晚年隐于光州、黄州间。苏轼任凤翔签判时,与其相识。 光、黄:即光州(治所在今河南潢川)、黄州(治所在今湖北黄冈)。 朱家、郭解:二人皆为汉代著名游侠,喜替人排忧解难。 岐亭:镇名,在今湖北麻城。方屋:方顶。屋,古人帽子顶部高起的部分。 方山冠:汉代祭祀宗庙时乐舞者所戴的一种帽子。唐宋时,隐者每喜戴之。 前十有九年:即嘉祐八年(1063),时作者任凤翔签判。 岐下:指凤翔,因其地东北有岐山,故云。 阳狂:佯狂。 傥:或许。

【文章鉴赏】

人物传记,如果不是出于一些外在的原因,如受人请托等,则定是有为而作。换句话说,作者选择某人作为传主,一定是对方的身上有着某些令他特别感兴趣的东西,因而愿意将其记录下来。那么,在方山子身上,最能打动苏轼的是什么呢?是他的“异”。在文中,他就明确表示对方山子的行事“耸然异之”。

文章一开始,作者便写出了传主与常人不同的生活道路:少年时血气方刚,一身侠气;成年后折节读书,有志用世;到了晚年,由于无所遇合,乃隐于光州与黄州之间。但他的无所遇合,是否意味着无法走上宦途呢?作者写道:“方山子世有勋阀,当得官,使从事于其间,今已显闻。”可见他的理想并不是追求个人地位,因而也就与一般的因宦途失意而隐居者有所区别。同时,即使是隐居,是否一定要过贫困的生活呢?作者又写道:“其家在洛阳,园宅壮丽,与公侯等;河北有田,岁得帛千匹,亦足以富乐。”可见“庵居蔬食”是他的主观追求。因此,他能够“弃车马,毁冠服,徒步往来山中”,戴着“方屋而高”的帽子,表现出种种奇异行为,也是非常自然的。然而,如果仅仅这样来写,虽然也能说明问题,却似乎过于简略。于是,作者便有意识地选择了传主少年和晚岁两种具有对比性的行为表现,来进一步丰富其形象。写少年,是何等地意气风发,飞扬跋扈:“前十有九年,余在岐下,见方山子从两骑,挟二矢,游西山,鹊起于前,使骑逐而射之,不获。方山子怒马独出,一发得之。因与余马上论用兵及古今成败,自谓一世豪士。”写晚岁,又是何等地安贫乐道,心境恬淡:“呼余宿其家。环堵萧然,而妻子奴婢皆有自得之意。”(妻子奴婢都能自得,方山子自己就更不用说了。)总的说来,侠和隐是两种不同的生活态度,反映了两种不同的行为模式,这一对矛盾能够巧妙地统一在一个人身上,难道还不奇异吗?作者就是这样写出了一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

人们的社会经历构成了各自的历史,而历史作为现在的过去,又必定会对现在起着或大或小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方山子的由侠到隐,由入世到出世,也不可能是思想感情上的彻底消解。作者已经从他的神情上看到了这一点:“今几日耳,精悍之色,犹见于眉间”。那么,这种思想感情的延续之下隐藏着的是什么呢?文章的最后似也有此一问:“余闻光、黄间多异人,往往阳狂垢污,不可得而见。方山子傥见之与?”“阳狂”二字透露了个中消息。原来,这些所谓“异人”的不寻常的行为乃是一种掩饰,是为了压抑心中的激情,平息心中的矛盾。方山子不正是如此吗?他折节读书,原是为了有所作为,干出一番事业,但由于无所遇合,只得被迫归隐。他的心中怎能不萦绕着难以解脱的痛苦呢?他过去的少年壮志怎能不以某种方式流露出来呢?作者以疑似的口吻问他是否能见到那些“阳狂垢污”的“异人”,其实,答案是肯定的。因为,他自己就是这样的一个异人,当然会同类相求。所以,作者认定,方山子“岂山中之人哉”!作者所面对的是一个受到时人注目的隐士,作者也用了不少篇幅去描写这位隐士的生活、思想和行为。然而,在苏轼心目中,传主实际上又不可能完全做到和光同尘。困难在于,这后一层意思并不能直接点出,而只能用暗示的方法在由侠到隐的过程中去进行表现,其效果应该是包孕深厚,耐人寻味。要想得心应手地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于此,可以见出苏轼杰出的创造力。

苏轼对韩愈的道德文章一向非常钦佩。从艺术渊源上去考察,这篇传记显然受到了韩愈的《送董邵南序》一文的影响。韩文命意幽微,层次曲折,明为送行,实为劝阻。正如朱宗洛在《古文一隅》卷中所云:“本是送他往,却要止他往,故‘合’一层易说,‘不合’一层难说。文语语作吞吐之笔,曰‘吾闻’,曰‘乌知’,曰‘聊以’,于放活处隐约其意,立言最妙。其末一段,忽作开宕,与‘不合’意初看若了不相涉,其实用借笔以提醒之,一曰‘为我’,再曰‘为我’,嘱董生正以止董生也。想其用笔之妙,真有烟云缭绕之胜。”过珙认为“唐文惟韩奇,此又为韩中之奇”(《古文评注》卷七),并非虚言。苏文与之相比,不仅在思想意蕴的表现上所运用的方法相同,而且在谋篇布局上也颇为相似。如两篇都是先从正面加以渲染,随着文意的展开,从字里行间,让人体会出意旨的转折。甚至连末段以富有包孕性的问句作结,都可以认为是受到了韩文的启发。

《方山子传》中表现出丰富复杂的心灵矛盾,是苏轼当时的处境使然。北宋神宗元丰二年(1078),苏轼被李定等人诬以诗文谤讪新法,下狱治罪,九死一生。后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这对一向胸怀大志,希望做出一番事业的苏轼来说,无疑是一个非常沉重的打击。因此,他对方山子的“欲以此驰骋当世,然终不遇”的遭遇,别有感触。写方山子,实际上是自悲不遇。但他方以诗文被祸,不便直言,于是才隐约其辞,语多深婉。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方山子传》是苏轼在黄州的心态的一种形象的折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