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弥留之际·福克纳》原文|读后感|赏析

【作品提要】

小学教员出身的农妇艾迪·本德仑在经受了几十年的煎熬之后,终将撒手人寰,去世前艾迪要求把她的遗体运回故乡,与娘家人一块安葬。大儿子卡什忙着给她赶制棺材,经过三天的准备、等待和大殓之后,丈夫安斯·本德仑遵守对妻子的承诺,率领全家人将艾迪的遗体运回四十英里外的杰弗生去安葬。一家人历尽整整十天的“苦难历程”: 一路上,大水差点冲走了棺材,大火几乎把遗体焚化,越来越浓的尸臭引来了众多的秃鹫,疲惫不堪的一家人终于来到了目的地,安葬了艾迪。结果拉车的骡子被淹死了,卡什失去了一条腿,二儿子达尔进了疯人院,三儿子朱厄尔失去了他心爱的马,女儿杜威·德尔打胎不成,反被药房伙计奸污,小儿子瓦达曼也没得到向往的小火车,而作为一家之主的安斯却装上了假牙并娶回了一位新太太。

【作品选录】

爹和弗农坐在后廊上。爹正把鼻烟盒盖子里的鼻烟往下嘴唇皮里倒,他用大拇指和食指把嘴皮往外拉。我穿过后廊把水瓢伸到水桶里舀水喝,他们扭过头来看我。

“朱厄尔在哪儿?”爹说。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就发现水在杉木水桶里放上一会儿要好喝得多。凉森森的,却又有一点儿暖意,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就像七月天杉树林里的热风。至少要在桶里放六个小时,而且得用水瓢喝。用金属容器喝水绝对要不得。

到了晚上水就更好喝了。我总是躺在门厅的地铺上,听到大家全都睡着了再爬起来回到水桶边上去。一切都是黑幽幽的,搁板黑幽幽的,静止的水面是一个空空的圆洞,在我没有用勺子把它搅醒时,没准还能看见桶里有一两颗星星,水没下肚的时候,没准勺子里也会有一两颗星星。后来我长大了,年纪大一些了。那时候我总是等着,等他们全都睡着了,我就可以翻过身让衬衫下摆朝天躺着,我听见他们全都睡着了,我没有抚触自己却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感觉到凉爽的寂静吹拂着我身上的各个部位,心里一边在琢磨躺在那头黑暗里的卡什是不是也和我一样,也许在我想这样做能这样做的前两年他已经在这样做了。

爹的脚外八字得很厉害,他的脚趾痉挛、扭歪、变形,两只小脚趾根本长不出指甲来,这都是因为小时候穿了家制的粗皮鞋在湿地里干活儿太重的关系。他那双粗皮靴搁在椅子旁,看上去像是用钝斧从生铁块里砍出来的。弗农进过城了。我从未见过他穿工作服进城。都是他太太的关系,大伙儿说。他以前也在学堂里教过书。

我把勺子里的剩水泼在地上,用袖子擦擦嘴。明天天亮之前会下雨。没准不到天黑就要下。“到谷仓去了,”我说,“正在给马儿套马具呢。”

在那儿鼓捣那匹马。他还会走出谷仓,到牧场上去。那匹马还会走失不见,它准是藏在松苗圃林里,在阴凉的地方躲着。朱厄尔便吹口哨,只吹一下,声音很尖。马儿打了个喷鼻,这时候朱厄尔看见它了,在蓝幽幽的阴影里亮晃晃地闪了一下。朱厄尔又吹一声口哨;马儿从斜坡上冲下来,腿脚僵僵的,耳朵竖起在轻轻抖动,两只不配称的眼睛滴溜溜转着,在离开二十英尺处突然煞住,侧身站着,扭过头来瞅瞅朱厄尔,一副小猫般顽皮而又机警的模样。

“上这儿来呀,先生。”朱厄尔说。它动了。迅如风雷,以致身上的毛团聚成一簇一簇,鬃毛像许多个火舌在飞舞。那匹马鬃毛、尾巴翻腾挥动,眼珠转滚,在作了一次短短的腾跃式的冲刺之后猛的停了下来,四条腿并拢,打量着朱厄尔。朱厄尔稳步朝它走去,两只手垂放在两侧。要不是有朱厄尔的两条腿,他们真像是太阳底下一座充满野气的雕塑群像了。

就在朱厄尔快要碰到它时,那匹马用后腿直立起来,扑向朱厄尔。接下去朱厄尔就被包围在马蹄组成的晃眼的迷阵里,这迷阵仿佛用幻觉中的羽翼组成;他在马蹄当中和后仰的马胸脯底下像条闪光、灵活的蛇那样地扭动。就在马蹄眼看要踩到他双臂前的一瞬间,他让自己整个身体平躺着腾空而起,像蛇一样灵活地一甩一扭,抓住马的鼻孔然后又跌回到地上。接下去双方僵持不动,激烈地对峙着,那匹马用僵直、颤抖的腿脚支撑着,头部低垂,朝后挣脱;朱厄尔用脚跟抵着地,一只手挡住马的鼻息,另一手急促地一下下地抚拍马的脖颈,同时用脏话恶狠狠地咒骂那匹马。

他们激烈地僵持不下,时间似乎为之停止流动,那匹马颤抖着,呻吟着。接着朱厄尔翻上了马背。他像抽动的鞭子一样弓身一跃飞上了马背,身子在半空中便摆好骑马的姿势。那匹马叉开腿低垂了头站停片刻,马上又接着扑腾起来。他们用一系列足以颠散骨架的蹦跳跑下小山,朱厄尔像水蛭似的紧紧贴在马肩隆上,马儿跑到栅栏跟前又急急地煞住脚步。

“行了,”朱厄尔说,“你闹够了就给我老实一会儿。”

一进谷仓,还不等马儿停下朱厄尔就滑下地面跑在马儿的身边。马走进厩房,朱厄尔跟在后面。马连头也不回便向他踢来,一只蹄子蹬在墙上发出了开枪般的声音,朱厄尔朝它的肚子踢了一脚;马龇牙咧嘴把头扭过来,朱厄尔挥拳朝它脸上打去,乘势登上马槽站在那上面。他攀住放干草的棚架低下头来朝厩顶和门上望去。小路空荡荡的;在这里他甚至都听不见卡什的锯木声。他站直身子急匆匆地扯了一大抱干草把它们塞在马槽里。

“吃吧。”他说。“趁你能吃赶紧把这些东西消灭了吧,你这肚子里一包草的畜生。你这招人疼爱的王八蛋。”他说。

全都是因为他呆在外面,紧挨在窗口底下,又是敲又是锯,做那口破棺材。就在她肯定能看见他的地方。就在她每吸进一口气也把他敲和锯的声音一起吸进去的地方,在她可以看见他说“瞧呀”的地方。瞧呀,我给你做的是多好的一副寿材啊。我告诉过他叫他上别处去做。我说好上帝难道你愿意看见她躺在里面吗。这就跟他还是个小小孩那会儿一样,她说要是她有一些肥料她就要试着种点花儿,于是他就拿了只烤面包的平底锅到马棚去装了满满一锅马粪回来。

这会儿其他的人都坐在那儿像秃鹰似的。一边等,一边给自己扇风。因为我说过你能不能别那么老是锯老是钉直到别人连觉都睡不着而她那两只手摊在被子上就像两条从土里挖出来的根想洗一洗可你们怎么也没法把它们洗干净。我现在可以看见那把扇子还有杜威·德尔的胳膊。我早就说过你们还是让她安静一会儿吧。又是锯又是敲,老让空气在她脸上快快的流动她那么累根本没办法把空气吸进去,还有那该死的锛子老是还差一家伙。还差一家伙。还差一家伙使得在路上经过的每一个人都不得不停下来看看那口棺材还说他是一个多么高明的木匠。要是从那个教堂上摔下来的不是卡什而偏偏是我那该多好还有要是让那车木头掉下来压趴下的不是爹而偏偏是我那该多好,那样就不至于让县里的每一个浑蛋都进来瞪大了眼看她了因为如果世界上有上帝他到底是干什么吃的。就让我和她两人在一座高山坡上我来推动石块让它们滚下山去砸他们的脸,捡起石子头往山下扔砸他们的脸他们的牙齿和所有别的部位天哪一直到她感到清静为止也没有那个该死的锛子老是差那么一家伙。差那么一家伙那样我们就可以耳根清静了。

下午,学校放了学,连最后一个小学生也拖着脏鼻涕走了,我没有回家,却走下山坡来到泉边,在这里我可以安静一会儿也可以发泄对他们的恨意。到那时,这儿也比较安静了,泉水潺潺地涌出来流开去,夕阳静静地斜照在树上,到处弥漫着一股潮湿腐烂的叶子和新垦地的宁静的气息,特别是在初春,这股气味特别浓烈。

我只能依稀记得我的父亲怎样经常说活在世上的理由仅仅是为长久的安眠作准备。当时,我必须得日复一日地看着这些男女学生,他们每一个都有自己秘密、自私的想法,每人身上流的血彼此不一样跟我的也不一样,于是我想,这种日子看来就是我准备长眠的唯一通道了吧,我不由得要恨我的父亲干嘛生我培养我。我总是期待学生犯错误,这样我就可以拿鞭子抽他们了。鞭子落下去时我仿佛感到是落在我的身上;在它留下鞭痕使皮肤肿起来时我感到是我的血液在急速地流动,随着每一鞭抽下去我就这样想: 现在你可知道我的厉害了吧!现在我已成为你的秘密、自私的生活的一部分,我已经用自己的血永远、永远地在你的血液里留下了痕迹。

后来我接受了安斯。我连着三四次看见他在校舍前出现之后,才知道他是赶车绕道四英里特地来这里的。当时我也注意到他的背开始有些驼——他个子高高的,年纪不大——因此他呆在大车的驾驶座上时看上去已经很像一只寒天弓着背的高高的大鸟了。他总是赶着慢悠悠地发出吱扭吱扭声的大车在学校前面经过,一面慢腾腾地扭过头来打量着学校的门,直到拐过路弯驶出了我的视线。有一天我在他经过时走到校门口,站在那里。他一看见我赶紧把眼光转了开去,再也没有把头扭回过来。

早春天气最难将息。有时候我真觉得无法忍受,半夜里躺在床上,倾听野雁北飞,它们的长鸣渐渐远去,高亢、狂野,消失在辽远的夜空中,而白天我好像总等不及最后一个学生离去,这样我就可以下山到泉边去。有一天我抬起头来,看见安斯穿了星期天的好衣服,站在那里,帽子捏在两只手里转了又转,我便问道:

“难道你家里没有女人家吗?她们怎么想不起让你去理个发?”

“一个也没有,”他说。接着他愣头愣脑地说,两只眼睛盯住我,活像进到陌生院子里的两只猎狗:“我正是为这个来看你的。”

“也不让你把肩膀挺挺直,”我说,“你家里难道一个妇女也没有?可是你有房子的吧。他们说你有一栋房子,还有一个挺好的农场。那么说你一个人住在那里,自己管自己,是吗?”他就那么愣愣地看着我,旋转着手里的那顶帽子。“一栋新房子,”我说,“你打算结婚吗?”

他把那句话又说了一遍,两眼直盯着我的眼睛。“我正是为这个来看你的。”

后来他告诉我:“我一个亲人也没有。所以你不必为这件事担心。我想你的情况不见得跟我一样吧。”

“不一样。我有亲人。在杰弗生。”

他的脸色阴沉了一些。“嗯,我稍稍有点产业。我日子还算宽裕;我的名声还可以。我了解城里人,不过也许他们说起我来就……”

“他们只能听了,”我说。“要他们开口怕不容易了。”他仔细地看着我的脸。“他们都躺在墓园里了。”

“那么你活着的亲戚呢,”他说,“他们会有不同看法的。”

“他们会吗?”我说,“我可不知道。我从来没有别的类型的亲戚。”

于是我接受了安斯。后来当我知道我怀上了卡什的时候,我才知道生活是艰难的,这就是结婚的报应。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明白了言词是最没有价值的;人正说话间那意思就已经走样了。卡什出生时我就知道母性这个词儿是需要有这么一个词儿的人发明出来的,因为生孩子的人并不在乎有没有这么一个词儿。我知道恐惧是压根儿不知恐惧为何物的人发明的;骄傲这个词儿也是这样。我知道生活是可怕的,并非因为他们拖鼻涕,而是因为我们必须通过言词来互相利用,就像蜘蛛们依靠嘴巴吐丝从一根梁桁上悬垂下来,摆荡,旋转,彼此却从不接触,只有通过鞭子的抽挥才能使我的血与他们的血流在一根脉管里。我知道生活是可怕的,不是因为我的孤独每天一次又一次地被侵扰,而是因为卡什生下来之前它从来没有受到侵扰。甚至夜里的安斯也未能侵扰我的孤独。

他也拥有一个词儿。爱,他这么称呼。可是我长期以来太熟悉言词了。我知道这个词儿也跟别的一样: 仅仅是填补空白的一个影子;时候一到,你就不需要言词来作代用品了,正如不需要骄傲或恐惧一样。卡什就不需要对我说这个词儿我也无需对他说,我总是说,安斯想用那就让他用吧。因此其结果是安斯或爱;爱或安斯: 怎么叫都行。

我总是这么想,甚至我在黑暗中和他躺在一起时也是这样,——卡什就睡在我伸手可及的摇篮里。我老是想,如是他醒来哭了,我也要喂他奶的。安斯或是爱: 怎么叫都行。我的孤独被侵扰了而且因为这种侵扰而变得完整了: 时间、安斯、爱,你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吧,都在圆圈之外。

接着我发现自己又怀上了达尔。起先我还不肯相信。接着我只觉得我要杀死安斯。这好像是他骗了我,他躲在一个词儿的后面,躲在一张纸做的屏幕的后面,他捅破纸给了我一刀。可是接下去我明白欺骗了我的是比安斯和爱更为古老的言词,这同一个词儿把安斯也骗了,而我的报复将是他永远也不知道我在对他采取报复行为。达尔出生后我要安斯答应我等我死后一定要把我运回到杰弗生去安葬,因为我那时才知道父亲的意见是对的,虽然他早先不可能知道他是对的,同样,我早先也不可能知道我是错了。

因此当科拉反复告诉我我不是一个真正的母亲时,我总是想言词如何变成一条细线,直飞上天,又轻快又顺当,而行动却如何沉重地在地上爬行,紧贴着地面,因此过了一阵之后这两条线距离越来越远,同一个人都无法从一条跨到另一条上去;而罪啊爱啊怕啊都仅仅是从来没有罪没有爱没有怕的人所拥有的一种声音,用来代替直到他们忘掉这些言词时都没有也不可能有的东西的。科拉就是这样的一个,她连做饭都做不好。

她总是对我说我对我的孩子们、对安斯、对上帝欠了债。我给安斯生了孩子。我并没有想要得到他们。我甚至都没有要求他给我他本来可以给我的东西,那就是: 非安斯。不向他要求这件事就是我对他的义务,这个义务我已经尽了。我还会是我;我会让他成为他的言词的外形和回声,这已经超出他所要求的了,因为他不可能既是安斯又提出这样的要求,像他这样一个对待言词的人。

接着他死了。他自己并不知道他死了。我在黑暗里躺在他的身边,倾听黑沉沉的大地诉说上帝的爱,他的美以及他的罪;倾听黑暗中无声的天籁,在这里面语言就是行动,也倾听别的不是行动的语言,它们仅仅是人们的匮乏之中的空白,像旧日恐怖的夜晚雁声从狂野的黑暗中冲决而下,去摸索着寻找行动犹如孤儿那样,人们对着他们指着人群里的两张脸说,那就是你们的父亲你们的母亲了。

我相信我已经找到我的罪了。我相信其原因是对活着的人的责任,对可怕的血,沸腾地流经大地的红色的痛苦的血的责任。我会想到罪恶就像我会想到我们俩在世人面前都要穿的衣服一样,就像我会想到必须要有的审慎一样,因为他是他而我是我;这个罪变得更加严重更加可怕因为他是上帝所任命的工具,而罪正是上帝创造的,为了净化他所创造的那个罪恶。当我在树林里等他,等他看到我,这时,我总把他想象成是穿着罪恶的衣服的人。我也总是想象他也想象我同样穿着罪恶的衣服,他更漂亮因为他用来交换服罪的外衣是法衣。我总是想象罪恶是外衣,为了使可怕的血液有外形,强迫它响应高高飘荡在空中的死去的语言的凄凉的回音,我们必须得脱去这件外衣。这以后我会和安斯躺在一起——我没有向他撒谎: 我仅仅是拒绝他的要求,正如我在卡什和达尔到了断奶的时候不再喂他们奶一样——我倾听着黑沉沉的大地诉说着无声的语言。

我没有隐瞒什么。我没有想欺骗谁。我本来是不在乎的。我之所以小心谨慎仅仅是为了他的缘故,并不是为了我的安全,这就跟我在世人面前穿上衣服一样,如此而已。当科拉和我谈话时我总是觉得那些高调门的僵死的语言到了一定的时候连它们那死气沉沉的声音也都变得毫无意义了。

接下去一切都过去了。所谓过去也就是说他走了,这我是知道的,虽然有时还会见到他,却不会再见到他在林中迅速而秘密地朝我走来了,他穿着罪恶的外衣,就仿佛那是一件漂亮的袍子,由于秘密地行进速度很快袍子已经给风掀了开来。

但是对我来说事情还没有完。我所说的“完”,是就有开始有结束的意义上的“完”,因为对我来说当时什么东西都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我甚至还让安斯节欲,并不是我与他仅仅中止床笫之事,而是好像我们之间就根本没有发生过这种事似的。我的孩子都是我一个人的,是席卷大地的那股狂野、沸腾的血的,是我和所有活在世上的人的。接着我发现我怀上朱厄尔了。当我清醒过来记起和发现这件事时,他已经走开有两个月了。

我的父亲说活着的理由就是为长期的死作好准备。我终于领会他的意思了,也知道他当时不可能明白自己所说的话的意思,因为一个男人不可能懂得事情过后要打扫屋子的。这么说我已经打扫干净我的屋子了。有了朱厄尔——我躺在灯旁,支起我的头,瞧着他在开始呼吸之前就把我的屋子的顶铺好把墙缝补上了——那股狂野、汹涌的血液流走,它的喧哗声也静止下来了。现在剩下的只是奶水,温暖、平静,我也在迟缓的寂静中安详地躺着,准备打扫我的屋子。

我给了安斯杜威·德尔来抵消朱厄尔。接着我又给他瓦达曼来补偿我从他那里夺走的那个孩子。现在他有三个属于他而不属于我的孩子了。于是我可以准备死亡了。

有一天我和科拉谈话。她为我祷告,因为她相信我对自己的罪愆视而不见,她要我也跪下来祈祷,因为对于罪愆仅仅是言词问题的人来说,得救在他们看来也是只消用言语便可以获得的。

(李文俊 等译)

【赏析】

《我弥留之际》是对西方流行的探求文学模式的讽刺性模拟,写的是一次历险,它的神话原型是《奥德赛》和《旧约·出埃及记》,但完全没有《奥德赛》的英雄色彩,在框架上又有点像约翰·班扬的《天路历程》。因此,这部小说所描写的其实是一群人的一次“奥德赛”,一群有着各种精神创伤的普通人的一次充满痛苦与苦难的“天路历程”: 故事讲述的是美国南方农民安斯·本德仑为遵守对妻子艾迪·本德仑的承诺,率领全家将妻子的灵柩运回家乡杰弗生她娘家的墓地安葬的一次长达十天的“苦难历程”。尽管每个人怀着各自的目的踏上送葬之路,尽管一路上有许多自私、愚昧、荒诞的行为发生,但这次出殡仍然具有理想主义的光辉,在与水灾、火灾的斗争中,显示了人的力量。小说由十五个人物的内心独白结构而成,这十几个人的心理活动就像拼图一样,拼贴成了整部小说。但是这幅拼图是不完整的,需要靠已有的图案去猜想出那些没有拼出来的画面;这些拼图也是不美丽的,因为它们反映出的人物的心理状态是不健康的,那里面的每个人都有着很深的精神创伤。在这一“苦难历程”中,福克纳写到了承受,写到了他们面对困难时的勇气和自我牺牲精神,写到了他们身上所表现的丑陋和高贵,也暗示了人的原始本性中的善与恶。

在某种意义上说,《我弥留之际》是关于“人类忍受能力(human endurance)的一个原始的寓言,是整个人类经验的一副悲喜剧式的图景”。福克纳是一位关注人类的苦难命运,竭诚希望与热情鼓励人类战胜苦难、走向美好未来,富于人道主义精神的作家。法国作家加缪曾经撰文指出:“梅尔维尔之后,没有一个作家像福克纳那样写到受苦。”法国另一位批评家克落德·埃德蒙·马涅认为:“福克纳作品中人的状况颇似《旧约》所刻画的人类状况: 人在自己亦难以阐明的历史中极其痛苦地摸索前进。”克林斯·布鲁斯干脆用总结的口吻说:“福克纳在他所有的作品中都一直关注着人类的忍受能力,他们能面对怎样的考验,他们能完成什么样的业绩。”在福克纳大部分作品中都在表达着同样的主题,这在《我弥留之际》表达得尤其充分,就像小说《喧哗与骚动》最后一句话所描述的“他们在苦熬”(They endured)。在福克纳看来,人类虽然存在已有千百万年的历史,但仍然时刻在为自身的生存殚精竭虑、流血流汗,说他们在苦熬毫不为过。“endure”与名词形式出现的“endurance”多次在福克纳的笔下出现,而且福克纳似乎有意让读者铭记于心。这个词还曾出现在福克纳获诺贝尔奖所发表的演说词中最后一个带有格言意味的句子里:“人的声音不必仅仅是人类的记录,它可以作为一个支柱,一根栋梁,帮助人类渡过难关(will endure),蓬勃发展。”在福克纳看来,正义、和平、爱、同情、幸福、神圣、美、生命与艺术的高贵,永远是人类所缺少并追求的,只有这些,才值得我们去为之受难甚至献出生命,也正是这些崇高事物保证了人类能够延续至今,并使一颗颗充满恐惧的心灵获得了真正的慰藉。受难的意义就在于能在苦难的深处领略到高贵的生存品质,以建立存在的意义。

作为一位具有创新精神的现代作家,福克纳抛弃传统的现实主义表现手法,借鉴爱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尤利西斯》的意识流技巧,汲取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精华,以意识流蒙太奇的表现手法描摹着人物的心理真实。因此《我弥留之际》是一部比较难读的小说,如同乔伊斯那本被称为“天书”的《尤利西斯》一样,它打破了读者长期以来模式化了的阅读习惯。对那些只希望在作品中读到伟大人物和波澜壮阔的社会画面的读者来说,无疑是一次巨大的颠覆。正是经由乔伊斯、马塞尔·普鲁斯特以及福克纳等同时代作家的努力,小说才恢复了微小事物、日常事物,甚至是无意义的生活细节在写作中的地位。通过他们的努力,写作才成功地从集体记忆中解放出来,真正进入个人内心生活的真实。福克纳借助他独特的叙事方法,将那些看起来完全是记忆的碎片重新整合重构,恰恰在他将整个世界拆开的同时重新建筑了起来。

小说弥留中的“我”——艾迪·本德仑,显然在作品中处于轴心的位置。作为这个家庭的主妇,首先就是被生活挫败的人。她年轻时受到父亲悲观思想的影响,父亲常对她说:“活着的理由就是为长期的死作好准备。”艾迪当过小学教员,但是她既不爱自己的职业也不爱她的学生。她是一个孤儿,也许是因为害怕孤独,嫁给了也是孤儿的安斯。婚后不久,在她心中,安斯已经死了。结婚之后,她感情上也起过一次波澜,但是她的情人惠特菲尔德牧师是个懦夫,受骗上当的她不再相信“言语”的真实性。在贫穷与孤独中操劳了一辈子之后,艾迪终于死去。也许是因为除了她娘家的血亲关系之外,对别的都感到不可靠,她要求和娘家人埋葬在一起,小说中只有一段独白属于她,那时她已经死去好几天了,读这段文字正有如在听一个怨魂在向神所作的喁喁泣诉。可以说,艾迪到死也始终没有处理好与生活的关系,她的一生本身就是一次“苦难的历程”,这是一个受欺骗的悲苦女人的一生。“她是个孤独的女人,孤独地怀着傲气活着,还在人前装出日子过得很美满的样子,掩盖着他们要全都折磨她的真情。”她死了便是另外的一种生。她透过窗口看着卡什为她一心一意打制棺材。可待她死去,他们将她的身体倒置在棺材里,为的是使她裙子的下摆能恰如其分地舒展开。福克纳这样安排细节想得到什么效果?艾迪身体的倒置有何意义?——她的灵魂得到安息,剩下的只是一具空壳,已与她无关,可他们将其莫名其妙地倒置过来,是她一生挫败的象征性的总结。

朱厄尔十分喜爱马,节选部分把他和马的关系写得非常出色,使人想起朱厄尔的同时就会想起他的马。为了得到这匹马,他曾付出极大的代价:“就在马蹄眼看要踩到他双臂前的一瞬间,他让自己整个身体平躺着腾空而起,像蛇一样灵活地一甩一扭,抓住马的鼻孔然后又跌回到地上。接下去双方僵持不动,激烈地对峙着,那匹马用僵直、颤抖的腿脚支撑着,头部低垂,朝后挣脱;朱厄尔用脚跟抵着地,一只手挡住马的鼻息,另一手急促地一下下地抚拍马的脖颈,同时用脏话恶狠狠地咒骂那匹马。他们激烈地僵持不下,时间似乎为之停止流动,那匹马颤抖着,呻吟着。接着朱厄尔翻上了马背。他像抽动的鞭子一样弓身一跃飞上了马背,身子在半空中便摆好骑马的姿势。那匹马叉开腿低垂了头站停片刻,马上又接着扑腾起来。他们用一系列足以颠散骨架的蹦跳跑下小山,朱厄尔像水蛭似的紧紧贴在马肩隆上,马儿跑到栅栏跟前又急急地煞住脚步。”朱厄尔脾气激烈火爆,像一匹烈马;他又生性骄傲,像一匹名贵的马。他们是密切不可分的,几乎成了希腊神话中的“半人半马”。从水里救出母亲遗体的是朱厄尔,从火里扛出棺材的也是朱厄尔,他像一匹忠心耿耿的良驹。但是正如千里马不能适应车舆犁耙的役使一样,朱厄尔在闭塞的约克纳帕塔法县,肯定会碰得焦头烂额,头破血流。

通过上述两个人物艾迪·本德仑和朱厄尔的分析,可以充分见出福克纳在这部小说中是怎样表现他的关于人、关于人的苦难与奋斗的思想的。

法国作家欧仁·奈纳尤尔曾经说过:“先锋就是自由。它应当是艺术和文化一种先驱的现象……应当是一种前风格……是先知,是一种变化的方向……”鉴于福克纳在艺术创作上的叛逆与先知般的探索,以及由此带来的崭新的写作经验,福克纳当仁不让地成为他那个时代的先锋。

(张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