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利安·兰姆》

布里吉特·伊里亚做我的管家已经非止一年。她在我的身上是有恩的,而那时间之久,也已超过我的记忆。我们两人,一个未娶,一个未嫁,虽然一家共处,却又各自分居;但是大体而言,却颇能相得,而且不无慰藉,因而就我来说,我还不致想要带上那位卤莽国王的燔祭,登上山巅为自己的无室而涕泣哀号一番。我们在爱好与习惯上也能大致吻合——虽然吻合之中,也还“有所不同”。我们是大体相安而又小有龃龉——这在近亲之间本来便是如此。我们间的理解主要靠的是默契而不是语言;因而一次当我在说话的口气上故作多情时,我的姐姐哭了,责怪我变得有异往常。我们两人都颇能读书,只是方向不同。当我正在津津耽读着(也许已经是第一千次了)布登或者他的某个同时代人的某段好文章时,她却正把一部现代的什么故事或传奇观之入迷,于是我们两人共用的那张书桌上便又每天新书不断。记叙文学每每使我厌烦。我对情节的发展一向很少兴趣。但她看书却非有个故事不可——不论叙述得好与不好,只要其中充满着生活,充满着事件就行。小说当中——甚至真实生活当中——的祸福命运久已引不起我的爱好,至少对我情趣索然。奇癖怪论——癫狂之辈异想天开——某些著作之中的刁钻古怪,这些才最使我喜之不尽。我的姐姐则对一切怪异谲诡的事物天生反感。一切离奇乖张或违背常情的东西都完全不合她的脾胃。她“坚持自然就是更加清明”。她对《医生的宗教》中的那种光怪陆离之美全然无力欣赏一点,我是能加以原谅的;但是她对她自己所说过的种种不敬的话似乎也应向我略表歉意,因为她近来对我所最私淑的一位大家,即倒数两个世纪之前的那位无论论性格、论操守、论人品都堪称一时无两,但又别具心裁和乐善好施(当然其性情不无怪异之处)的马格丽特·纽加索,便颇多诋毁之词。

但也多半是我姐姐的命运使然(而且这情形连我也未免感到过多),她和我的相识者中却偏偏有不少“自由”思想家——新哲学与新体系的倡导者及其信徒;不过她对他们的种种见解则是既不反驳,也不接受。那些自童蒙时期起便在她心中形成的正确而崇高的事物至今依旧对她起着绝对的影响。她对她自己固有的认识是绝不加以戏耍或嘲弄的。

随着年龄的增加,我们两人都不免变得有点过于自信;我曾经注意到,我们之间的争论总是不出下面两种情形——即在涉及事实、年代、情节的问题上,结果往往是我正确而我的姐姐错误;但是如果我们的分歧是关于伦理道德方面的问题,关于某件行事的宜与不宜,那么不管一开始时我的反驳是如何激烈,或信念如何坚定,辩论到后来我仍不免要屈从于她的看法。

不过我对我这位本家的一些弱点绝不准备吹求过苛,事实上她是不太欢迎人家向她指出缺点的。例如她就有一种好当着客人自己读书的蹩拗“习惯”(如果不说得更重的话): 这时她往往只是似听非听,“是啊”“非啊”地漫口应承一下——这实在是令人不胜恼火,而且对问题提出者的个人自尊也是一种极大的冒犯。她的心智的敏捷,足以应付生活中最紧急的难题,但在平日一般场合下,却又显得不够聪明。遇到情况紧急大事临头的时候,她的一番口才完全可以应付裕如;但是如果内容并不牵涉什么“良心的问题”,她却又难免有时出言不合时宜。

在读书上她自幼便乏人指导;但是也正为此,她才幸好没有沾染上一般闺秀的那套文诌习气,而这个在一般人是以才学风采目之的。不管是出于有意还是偶然,她从小时候便被引入到那座四壁古籍满架的宽阔书室当中,一切但凭她任意取观,漫无节制,仿佛初生牛犊那样在一片鲜美的草原上恣意啃啮。其实如果我自己有许多女儿的话,我敢说她们的教养大概个个都是这个样子。至于这么一来她们将来的婚事机会是否要受到影响,我说不清;但有一点我敢肯定,就是这样培养出的老处女(即使从最坏处着想)必然会是了不起的。

困苦时期,她是你最可依赖的慰藉者;但是遇到你小不如意或琐细烦恼,因而无须发挥人们多大毅力来加以应付时,她却往往因为干预过多而把事情弄坏。如果说她平时并不能为你更多分忧的话,遇到高兴的场合她却肯定能够使你感到加倍满意。在一块玩牌或出门做客时,她都是再好不过的侣伴,但最妙的时刻却是当她和你一道出游。

前几年的一个夏天,我们曾一起到赫津郡远游过一次,主要是去打扰了一下那个麦产区里我们的几位远亲。

我最早能记得的地方便是要算马克利安了;也作马克莱尔安,赫津郡的一般老地图上便是这么写法,亦即一座农庄的名字——地离惠赞斯台不过一程路,周围环境极为优美。我还模糊记得,我小时曾跟着布里吉特到那里去看望过我的祖姨,因那时我还由我姐姐照管,她比我要大上十岁。(我曾幻想过是否能把我们两人的桑榆晚年合在一起,以便由我们平均享用,当然这是不可能的。)这农庄当年是本地一个殷实农民的产业,后来他迎娶了我的老姨。我这位老姨夫的姓氏为格赖德曼。我祖母的娘家姓布尔顿。后来许配了弗尔得家。目前格赖德曼家与布尔顿家在那个郡里还门庭兴旺,但费尔得家已经人丁稀少。我说的那次走亲戚距离今天已有40多年;这中间多少年来我们和这另外两门亲戚也都久疏音问了。因此马克利安现在已经由谁们或哪些人——本族人抑或外面人——作了继承,我们几乎连想也不敢想,不过我们还是决定哪天要亲自去打探一下。

我们这次前去多少走了一点弯路。从圣阿尔班出发,取道陆登公园,我们终于在中午时分到达了那个我们翘企已久的地方。这座古旧的农舍在我的记忆中虽然早已不留丝毫痕迹,但是一见之下,它在我胸中所唤起的喜悦之大,却是我多年来所不曾经历过的。因为,虽然我已经忘记了它,我们两人却从没有忘记曾经一起去过那里,而且我们平时便常好谈论马克利安,最后谈得多了,那个地方在我的头脑中遂形成一种幻象,因而我也就不免认为我自己仿佛很熟悉它的外观,但是现在身临其境——啊,它却和我想象的多不一样,我向壁虚构的那个景象竟不是它!

这里周围的气息却是那么馥郁,时节也正值初夏,于是我不觉追随着诗人之后而吟哦起来:

但是你啊,在美好的想象当中,

却竟是俏丽如许,

在白日的熠熠之下,确实胜过

她最妖娆的儿女。

现在旧地重游,布里吉特所感受到的则是一种比我更为“清醒的快活”,因为她自然而然地便又认出了她这旧相识——当然在外貌上已经颇有改观,这点不能不增人惆怅。的确,乍见之下她简直惊喜得不敢辨认;但这周遭的景物很快便在她的感情上唤起了往日的温馨——于是她跑遍了这座古老邸宅外面的每个角落: 柴房、果园,还有那鸽舍所在的地方(虽然那里连鸽与舍早已两不可见)——她都气喘吁吁地急着去一一寻索辨认,而那份焦灼的心情,虽说不无可谅,但对一个已经年逾五旬的人,究竟太欠稳重。不过布里吉特在有些事情上确实是和她的年纪不相称的。

这时只剩下该进屋了——但这事在我却是一项天大困难,如果这次是我单独一人,完全会是无法克服的: 我平日便最怕见生人和认远亲。但在我姐姐身上却是热情远胜顾虑,于是撇下了我而排闼径入;不过工夫不大便又随了一位相当秀丽的人物出来,至于那人的神情风韵之佳,如果有什么艺术大家想要雕刻一尊“欢迎之神”的话,实在是个再理想不过的形象。她是格赖德曼家族中最年青的一辈;后因与布尔顿家结姻而成了这座邸宅的女主人。按这布尔顿家人都是漂亮人物。其中有6位女性都是全郡之中最有名的美人。但是这位嫁到布尔顿家的,在我看来,则比她们更胜一筹——更加标致。她由于年岁过小,已认不得我。她只记得小时候一次在爬门槛时听到布里吉特提起过我。但是只须一提起亲戚这话,一提起表亲关系,也就够了。这点纤细的纽带,尽管目前在大城市中那种互不闻问的空气之下会微弱得像游丝似的扯不起来,但在这个火热、质朴和可爱的赫津郡里却把我们紧紧地绾在一起。因此不过一晌工夫我们已经非常厮熟,仿佛自幼我们便是一起长大的一般;并且不再拘礼,很快彼此以教名相称了。其实一切基督信徒都无不应当如此。尤其令人快慰的是看到布里吉特与她的——在一起,这真是圣经上的那幅姊妹晤面图!在这位农妇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种独特的风范与威仪,一种与其心灵相适应的丰腴体态与颀长身量,即使在宫廷之上也会是华彩动人、迥出一般的——至少我们是作如此想。我们在主人与主妇面前都同样受到欢迎——我们,还有和我们一道同来的那位朋友——我这里几乎忘掉了他——但是拜·费是绝不会轻易忘记这次快晤的,如果他在那袋鼠遍野的辽远海滨也能万一读到这篇文字的话。肥犊这时已在厨下备好,甚至早就备好,只待我们前来享用;接着又在把家乡旧醅小酌一番之后,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的这位殷勤的表亲曾以何等天真的得意神情把我们一伙带去了惠赞斯台,并把我们当成什么新发现的宝贝似的引见给她的母亲和各位姨姨,而她们居然对我们的情形还颇有所知,这在当日消息闭塞的时代确实很不容易。——至于我们在她们那里又受到了多么盛情的款待——至于布里吉特的那副惊人的记性,一时情与境会,又将多少早被人们快忘干净的旧人旧事全部勾引了出来,结果不仅使我吃惊,使她自己吃惊,甚至连那在座唯一不属表亲关系的拜·费也都为之诧怪不已,——至于那些被人遗忘过半的姓名、情况等的模糊印象又怎么纷至沓来地重返她的胸臆,正如那蘸了柠檬汁液写成的词句,一朝拿到阳光之下,又会在观看者的心中再度显现出当年友谊的温暖,——对于这一切,如果我能统统忘掉的话,或许我那乡下的表妹们才会把我忘掉;而布里吉特也才会把我忘掉,忘掉在我孱弱的童年我是怎样处处离不开她——正如在我后来懵懂的成年也还事事多赖她的操心——在久久以前在赫津郡马克利安的美丽的草地上漫步的时刻。

(高健 译)

注释:

本篇出自兰姆的《伊里亚文集》。

布里吉特·伊里亚: 兰姆之姐玛丽·安·兰姆的化名。

兰姆之姐长他10岁,自他幼年起事事即多赖他姐姐的照拂。

典出《旧约·士师记》第11章,30~40节。亚扪人来攻打以色列人。以色列的领袖兼元帅耶弗他为了战胜敌人,曾向耶和华许愿说:“你若将亚扪人交在我手中,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结果神帮助耶弗他打胜了亚扪人。耶弗他回到了自己的家,不料他的独生女儿竟拿着鼓载歌载舞来迎接他。于是耶弗他只得以他这独生女来献燔祭,但答应在燔祭前准她上山为她自己的终为处女而哀哭两月。这里“卤莽的国王”即指耶弗他。

这里“有所不同”的原文是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4幕5景中的一个短语。

布登: 即罗伯特·布登(1577—1640),英国17世纪散文家,以行文奇幻俶诡著称。兰姆平生最好阅读其书 。

这句话引自英诗人兼剧作家约翰·盖(1685—1732)的一篇碑铭诗。

马格丽特·纽加索(1624—1673): 即纽加索公爵夫人,英国王政复辟时期的一个女贵族,以才艺著称。兰姆对她颇多景仰。

这个短语引自莎剧《奥赛罗》1幕2景2行。

指伦敦中殿法学院的名律师塞缪尔·骚尔特的图书室。按兰姆之父曾在该律师手下做书记45年,因而与骚尔特家的关系极密。

赫津郡: 伦敦北部不远的一个郡,为英国著名麦产区之一。

圣阿尔班: 赫津郡西南部镇名。

陆登公园: 自圣阿尔班至北部的赫津镇中间地名。

这里“初夏”的原文直译应为“六月的心脏”(英诗人本·琼生语)。

诗人指兰姆的同时代诗人威廉·华兹华斯。下面的四行诗句引自诗人的《雅路河再访》。兰姆对此诗极为爱好,认为是英诗中罕见的佳篇。

这里“你”指雅路河。

“她”指第一行诗句中的“想象”。

“清醒的快活”: 意即充分意识到的快乐,与朦胧的梦境不同。短语引自弥尔顿的名诗《宴神》。

旧相识: 指兰姆姐弟所走访的那座农庄。

按英美习惯,一般人见面须称呼人家的姓氏,只有家人亲戚旧友同学才直呼其名。这里教名实即与其家族姓氏相对应的“名字”,所以称为教名是因为西方不少“名字”都取自《圣经》。

这个破折号指农庄的那位年轻女主人,亦即布里吉特的那个表亲。

按《新约·路加福音》,耶稣的先行者——施洗者约翰的母亲以利沙白与耶稣的母亲马利亚为表亲。以利沙白怀孕将生约翰之前,马利亚曾前去看望与照拂她,并在她家住了三个月。这里以以利沙白与马利亚的会晤比喻布里吉特与农庄女主人的欢聚。详见《路加福音》第1章1~56节。

拜·费: 指兰姆的挚友与家中常客拜龙·费尔得(1786—1846),英国名律师,这次去农庄曾与兰姆姐弟同行。曾任澳大利亚悉尼城最高法院审判长等职。这里拜·费为拜龙·费尔得的简称。

辽远海滨: 指悉尼城滨海,而澳洲又以盛产袋鼠著称,故云。

这里“肥犊”暗用《新约·路加福音》中浪子回头的典故。书中那个浪子把父亲给他的钱财挥霍净尽,最后沦为乞讨,但当他知错而返回家中时,他的父亲非但没有责备他,反而杀了肥犊,盛情欢迎他的归来。

惠赞斯台: 农庄附近地名。

兰姆姐弟当时已是英国文坛上的名士。

这句意即这一切他(兰姆)是决不会忘掉的。这是典型的英国式的表达方法,但意思并不难懂,故译文这里仍采取直译法,以尽量保存原意。

【赏析】

在《古瓷》中,我们对兰姆姐弟二人的不同性格已略有了解,姐姐比较感性,而弟弟则比较理性,作者是通过两人的对话间接向我们展现的。在《马克利安》这篇散文中,作者则通过直接说明和描写二人对相同事情的不同做法,向我们展现了二人在性格与兴趣方面的不同。例如,弟弟就直接说出了姐姐的缺点,“好当着客人自己读书的蹩拗‘习惯’”。再例如,在读书方面,作者直接指出“我们两人都颇能读书,只是方向不同”。姐姐喜欢充满生活事件的记叙文,而弟弟则偏爱癫狂之辈的奇谈怪论。在一些需要记忆的细节问题上,如事实、年代、情节等方面总是弟弟正确,而在一些涉及伦理道德,需要情感判断的问题上,弟弟则不得不屈从于姐姐,这正体现出理性与感性的差异。

正是由于这些差异,姐弟二人难免“小有龃龉”,例如姐姐不满意弟弟近来对“最私淑的一位大家”“颇多诋毁之词”,作者虽没有写出他们之间为此发生的争吵、辩论,读者自然也可以想到。但这种差异并没有对姐弟二人的感情造成伤害,而是形成了一种互补,成为一种生活乐趣。这一点可以通过到马克利安的游访得到突出展现。姐姐热情、感性的性格使“我们”很快融入当地人中间。而这对于理性、拘谨的弟弟则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

看文章题目,作者应该是要记述一次与姐姐到马克利安的远游见闻,但直到文章的后半部分,才提到了这次远游,而此前近一半的篇幅,总是在写姐姐与“我”在性格与兴趣方面的差异。“如果说她平时并不能为你更多分忧的话,遇到高兴的场合她却肯定能够使你感到加倍满意。在一块玩牌或出门做客时,她都是再好不过的侣伴,但最妙的时刻却是当她和你一道出游。”这两句话在文章结构上有承前启后的作用。文章就此自然转入对游访马克利安的记述。在此后的记述中,既延续了前半部分的思路,即表现姐弟二人在性格与兴趣方面的差异,使文章在主题上具有连贯性,又扩大了主题的表现范围,展现了姐弟二人在性格与兴趣方面的互补,使姐弟尤其是姐姐的性格更加鲜活、生动;同时还描写了马克利安美丽的景色和质朴的人们,描写了那份虽是远亲却让人倍感亲切的悠悠亲情。

兰姆是一个理性的人,但他对感情却有着极为细腻的体察。如果有人说兰姆不善于选材,那是有道理的,因为在他笔下呈现的都是日常琐事的堆积,波澜不兴;如果有人说他是善于选材的,那也是有道理的,因为他只堆积那些表现情感的日常琐事。在《梦中的孩子》中,他表达着对哥哥的思念;在《马克利安》中,他则倾诉着对姐姐的感激。他念念不忘的是姐姐对自己的照顾,从不曾对自己为照顾姐姐所受的苦累有任何抱怨。弟弟与姐姐的性格和兴趣是不同的,但在这些不同背后,是姐弟间那份温暖的亲情,而这份亲情总是在生活琐事中自然流露出来。正是这种看似不经意的选择和描写,体现了作者对生活的态度: 积极、乐观,珍惜生活,珍惜感情。

(刘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