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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形篇》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形篇

曹公曰:军之形也。我动彼应,两敌相察情也。

客观物质条件决定了战争的胜负。

孙子曰: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

曹公曰:自修理以待敌之虚懈也。

先要自我修理,让敌人无机可乘;保护好自己,等敌人虚弱懈怠时发起攻击,必能取得胜利。

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必可胜,故曰:胜可知,

曹公曰:见成形也。

要形成不可被战胜的条件。

而不可为。

曹公曰:敌有备故也。

我方准备了战胜敌人的条件,敌人也准备了战胜我方的条件。

不可胜者守也,

曹操曰:藏形也。

隐藏自己的真实情况。

可胜者攻也。

曹操曰:敌攻己,乃可胜。

自己虽然做好了无法被敌方攻破的防御,但要隐藏这种条件,引诱敌人前来进攻,便能够战胜敌人。

守则有足,攻则不余。

曹操曰:吾所以守者,力不足也;所以攻者,力有余也。

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胜也。

曹操曰:因山川丘陵之固者,藏于九地之下;因天时之便者,动于九天之上。

九,泛指多数,并不是具体的数目。指在地形上有防守的优势,更要把自己的实力隐藏起来。宋梅尧臣注:“九地,言深不可知;九天,言高不可测。”要主动充分地利用天时条件,调动最大的力量发起进攻,只有这样才能够在消灭敌人的同时保存自己的力量。

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非善之善者也;

曹操曰:当见未萌。

胜负应该见于众人未见分晓的时候。

战胜而天下曰善,非善之善者也;

曹操曰:交争胜也。故太公曰:“争胜于白刃之□,非良将也。”

双方力量相当。交争胜也,原文是“争锋也”,根据《太平御览》改正。

故举秋毫不为多力,见日月不为明目,闻雷霆不为聪耳。

曹操曰:易见闻也。

预见人人都能够预见的胜利,算不得高明,因为这是每个人都能够预见的结果。

古之所谓善战者胜,胜易胜者也。

曹操曰:原微易胜,攻其可胜,不攻其不可胜也。

虽然打了一场胜仗,却是在极易取得胜利的条件下取得的,这样一来,即便天下人都称赞,也是算不得高明的。

故善战者之胜也,无智名,无勇功。

曹操曰:敌兵形未成,胜之无赫赫之功也。

意为不能称为智谋高、武力勇猛。未成,原文作“未形”,根据《太平御览》改。

故其战胜不忒;不忒者,其所措必胜,胜已败者也。

曹操曰:察敌有可败,不差忒也。

找到攻打敌人的突破口,必定能够击败敌人。在战略和战术上要有周密的计划,不要有任何差错,也一定能够击败敌人。

故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

曹操曰:有谋与无虑也。

用兵之所以胜利,是因为在准备了胜利的充分条件后才去和敌人一战;用兵之所以失败,是因为没有准备好足够的条件,便贸然和敌军一战。

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

曹操曰:善用兵者,先自修治为不可胜之道,保法度不失敌之败乱也。

正确的方向,严明的纪律,才是军队胜利的保障。

兵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数,四曰称,五曰胜。

曹操曰:胜败之政,用兵之法,当以此五事称量,知敌之情。

度,此处指国土面积的大小;量,指物产收获、原料储备等;数,此处指人口、兵额、可征召及供养的兵员等;称,衡量敌我双方的力量;胜,指上面的各项条件,是保证战争胜利的基础。

地生度,

曹操曰:因地形势而度之。

根据双方国土面积的大小和地理条件,就能够得出其物产资源的大体数量。

度生量,量生数,

曹操曰:知其远近广狭,知其人数也。

物产资源的不同,能够得出其可征召、可供养的兵员的数量。

数生称,

曹操曰:称量敌孰愈也。

通过对比双方的国土面积、物产资源、兵员数量等,可以得知敌我双方的物质力量的强弱。

称生胜。

曹操曰:称量之数,知其胜负所在。

通过对比双方的物质力量,可以推算出战争最后的胜负。

故胜兵若以镒(yì)称铢,败兵若以铢称镒,

曹操曰:轻不能举重也。

古时候,一镒为二十四两,一铢为二十四分之一两,二者的重量相差了五百七十六倍。此处主要指作战双方,物资充裕的一方更容易取得最后的胜利,这就要求战争时要注意战略物资的储备。

胜者之战民也,若决积水于千仞之谿者,形也。

曹操曰:八尺曰仞。决水千仞,其势疾也。

指挥具有绝对优势的军队作战,就如同水流从极高处往下流动,对敌人的冲击十分巨大,很难遏制。亦指作战要集中一切力量,形成绝对压倒性的优势,以取得战争的胜利。《太平御览》注,“仞,七尺也,其势疾也。”原本作“其高势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