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水之战(公元前68年)》真实记录与故事

泓水之战(公元前68年)

公元前638年,宋襄公在图霸战争中,被楚军击败于泓水(古渔水支流,故道约在今河南柘城西北)之滨的作战。

周襄王十三年(公元前639年)秋,宋襄公以盟主身份约楚成王及陈、郑、许、曹之君在盂(今河南睢县西北)会盟,原定不带兵车,但楚成王率军赴会,并在会上拘捕了宋襄公,挟之进攻宋都商丘(今河南商丘)。宋军坚守,数月未下,楚成王方于当年冬释放宋襄公。宋襄公返国后,不甘受楚之辱,亦未放弃争霸之心,于十四年(公元前638年)夏,联合卫、许、滕三国进攻附楚的郑国。楚成王为救郑率军攻宋。宋襄公遂即由郑撤回迎战。十月初一,楚军进抵泓水南岸时,宋军已占有利之地,在泓水北岸列阵待敌。楚军开始渡河时,右司马公孙固向宋襄公建议:“彼众我寡,可半渡而击”,襄公拒不同意,说仁义之师“不推人于险,不迫人于阨”。楚军渡河后开始列阵时,公孙固又请宋襄公乘楚军列阵混乱、立足未稳之际发起进攻,襄公又不允许,说:“不鼓不成列”。直待楚军列阵完毕后方下令进攻。由于楚军实力强大,经激战后,宋军大败。宋襄公亲军全部被歼,襄公自身亦受重伤。战后国人皆怨襄公指挥不当,而襄公并未认识自己的错误,向臣民辩解说:“古之为军”,“临大事不忘大礼”,仁人义士不伤害已经受伤的敌人,不俘虏头发斑白的老兵,不阻敌于险以取胜,不攻击未列阵的敌军等等,认为自己遵守古训行事并无不当。次年五月,襄公伤重而死,宋的霸业也随之消失。

宋襄公无视本国的军事实力,空谈仁义,争霸中原,在战略上已处于不利地位;在作战指导上,又墨守成规,在历史已进入大变革,军事理论、战争目的和作战方法均已发生重大变化的春秋时期,仍拘泥于三代守旧的战争观,以致坐失战机,主动放弃了击敌于半渡的有利条件,是宋军失败的根本原因。

中国先秦时期军队装备的用于勾啄的主要格斗兵器。商周时期与战争有关的象形文字多有戈的形象,现在汉字中的“武”、“战”等均从戈旁,即源于此。

戈由横装的戈头和柄(柲)组成。戈头包括上下开刃并有尖锋的“援”和装柄用的“内”两部分。“援”的内刃用于勾割,外刃可以推杵。“内”上有穿绳缚柄用的孔,称为“穿”。为增加戈头的牢固强度,常在援与内之间设“阑”,并在阑的下部延伸出“胡”。戈柄多为竹、木材质,其长短根据不同的战术要求而定。车兵使用的戈较长,步兵使用的戈较短,长戈全长可达4米有余,短戈仅长1.4米,便于近距离格斗。

戈起源于夏代,通常认为戈是由镰刀和锄等工具演化而来,是青铜时期的代表性兵器。西周时期的青铜戈头,大致沿袭了商朝戈的形制,但戈头与戈柄的安装角度有所增大,改善了勾击效能。战国晚期,骑兵和铁制兵器的使用逐渐增多,戈的地位日渐降低。至西汉时期,戈已经彻底退出了战争舞台。

战国铜戈

春秋军制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