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种异称 异曲同工-乌拉街历史文化

八种异称 异曲同工

“乌拉”一称,原本是乌拉街一方的代称,如今演绎成满族代名词了。有的用得恰到好处,有的不伦不类,有的荒诞不经,诸如:“乌拉小米”“乌拉火锅”“乌拉剪纸”等称,分明是方名。吉剧《乌拉婚礼》和舞剧《梦回乌拉》等称,究竟是方名还是族名?剧作者本人也说不清楚。清朝,没有“满族”之称。更可笑的是,把“靰鞡草”也简化成“乌拉草”了。林林总总,乱象繁生,愚之过?

第一称:乌喇

此称出自《清太祖满洲实录》(1607年、丁未羊年条)上记载:“……吾等,因地方遥阻,附乌喇。”这里的“乌喇”地名,指的是明朝乌拉部。

第二称:乌喇国

此称出自《清太祖满洲实录》(1607年、丁未羊年条)上记载:“……故顺乌喇国主布占泰贝勒。”这里的“乌喇国”国名,指的是明朝乌拉部。国主,指的是部主。国都,指的是首城。乌拉部不具备“国家”的四大要素,只是个部族盟体。

第三称:打牲乌喇

此称一出自《钦定八旗通志》(第三册)卷一百十六,营建志五上记载:“吉林城北七十里,打牲乌喇驻防……”吉林城,指的是今吉林市。打牲乌喇,指的是今乌拉街。驻防,指的是乌拉协领衙门八旗兵,人是乌拉城的人,只有户籍归吉林将军管理。

此称二出自《盛京通志》(阿桂)卷十五,城池志上记载:“打牲乌喇城池,在吉林北七十里。”城池,指的是清康熙年间废旧城、建新城的城池,而不是旧街古城。

此称三出自《吉林通志》(光绪)卷十二,沿革志(下)上记载:“打牲乌拉,原名布特哈乌拉。”说明在清末光绪年间,开始将“乌喇”简书成“乌拉”了。

此称四出自《长白汇征录》(宣统)卷二上,山川条上记载:“(松花江)过金珠鄂佛罗、打牲乌拉。”金珠,是“金州鄂佛罗”一词的简称。鄂佛罗,汉译为“生长柳树的地方。”金珠乡,隶属于吉林市龙潭区,位于乌拉街南十里许。“打牲”一词,是汉语动词,为采集、渔捞、狩猎的统称。乌拉,专指今乌拉一方。

第四称:打牲乌拉城

此称一出自《嘉庆重修一统志》卷六八,吉林二条上记载:“打牲乌拉城,在吉林城北七十里,混同江东。”混同江,指的是第二松花江。东,指的是东岸。乌拉街镇,确实位于松花江东岸的岸边。

此称二出自《盛京通志》卷三十一,城池三条上记载:“打牲乌拉城,在吉林北七十里。”城,指的是乌拉街清代新城,而不是旧街古城。

此称三出自《吉林省志略》(下)上记载:“打牲乌拉城,距城七十里。”距城,指的是与吉林将军城南北相距。

此称四出自《吉林与地图说》“吉林全省总图说”上记载:“……江水又北流,经打牲乌拉城。”江,指的是第二松花江,经乌拉街西,由南向北流过。

此称五出自《曹延杰·东北边防辑要》上记载:“海西卫,为扈伦国地,其部有四:……一曰乌拉,即今吉林北打牲乌拉城。”海西,指的是唐渤海国西境。卫,指的是明朝在女真人生活区设置的次于都司的地方军政机构。在明史上,无“海西卫”设置,此说不通。扈伦,出自“呼兰(河)”的雅称。国,指的是“部”,即部落联盟集团。四,一指乌拉部(国),二指哈达部(国),三指叶赫部(国),四指辉发部(国)。乌拉部(国),位居其一。打牲乌拉城,指的是清代康熙年间,打牲乌拉总管衙门移址后新建的城地,而不是旧街古城。

第五称:布特哈乌喇城

此称出自《水道提纲》卷二十五记载:“松花江……又东北经布特哈乌喇城之东,又东北有舒兰河……”布特哈,满语汉译为“虞猎”,是采集、渔猎、狩猎的泛称。布特哈乌喇,仅指清代打牲乌拉总管衙门所在地的今乌拉街满族镇。虞为“隅”之误,本义是“角落”。

第六称:大乌拉虞村

此称出自清人高士奇撰的《扈从东巡日录》(卷下)记载:“乙亥,冒雨登舟,溯松花江顺流而下……驻跸乌拉虞村,去船厂八十余里。”乙亥,指的是1682年农历三月二十七日(阳历5月4日)这一天。大乌拉虞村,出自“小乌拉虞村”的对称。小乌拉虞村,指的是吉林城。船厂,出自吉林城的俗称。乌拉虞村,指的是今旧街古城。原因是,当年康熙及其一行下榻处在今旧街古城内城。虞,为“虞猎”的简称。

第七称:乌拉城

此称出自《水道提纲》卷二十五记载:“拉林河、出拉林山,在乌拉城东北三百里。”拉林河,为今吉、黑两省的界河。乌拉城,指的是打牲乌拉总管衙门所在地,即今乌拉街。

第八称:乌拉街

此称出自《清史稿》卷五十六,吉林条上记载:“官商路有三:西北达乌拉街。”官商路,指的是民国年间吉林城的内外通商路道。西北,指的是偏西北,而不是正西北。乌拉街,指的是民国年间的乌拉街。民国年间乌拉街的商埠,在今“老西街”,街南头由“清真寺”始,经金珠南通吉林城区。街北端直抵旧街村,但是,北通舒兰之路,却在电影院“十字路口”处。从吉林市城始出向北走,第一个驿站是“金珠站”,第二个驿站是“舒兰站”(今舒兰市溪河镇北舒兰站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