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的遮蔽性

第四节

注释的遮蔽性

中国新文学作品的注释一方面具有其史料学、阐释学乃至传播学的价值,另一方面也有其副作用,这就是它具有一种遮蔽性。注释的遮蔽性首先表现为一种无意识的遮蔽。这里有由于注释者考据不到家所导致的无意识的遮蔽。中国现代文学作品的注释总体上来说是比较精确的,但是难免也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尤其是备受读者关注的新文学大家、名家的全集,注释里存在的错误就更容易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质疑,例如2005年修订版的新《鲁迅全集》出版以后,很多学者就在《鲁迅月刊》等期刊上发表文章对其中一些注释进行了质疑,给予了订正,其中亓凤珍的《新版〈鲁迅全集·华盖集〉注释九问》就是一篇比较集中地对新版全集中的注释纠错的文章。最典型的一例就是对“《答兼士》”的纠正。第三卷《华盖集》里的《青年必读书》一文后有注释说:

1925年1月间,《京报副刊》刊出启示,征求‘青年爱读书’和‘青年必读书’各十部的书目。本文是作者应约对后一项所作的答复。文章发表后,曾引起一些人的诘责和攻击。后来作者又写了《聊答“……”》、《报〈奇哉所谓〉……》等文(收入《集外集拾遗》),可参看。作者在1933年写的《答兼士》(收入《准风月谈》)中谈及本文的写作背景及主旨,亦可参看。

注释中的最后一句里提到的《答兼士》就错了,这不是专门写给沈兼士的一篇文章,而是鲁迅先生回驳施蛰存的《致黎烈文先生书——兼示丰之余先生》所写的一篇文章,应为:《答“兼示”》。鲁迅先生在《答“兼示”》一文的开头便说:

前几天写了一篇《扑空》之后,对于什么“《庄子》与《文选》”之类,本也不想再说了。第二天看见了《自由谈》上的施蛰存先生《致黎烈文先生书》,也是“兼示我的”,就再来说几句。

很明显《答“兼示”》这个标题是一种幽默风趣的表达方式。2005年版的《鲁迅全集》第三卷《华盖集》中的注释将其错写为“《答兼士》”,确实是注释者没有弄清楚标题及其这篇文章的原意,所以出现了注释上的错误,从长远来看也造成了注释的遮蔽性,需要及时地订正。

还有注释者理解原文的不准确性所造成的无意识遮蔽,这种遮蔽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误读现象。注释者因为误解了原文的意思而给文章加上了不准确的注释。如《鲁迅全集》第1卷《坟·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这篇文章后面的第二条注释写道:

三十年代,他(指林语堂——作者注)在上海主编《论语》、《人间世》、《宇宙风》等杂志,以自由主义者的姿态,提倡“性灵”、“幽默”,为国民党反动统治粉饰太平。他在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语丝》第57期发表《插论语丝的文体——稳健,骂人,及费厄泼赖》一文,其中说:“‘费厄泼赖’精神在中国最不易得,我们也只好努力鼓励,中国‘泼赖’的精神就很少,更谈不到‘费厄’……”

这条注释很明显是说鲁迅先生写作这篇文章是批判林语堂的,而事实上并不是。“费厄泼赖”之说出自周作人的《答伏园论“语丝的文体”》,“林氏只不过一度附和,并且在附和的同时勇猛地跟随鲁迅扮演着对‘正人君子者流’‘揭竿作乱’的‘土匪傻子’的角色。鲁迅对此心知肚明”。之所以还要以林氏的附和文为由头乃是因为:其时他已与周作人“兄弟失和”,相互严守着类似小孩子赌气的立场,憋着劲“不和对方说话”,忍不住有话要说了,只好找个别的由头说开去,鲁迅的字里行间无不是冲着周作人而去的。“‘打落水狗’、‘打死老虎’等在鲁迅文章中反复提起的关键词汇,在林语堂的文章里根本没有出现过,而是出自周作人申论‘费厄泼赖’之说的《失题》一文。”正因为注释者对这些内情考察得不够仔细,所以才对鲁迅的这篇文章作出了不准确的注释,从而导致对历史事实的遮蔽。所以说“注释虽小,所关实巨”是非常有道理的,正确的注释可能成为我们理解正文的帮手,反之,就会导致对正文意义的遮蔽。

还有一种是作者或者编者在注释中的有意识遮蔽。例如前面所提到的《灵山歌》的注释就是如此。作者第一次的注释很明显是要有意识地掩盖自己歌颂共产党革命军的目的,这种掩盖是在当时严酷的政治环境下做出的迫不得已的举动,这首诗歌理所当然也因为这种掩盖而造成了注释的遮蔽,直到后来诗歌更换了标题后重新出版和重新注释,读者才能了解其中的真相。另有一例也是如此,1973年版《鲁迅全集》中《三月的租界》里重点提到了“狄克”一人:“……《星期文坛》上的狄克先生的文章为证——‘《八月的乡村》整个地说,他是一首史诗,可是里面有些还不真实……’”“……狄克先生一听到‘有人’的话,立刻同意,责别人不来指出‘许多问题’了,也等不及‘丰富了自己以后’,再来做‘正确的批评’……”这个“狄克”也未加注释,直到“四人帮”粉碎后,在后来新版的《鲁迅全集》中才做了这样的注释:“狄克,张春桥的化名。张春桥,山东巨野人。当时混进上海左翼文艺界进行破坏活动。七十年代是‘四人帮’反革命阴谋集团的主要成员之一。他的攻击《八月的乡村》和攻击鲁迅的文章《我们要执行自我批判》一文,发表于一九三六年三月十五日的《大晚报·火炬》。”很明显1973年版的全集编辑者们是基于政治原因没有对这个“狄克”进行注释,这种掩盖就造成了注释中有意识的遮蔽,从而不能使读者从注释中了解到真实的情况。

这些有意识和无意识的遮蔽都造成了某些注释的不准确甚至是错误。而且这种遮蔽是具有延展性的,因为我们在知道真相之前这种遮蔽会一直存在并在许多文献中扩展,而且一般情况下读者不会认为它具有遮蔽性,所以对于这些有意识和无意识的遮蔽,需要我们用尊重史料的态度去敏感地发现、清醒地分析、及时地求证,这样才能还作品一个客观真实的注释。

上述例子可以看出注释的不准确并进而导致对文本本义的遮蔽,一方面是因为注释主体的学识不够造成的,另一方面是因为注释主体的倾向性,尤其是政治倾向性所致。其中,带政治倾向性的注释所带来的遮蔽和对读者及后人的贻误更大。最典型的例子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瞿秋白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介绍。20世纪30年代明确地提出“党的文学的原则”是见于瞿秋白的译文。“瞿秋白并没有翻译《党的组织与党的出版物》的全文,而是在他译的V.V.亚陀拉茨基等关于列宁论托尔斯泰的文章的注解中,包含这篇文章的大部分内容。”在介绍列宁的文艺理论的论述时,瞿秋白将“党的出版物”这一俄文原文单词译成“党的文学”,“从而以误译的形式确定了‘党的文学’的原则,这一误译根源于当时前苏联注释者的注解,而注解的理解与‘拉普’一味强调文学的阶级性的观点是相通的”。瞿秋白的“误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来自于注释者的理解,注释者对列宁思想理解的不全面,也造成了瞿秋白翻译过程中的不全面,而瞿秋白所译的这几段话与后来周扬1944年编的《马克思主义与文艺》所收的译文比较,后者只在个别字眼上有所变动,“这些译文乃至对于后来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理论依据”。由此可见瞿秋白所译的“党的文学”原则的影响是多么深远。

对《鲁迅全集》的注释也出现了类似的倾向。1976年4月,出版局和人民文学出版社在济南召开了鲁迅着作注释座谈会,后鲁迅着作的注释工作快速进行。当时注释的方法是除编辑、专家外吸收工农兵搞“三结合”。注释的内容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用“文化大革命”大批判的精神把注释写成批判文章,如《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一文中便有这样的注释:

当时周扬一伙篡夺了“左联”的领导权,疯狂推行王明的“左”倾机会主义路线……鲁迅在给周扬的这封公开信中……严正地批判了周扬一伙破坏无产阶级战斗原则……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诬陷,造谣,恐吓,辱骂”的行径,与“叭儿狗文艺家”是一丘之貉,从而捍卫了毛主席的革命路线。

这种注释以一种很偏激的口吻将这篇文章纳入激烈的阶级斗争范畴里去,曲解了本文的真正含义,严重影响了读者对本文的理解。还有《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的问题》的注释中将胡风注为反革命,认为“巴金二三十年代的作品大多宣传无政府主义的反动思想”;1977年2月印出的《集外集》征求意见本中给“新月派”的注释:“买办资产阶级政治文化派别……一九二七年前依附北洋军阀,以后投降国民党反动派,在政治上公开反对共产党、反对革命……鲁迅曾连续发表文章揭露他们充当帝国主义、北洋军阀、国民党反动派的叭儿狗、乏走狗的丑恶面目……”这些都是带有偏激的政治倾向性的注释,不仅遮蔽了所注释的对象,也连带遮蔽了作品整个的思想蕴含和文学内涵。

2005年版《鲁迅全集》注释的修订比起1981年版来说,注释更加客观、更加公正、更加科学了。修订编委会对原注中带有评价说明性的内容、带有政治色彩和批判色彩的注释都做了修改和删节,将客观真实性作为新版注释的目标,不发表议论,不解释鲁迅原文的含义,对注释对象不做评价,尊重历史,也不回避历史问题,例如对“第三种人”、“现代评论派”、新月派等相关人物的注释就做了改动,删去了对他们的政治评价,只是客观地介绍情况。按照“向中等文化程度的读者提供相关资料和知识,同时对文化程度较高的读者也有参考价值”的宗旨来进行注释。内容更加充实严谨,学术资料的可靠性更强,体现了求真、求实的思想理念所带来的深刻影响和巨大变化。这种变化无疑对改善注释的遮蔽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